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州市海珠區紀委監委微信公號發布了海珠區江海街道環監所原所長朱某某涉嫌違法犯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消息。朱某某剛參加工作時,也多次因工作成績優異獲得肯定及榮譽,最終走上了領導干部的崗位,其還時常教育部屬要做一個守紀懂法的人。然而,隨著職務權力變大,誘惑增多,她內心防線逐漸松懈,思想行為滑坡,甘于花式“圍獵”,認為自己不能比別人差,多次與闊太太攀比,最終因為虛榮而受賄。內心貪婪一旦釋放,就會變成難填的欲壑,朱某某就這樣一步步走入了受賄犯罪的深淵。
朱某某走上的這條錯誤的道路,給我們敲響了沉重的警鐘。她辜負了組織、領導的培養,背棄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初心與信念,個人因心理失衡而落馬,既破壞了當地公正的營商環境,又損害了國家與人民的利益。當前,還有一些人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拋之腦后,把升官發財當作自己的最高人生理想,篤信“一旦手中有權,便來謀點好處”,千方百計找靠山﹑拉關系﹑接天線﹑尋山頭;有人認為“權力是自己奮斗出來的”,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有人認為“權力是上級給的”,只要上級滿意就行了;有人甚至認為“不怕群眾不高興,就怕領導不高興”。所有上述這些錯誤的行為都是把為人民服務的公權力當作私人的“提款機”﹑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箱”,濫用公權力,以權謀私。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一切權力的所有者。作為人民的公仆,要始終牢記“權為民賦”的思想,牢記為人民服務是我們共產黨人的根本宗旨,認真踐行“權為民用”思想,為政不忘公仆心、為人民掌權、用權。任何時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積極做到“利為民謀”,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隨時把握好公權力的“方向盤”,系好廉潔的“安全帶”,掌握好為人民服務的“風向舵”,把權力用在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謀實惠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
實現這一點的制度保證,在于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挖徹查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建議相關監督部門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重點加強對人財物的監督,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不斷加強黨內監督、群眾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建立完備的監督體系,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給權力定規矩,使其在法制框架內規范運行。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隨時要以一顆敬畏之心對待手中的權力,牢記“慎獨”,自覺遵守紀律,踏踏實實干事﹑干干凈凈做人,忠于職守,鞠躬盡瘁,做到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自覺接受監督。(何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