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雙版納州委4個巡察組分別在被巡察單位召開巡察工作進駐動員會,標志著八屆州委生態環境(森林資源保護)專項巡察已全部完成進駐。入駐動員會傳達了工作動員部署會主要精神,公布了巡察任務和巡察方式,并對被巡察單位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悉,本輪巡察分別對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和州直有關部門(州政府辦公室、州林業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州法院、州檢察院、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等)開展專項巡察。
巡察期間,州委巡察組將堅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對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照黨中央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要求,聚焦領導班子,突出“關鍵少數”,緊扣黨委(黨組)政治責任和職責使命以及作用發揮,開展監督檢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上來,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森林資源保護等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和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切實發揮巡察的政治監督、政治導向作用。
根據安排,州委4個巡察組將在被巡察單位工作15天。巡察期間分別設專門值班電話、電子郵箱,巡察組每天受理電話時間為8:00-18:00。巡察組將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西雙版納州委巡察制度實施辦法》,綜合運用聽取工作匯報、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受理信訪舉報、走訪調研等方式開展工作。依據規定,州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在生態環境(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的失職、瀆職及違紀違法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專項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巡察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八屆州委生態環境(森林資源保護)專項巡察進駐一覽表

(王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