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怒江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怒江州委批準,州紀委監委對州民族中等專業學校黨委書記、校長,州技工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滇西應用技術大學怒江學院院長蒲作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蒲作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公務接待和機關車旅費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蒲作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保留管理六級職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