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按照要求開展飲水安全檢查。4月21日,上午開展人居環境和基礎設施檢查,下午查看一季度公共服務崗位工資發放情況……”翻開宣威市龍潭鎮龍潭村監察聯絡員繆柱珍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里面記錄了她每天的工作。
為強化日常監督、抓早抓小,市紀委監委前移監督“探頭”,積極探索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村級監察聯絡員在一線監督的作用,為全市356個村(社區)選配監察聯絡員,讓監督觸角直抵“神經末梢”。
“每解決一個問題,群眾滿意度就多一分,這是我的工作職責,每天雖然忙碌,但是我覺得很充實。”成為村級監察聯絡員已有半年時間的繆柱珍說出了自己的感受。
村級監察聯絡員由各鄉(鎮、街道)監察室推薦,市紀委監委審核后聘用。村級監察聯絡員集宣傳、監督、服務等職責為一體,參與所在村(社區)村民代表會議,村“兩委”會議及其他活動。聚焦村級重大項目建設、財務支出、村務公開等情況,重點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基層“微腐敗”進行監督。同時進行廉政、惠農助農政策宣傳,收集社情民情,對群眾關心事項提出建議、意見。聯絡員收集的問題線索每周通過聯絡員工作登記表向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室反映,由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室匯總向市紀委監委反饋。
為加強對村級監察聯絡員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市紀委監委建立了工作例會、定期報告、培訓學習、定期考核等制度,提升村級監察聯絡員履職能力和監督成效,消除鄉鎮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實現對公權力監督無死角。
“村級監察聯絡員是宣傳員、監督員、情報員,村級監察聯絡員的設立強化了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監督制約,有利于規范村級事務,優化基層管理。”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道。
截至目前,各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共發現和收集問題線索300余條。(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