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普洱市紀委監委為拓展紀律教育功能,促進宣布處分決定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結合實際,按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落實處分決定宣布工作。事前做好準備工作,制作處分文書,與相關人、相關組織做好溝通協調,擬定完整工作方案,并督促各相關部門落實準備事項;事中做好處分決定現場宣布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場所,落實保障措施,規范宣布方式,包括四個流程,即宣布處分決定、聽取受處分人意見、黨委(黨組)作表態發言、市紀委剖析原因查找不足;事后落實后續有關工作,建立呈報制度,做好處分情況送達、通報公開工作,并做好材料歸檔。
與此同時,市紀委監委著力構建宣布處分決定的工作機制,加強與部門、派駐紀檢監組之間的協調配合,持續壓實“兩個責任”,按照“六查六看”要求,每年定期開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即一查處分決定送達、宣布是否按規定時間、范圍,看處分決定書是否歸入本人檔案;二查受處分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看工資、職務、職級變動是否按規定落實到位;三查處分影響期內是否對受處分人評先推優、晉級晉職,看處分決定是否與考核等次評定掛鉤;四查監督執紀與案發單位思想教育是否結合緊密,看是否設立幫扶教育課堂,開展經常性提醒教育;五查對處分決定未執行到位情況是否及時進行整改糾正,看是否將落實處分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內容;六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是否依紀追究責任,看跟蹤問效情況。使案件審查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有效發揮。
“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真正把‘紙上’教訓變為心中敬畏。”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深化細化現場宣布處分決定工作,切實做好執紀監督“后半篇文章”,讓更多黨員干部躬身自省、知錯知止,取得“處分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伍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