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明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道理,但還是抱有僥幸心理,把禁酒令當耳旁風,視黨紀國法為兒戲。我現在非常后悔,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以我的慘痛教訓為戒,不碰底線,不觸高壓線……”近日,在大姚縣政法委黨支部宣布處分決定現場,被處分干部劉某某在會上深深懺悔。
這是大姚縣把處分決定一張紙變為警示教育一堂課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在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的同時,注重將紀律處分宣布與開展警示教育結合,做到紀律處分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進到哪里,以案明紀、以案促改,做深做實做細“后半篇文章”,把警示教育抓在經常、融入日常。
縣紀委監委改變以往單一的處分決定宣布方式,通過宣布決定、受處分人員表態、案發單位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結合自身履職情況談思想認識、黨組織書記作表態發言等多個環節,加強對黨員干部的警示教育。針對違紀違法案件所暴露出來的問題,縣紀委監委深入剖析原因并幫助案發單位總結查找干部管理、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點評、一案一教育。
“紀律處分宣布決定與警示教育同時進行,很有威懾力,讓我認識到只有學法紀、知法紀,才能更好守法紀。”一名干部在會議結束后感慨道。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警示教育不能一看了之。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創新方式載體,把反面典型這個‘活教材’用好用足,充分發揮警示教育震懾、遏制、治本作用,讓廣大黨員干部從日常行為查找不足,從反面典型中得到教育,時刻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白梅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