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貢區水務局負責萬溪沖、劉家營、段家營社區村莊污水收集項目,尹某某作為時任區水務局黨組成員、局長,對該建設項目未按時限完成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昆明市領導干部問責辦法》決定給予尹某某談話誡勉問責。”
近日,昆明市呈貢區紀委監委向全區相關單位通報了尹某某在推進滇池外海環湖濕地建設“四退三還”工程中因履職不力被問責的處理決定。今年以來,該區紀委監委在滇池環保治理監督工作中,提醒談話1人,誡勉談話2人,誡勉問責1人。
這是昆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精準執紀問責、壓實環保問題整改政治責任的鮮活案例。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把環保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守護好昆明的綠水青山,切實發揮好紀委監委監督職責。
市紀委監委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組通過與駐在部門黨組、機關黨委等部門的座談交流與走訪調研,先后制定印發《關于聯合監督執紀的有關規定》《關于問題線索聯合排查的有關規定》《關于重要情況通報報告的有關規定》等8項制度,在壓實環保問題整改政治責任的同時,及時通報報告群眾對生態文明建設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上級環保督察及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日常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或重要情況,為增強生態環保監督工作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尋甸縣持續暢通“五位一體”監督舉報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對環保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進行監督舉報。同時加強和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等部門的聯系,暢通問題線索移送渠道,及時發現和查處生態環保領域違規違紀、失職瀆職的人和事。2019年以來,尋甸縣環保督察共黨紀政務處分5人(次),問責2人,下發處罰決定書41份,對44起嚴重環境違法案件進行處罰。
東川區成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8個分指揮部,逐項列出治理責任清單,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全面排查治理各片區生態環保、安全生產等風險隱患問題。通過召開生態環保專題民主生活會,約談提醒,強化考核運用等方式,壓緊壓實鄉鎮黨委履行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切實推動生態治理工作任務得到有效落實。針對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開展47次督查,督促整改問題83個,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3份、監察建議書5份,督促完善制度9項。
嵩明縣紀委針對楊林河水污染問題向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嵩明分局下發了監察建議書,建議由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嵩明分局加大環境監察力度,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杜絕“重審批,輕監管”現象,并啟動問責3人,糾錯誡勉談話2人,責任提醒談話2人。
此外,市紀委監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情況、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環保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再監督再檢查”;把縣(市)區黨委政府、林業職能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納入常態化監督范圍;對涉及生態環保工作中的失職失察行為嚴查嚴處,對監督檢查發現以及相關責任部門移送的生態環保作風問題和違紀違規行為快查快處,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
同時,通過開展不定期調研走訪、下發工作提醒等方式,督促生態環境部門嚴格按照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建立排查問題臺賬和銷號制度,逐項明確整治要求、時間和責任單位、責任人,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河湖“四亂”問題488個,并已全部完成清理銷號,銷號率達到100%。(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