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迪慶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迪慶州委批準,迪慶州紀委監委對州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黃永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永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款撥付、醫療設備采購、藥品配送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黃永壽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漠視黨紀國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拿醫療設備采購準入資格作為籌碼,內外勾結大肆受賄。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恥,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迪慶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永壽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