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玉溪積極探索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有效銜接、融合貫通機制,以巡前、巡中、巡后為切入點,全面做實做細做優“四位一體”監督融合工作,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巡前,注重監督“同心”
廣泛收集信息。巡察前,以書面征求和召開座談會的方式向市紀委監委信訪室、監督室、案管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征詢被巡察單位的信訪舉報、案件查處和執紀監督、審查情況,以及上輪巡察整改的監督情況,嚴格執行“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機制。同時向組織、審計、編辦、財政、信訪等部門征詢被巡察單位相關情況,廣泛收集意見建議。
選派優秀紀檢監察干部參與巡察。制定出臺《關于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巡視巡察工作中實踐鍛煉的辦法》,把參與巡視巡察作為教育、培養、鍛煉紀檢監察干部的平臺。每個市委巡察組均配備紀檢監察干部和熟悉組織、審計、信訪工作的人員,既有具備巡察經驗的同志,又有新任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更有縣區交叉巡察人員,優勢互補,形成工作合力。同時,積極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參與省委巡視工作,做到“以干代訓”。
合理安排巡察任務。聚焦推進重點工作、群眾關注和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統籌安排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巡察“回頭看”,把巡察與凈化政治生態相結合,與紀檢監察專項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相結合,與解決派駐日常監督發現的突出問題相結合,形成監督合力,增強監督實效,推動社會發展。
巡中,注重監督“合力”
邊巡邊移。把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壓實責任的要求貫穿巡察工作全過程,對巡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經批準后,按照先查先辦、快查快辦、嚴查嚴處的要求和問題線索處置程序,及時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市委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組及時將巡察發現的77件問題線索先后分3次第一時間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市縣區紀委加班加點,連續作戰,短時間對巡察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核實,從嚴從快進行處置通報;全市人防系統機動巡察期間,及時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2件,對市人防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考察學習之機繞道旅游問題進行通報曝光;督促解決電信、聯通公司與玉溪世紀樂地投資有限公司在建設紅塔區中心城區平戰結合地下人防工程債務糾紛問題;新平縣追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133.73萬元;澄江縣人防辦1名干部主動上繳違紀款2900元;撤點10天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謝會卿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釋放了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形成震懾。
信息互通。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巡察準備、進駐、反饋、整改的整個環節,將日常監督掌握的情況與巡察情況進行相互印證、相互比對,提升監督質效。市委巡察辦主任列席市紀委書記專題會、常委會等重要會議,掌握紀檢監察部門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線索處置等情況,有效貫通于巡察工作中。監督室、審查室在辦理巡察移交問題線索時注重分析巡察報告、調閱問題底稿,充分聽取巡察組意見,避免力量分散重復調查,確保處置意見精準及時。
機制貫通。認真落實《省委巡視機構與省紀委省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組織巡察機構開展業務學習,主動與市紀委監委相關部室進行溝通銜接、配合協作,有效運用在巡察工作中。
巡后,注重監督“聯動”
形成監督合力。握指成拳、捏沙成團,齊抓共管抓整改,每輪巡察結束,在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意見的同時,同步以書面形式將反饋意見抄送其分管或聯系市級領導、行業主管部門、聯系紀檢監察監督室、派駐紀檢監察組,推動市級領導有針對性地落實“一崗雙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好監管職責,紀檢監察機關履行好監督責任,積極構建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規范制度運行。結合實際,制定下發《玉溪市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實施意見(試行)》,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建立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對巡察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實作為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交接好巡察整改監督的“接力棒”。
細化痕跡管理。每輪巡察反饋后,責成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對照反饋意見,建立“三清單一臺賬”,即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三個清單”和整改銷號管理臺帳,對整改工作進行清單式、臺賬式管理,使每個問題整改情況清晰明了,可檢查、可追溯、可問責,確保整改實效。
加強跟蹤問效。著力構建“紀檢+組織+宣傳+巡察”聯動促改模式,把巡察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實時跟蹤整改進度。組建巡察整改情況專項檢查組開展實地檢查考核,逐一對賬銷號,開展滿意度測評,以“外在壓力”推動整改落實。在開展省委“三湖”保護治理機動巡視整改及市委第七輪巡察整改專項督查檢查中,市委對整改不到位的6個典型問題涉及的3名縣委書記、1名縣紀委書記進行了約談,進一步壓實了抓整改的政治責任。目前,五屆市委前九輪巡察66家被巡察單位根據反饋問題共制定整改措施3818條,建立完善制度1565項,退繳違規資金1208.74萬元,挽回經濟損失8682.73萬元。
強化成果運用。巡察整改落實情況檢查考核評價工作結束后,經領導小組研究報市委同意,及時向市紀委監委黨風室通報結果,并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在全市進行通報,確保巡察效果見真章。(普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