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突出資金安排使用重點,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積極發揮“探頭”作用,會同省財政廳機關紀委、社保處、國庫處等單位,對各州(市)縣(區)財政部門用于疫情防控的資金安排、撥付及支出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檢查發現三類問題:一是財政資金支出進度較慢。全省有4個州(市)本級、5個縣(市、區)資金支出率低于10%,其中:2個單位支出率低于5%;二是財政資金保障不到位。全省有2個州(市)本級、17個縣(市、區)資金支出率高于100%,其中:6個單位支出率高于200%;三是財政資金安排與撥付不及時。截至2020年2月5日,全省投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資金138932萬元,實際撥付率98.5%,經梳理排查,未撥付資金全部源于州市級,主要集中在5個州市。
經分析研究后,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立即以省財政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向各州(市)財政局、滇中新區財政局及三個直管縣財政局印發了第三次監督檢查情況通報,責成問題單位限時查明情況、分析原因、加緊整改,切實加快防控資金撥付、支出進度,確保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通過連續三次的及時跟進監督檢查和通報,進一步增強了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責任、使命感和緊迫感,上下聯合、共同梳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效督促了存在問題的單位及時糾偏,同時,警示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對通報的問題舉一反三,切實做到及時足額撥付資金,確保疫情防控防治保障政策落實到位。(朱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