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華松,黨的意識、組織意識、敬畏意識缺失,欺騙組織、敷衍應付函詢,打聽打探案情,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
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省紀委先后3次就舉報反映李華松有關問題對其函詢,要求其說清“插手水利工程,將大部分工程給親戚、朋友承建,其表弟楊某某在多個水利項目中標”等問題,李華松不忠誠、不老實,在提交的說明材料中以“沒有”“不認識”“不存在”“不知情”“沒插手”等,對函詢的問題敷衍應付,并且全部予以否認。2018年7月至12月,省紀委省監委初核組與李華松談話11次,要求其說清有關問題,李華松在組織對其談話期間,打聽打探案情,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說明自己與楊某某之間存在不正當經濟往來并打招呼安排工程的情況,一次次錯過組織教育挽救的機會。經查,李華松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大肆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大搞權錢交易,其中楊某某得到7個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共計1.38億余元,同時,李華松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李華松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二、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余麻約,邊函邊腐、邊談邊腐,在談話函詢期間仍然繼續收受大額賄賂,黨的意識嚴重缺失,紀律規矩意識嚴重缺乏
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省紀委先后4次就舉報反映余麻約“違規持股從事營利活動、收受賄賂、買官賣官”等問題對其函詢或責成說明情況,余麻約先后4次在函詢說明中均否認函詢問題,對買官賣官問題的說明僅僅改動年份、復制粘貼應付函詢。經查,余麻約在函詢期間,一面否認函詢問題,一面仍然繼續收受大額賄賂,在干部調動、提拔和人大代表選舉等工作中違規說情、打招呼,為20多名公職人員、商人老板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余麻約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余麻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三、西南林業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蔣兆崗,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敷衍應付函詢,對抗審查調查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省紀委先后2次就舉報反映蔣兆崗“搞團團伙伙、違規選人用人、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等問題對其函詢或責成說明情況,蔣兆崗2次在函詢說明中都是長篇大論其工作實績,否認存在問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經查,蔣兆崗大搞“團團伙伙”、任人唯親,將多名過去的下屬調入省農信社,并先后在重要崗位任職和提拔使用,授意昆明市農信社購買1輛價格為127.21萬元的豐田酷路澤越野車供其個人使用,同時,蔣兆崗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8月蔣兆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四、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在組織函詢時敷衍應付,當面一套、背后一套,陽奉陰違、瞞天過海
2016年11月,省紀委對舉報反映萬仁禮“搞封建迷信,在干部選拔任用上買官賣官、任人唯親”等問題對其函詢,萬仁禮在函詢說明中表示“自己是無神論者,以前沒有,今后也不會參與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動”,對反映的買官賣官、任人唯親等問題直接否認。經查,萬仁禮連續兩年到某神山燒香拜佛、求神保佑,先后向多人發短信微信,為30人在省農信社系統招聘、工作調整等打招呼,提供幫助,同時,萬仁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9月萬仁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五、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羅建賓,隱瞞事實、逃避監督、敷衍應付函詢,串供偽造、對抗組織審查
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省紀委先后3次就舉報反映羅建賓“利用職權違規為某房地產公司提供幫助和便利,與開發商存在不正當經濟往來”等問題對其函詢或責成說明情況,羅建賓在函詢說明中否認與開發商存在經濟往來情況,隱瞞低于市場同期價格75.37萬元向請托人購買的1套住房。經查,羅建賓收受大額賄賂,利用職務便利,為房地產公司變更土地規劃設計、“城中村”重建改造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羅建賓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羅建賓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時評
函詢體現的是組織的信任
函詢體現的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信任。組織進行函詢,相信黨員干部會向組織講真話,相信黨員干部能夠如實向組織講清情況、說清問題。要珍惜組織的信任,不辜負組織給予的機會。講清情況、說清問題,這是正確處理組織和個人關系的政治態度問題,也是個人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的政治品質問題。
函詢是構建組織與黨員干部相互信任的重要渠道。從黨章和一系列重要黨內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函詢是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組織進行函詢,體現的是對黨員干部的信任和期望。黨員干部面對組織函詢時,要講真話、講實話,向組織交心交底,自覺把自己交給組織去評判,在相互信任中感受組織溫暖,倍加努力工作。
函詢是黨員干部贏得組織信任,實現個人進步的重要途徑。函詢,旨在把紀律挺在前面,及時對黨員干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咬耳扯袖,防止小錯釀成大禍。對于黨員干部來說,一方面,要珍惜組織函詢機會,在交心談心中取得組織信任;另一方面,要勇于正視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堅決改、徹底改,重新贏得組織的信任,這既是對自己的負責,更是對組織的負責。
當前,我省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近期通報的李華松、余麻約、蔣兆崗、萬仁禮等人欺騙組織、陽奉陰違、瞞天過海、敷衍應付談話函詢的問題,值得廣大黨員干部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函詢是組織加強對黨員干部監督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性安排。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從近期通報的案例中汲取教訓,正確對待組織的談話函詢,珍惜組織給予的談話函詢機會,在談話函詢中體現黨性意識、組織意識、敬畏意識和紀律規矩意識,修復凈化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