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按照省紀委監委加強疫情防控監督工作的要求,緊盯社會救助這一社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監督省民政廳黨組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編牢織密社會救助“安全網”。
省民政廳黨組召開緊急會議,下發通知,及時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采取電話、微信、上門等多種方式,了解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狀況,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通過發放臨時救助金等措施予以救助。疫情防控期間,對新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對已納入低保的家庭,視情況延長定期核查時限。積極推行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申請審核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和疫情防控。對全省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實行封閉管理,同時督促照料服務人員認真落實照料服務責任,密切關注服務對象身體狀況,協助做好服務對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定期探訪制度,及時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況,發現特困人員出現疑似癥狀的,要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按規定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加大新冠肺炎患者的臨時救助力度。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時將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駐廳紀檢監察組利用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到富民、東川實地監督檢查等方式,及時了解工作開展情況,督促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救助工作。
目前,省民政廳下撥2020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75.95億元,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各地民政部門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向受疫情影響的暫無務工收入、旅游(探親)流動人口等困難群眾(非新冠肺炎患者)發放臨時救助金268.94萬元。自1月23日以來,全省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受理低保申請的數量逐步增加。各地民政部門還結合實際采取“發放疫情宣傳手冊、排查記錄疫區接觸情況、發放口罩、對疫情防控期間低保(特困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申請采取先審批再入戶抽查的方式減少人員流動”等措施扎實推進疫情防控工作。
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將繼續壓實責任,始終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放在第一位,緊盯群眾反映,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對工作中失職瀆職、吃拿卡要、挪用貪污等違紀違法問題依紀依法進行查處。(張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