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反映盧波在擔任梁河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期間,貪污截留工程款、干部提拔任用過程中收受賄賂和錢權交易等問題,經調查核實,所反映不屬實,予以了結,希望盧波不要有包袱和顧慮,大膽履職,做到忠誠、干凈、擔當,專心致志為黨和人民干事創業、建功立業……”近日,德宏州紀委監委到梁河縣召開不實信訪舉報了結澄清反饋會,為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州委編辦主任盧波澄清正名。
“州紀委監委為我澄清正名,讓我深切感受到了組織的關懷和厚愛。今后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履職盡責、扎實工作,不辜負組織的培養和信任。”澄清會反饋現場,盧波激動不已。
有類似經歷的干部,不止盧波一人。此前,州紀委監委派駐州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對“州軍休所所長張榮亮在工程項目建設經費開支不公開不透明,州軍休所黨支部換屆過程中違反選舉相關規定”不實舉報問題進行澄清,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張榮亮正名;芒市紀委監委對反映“五岔路鄉芒蚌村河邊寨村民小組組長在評定建檔立卡戶過程中優親厚友”不實舉報召開通報反饋會;梁河縣紀委監委對反映“梁河縣第一中學班子成員存在違紀違法問題”不實舉報進行現場通報反饋,澄清正名……
近年來,州紀委監委積極推進澄清正名工作,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是非、消除顧慮,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查處誣告陷害問題,為干事創業者撐腰鼓勁,釋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信號。
為防范破解信訪舉報中的誣告行為,營造積極向上的干事創業氛圍,州紀委監委印發《紀檢監察機關實名舉報辦理暫行辦法》,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實名舉報,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反映問題。對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陷害他人或以舉報為由制造事端的,查實后依照有關規定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針對纏訪鬧訪、貼牌舉報、挾私報復、誣告陷害等信訪突出問題,全州紀檢監察機關以問題導向,積極探索推行“反饋通報解決一批”實證性試點工作,及時向信訪人反饋信訪辦理情況,對無特定對象通報反饋的信訪舉報件,創新應用“融媒體+信訪信息員”工作辦法,到被舉報單位召開通報會、運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廣大群眾通報反饋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打消群眾疑慮,回應群眾關切。同時,對于不實舉報,及時通過當面告知、書面通知、融媒體通報反饋等方式向被舉報單位或干部予以澄清,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撐腰正名。
“我們將嚴查誣告陷害行為,為擔當者擔當,讓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顧慮,激發干部積極干事創業的熱情。”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把澄清正名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為受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及時澄清正名。(楊正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