“2019年,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3957件,同比上升72.7%;處置問題線索2064件,同比上升46.8%;立案審查調查958件,同比上升38.4%;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71人,同比上升40.3%;采取留置措施75人,同比上升368.8%,移送司法機關78人,挽回經濟損失6417.81萬元……”過去的一年,面對執紀執法與賦權限權交相疊加的改革任務,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履行黨章、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主動對標對表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緊密結合大理正風反腐實際,充分發揮新體制的治理效能,扎實推進執紀審查調查工作高質量發展。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專項整治。該州緊緊圍繞修復大理政治生態目標,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從嚴審查調查,嚴肅查處了州工商聯調研員楊自尚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犯罪案件。立足全省掃黑除惡主戰場定位,把“破網打傘”作為全州反腐敗斗爭的主攻方向和重要著力點,完善線索移送、信息互通、情況報送等機制,采取提級辦理、直查快辦、異地指定管轄等措施,重點辦理“1·15”“8·23”“7·27”三個專案,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全年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09件209人。深入推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全年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466個,處理858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49人,移送司法機關26人。
寬嚴相濟,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審查調查同時,該州紀委監委還統籌把握時度效,堅持處理好寬和嚴的關系,注重嚴管與厚愛結合、約束與激勵并重,綜合考慮被審查調查人認錯悔錯態度和改錯的實際行動,推動“四種形態”相互轉化,一大批被處理、處分干部受政策感召,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有效提升了監督執紀的政治和法紀效果。2019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2833人次,其中談話函詢、批評教育1815人次,占64.1%;輕處分、組織處理631人次,占22.3%;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202人次,占7.1%;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185人次,占6.5%。198人主動投案交代問題。
依紀依法,不斷提升審查調查規范化水平。對審查調查措施進行流程再造,在全省率先探索實踐司法羈押與留置措施銜接轉換機制。嚴格執行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完善工作程序和請示報告制度,規范執紀審查文書,運用“12+3”審查調查措施12569人次。嚴格執行審查調查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控“走讀式”談話安全風險,針對業務量驟增、資源不足等形勢和問題,有效整合力量,合理統籌留置場所、陪護隊伍等資源,實現審查調查“零違紀”、辦案安全“零事故”。(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