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區村組干部特別是非黨員干部如何問責,監察法中僅有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如何操作難以把握。”某紀檢監察室主任提出。
“生效紀律處分決定實施過程中存在受處分人所在單位與相關部門對接不暢導致職級、工資調整不到位等問題。”案件審理室主任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順暢問題。
“被賦予監察權后,辦案經驗欠缺、政策理論水平不高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們。”某街道紀工委書記說。
日前,五華區紀委監委通過召開會議、書面征集意見等形式,廣泛聽取各部室、派駐紀檢組及街道紀檢監察組織在監督執紀執法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找出村組干部監督難、紀律處分執行不到位、內部監督體系不健全等監督執紀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工作短板。
監察體制、派駐監督等改革實施以來,五華區積極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對照上級紀委監委要求,探索完善依規依紀依法履責的具體程序和行為規范,完善內控機制、規范內部管理,把制度建設貫穿始終。
為解決基層監督執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該區決定以問題倒逼改革,將2020年明確為“制度建設年”,補短板、強弱項,著力構建科學規范、運行有效、貼合基層監督執紀實際的制度體系,推動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標準化。
“經過細致調研、反復研究,我們將征集到的問題歸納為15個方面,明確了各塊內容的牽頭部門,負責草擬相關制度,并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該區紀委監委辦公室負責人介紹。
最終,形成了《規范紀律處分執行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五華區紀檢監察機關案件集中審理辦法(試行)》等9個制度,重點解決和規范社區工作者問責、派駐機構監督執紀執法、案件審理、紀律處分執行、涉案財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和問題。其中,規范審查調查流程方面,制定3個工作辦法,修訂1個工作辦法;加強協作配合方面,制訂1個工作辦法;監督薄弱環節方面,出臺2項制度。目前,9項制度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已匯編印發。
“開展制度建設是落實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提出的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的具體行動,我們要以開展制度建設為支點,不斷建立規范高效的監督體系,持續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區紀委監委負責人說。(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