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云南建投集團黨委以“三項機制”為切入點,堅持做實做細巡察“后半篇文章”,壓實集團各級黨委政治責任,有效助推集團重點工作取得實效。建投集團黨委始終堅持把內部巡察作為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堅守政治巡察定位,堅定不移深化政治監督,堅持標準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減,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紀委、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集團承接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互聯互通”“能通全通”工程、高原湖泊治理和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等重大項目開展情況納入巡察監督重點內容,完成了我省7個州市84個安置點、33萬搬遷人口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8條“能通全通”高速公路工程、全省8個地方紀委監委廉政建設工程,高原湖泊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有序推進。截至去年12月,集團黨委已開展了10輪巡察,對集團所屬59戶二級企業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對4戶二級企業黨組織進行了巡察“回頭看”,實現了黨委任期內對所管理的黨組織巡察全覆蓋,共發現問題1521個,移交問題線索149件,給予批評教育28人、提醒談話26人、誡勉談話22人、調整主要領導12人、黨紀政務處分15人、移送地方監委5人。
抓組織領導、建立壓力傳導機制。集團黨委堅持把強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作為彰顯巡察利劍利器作用的重要抓手,從建立和完善組織領導、壓力傳導機制入手,推動集團各職能部門和二級企業黨組織把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落實落到位。集團黨委書記認真履行黨委第一責任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事項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督辦,確保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取得實效。同時,集團黨委積極營造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通過細化集團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督促集團其他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解決了一批關系集團中心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和被巡察黨組織干部職工最憂最盼最急的問題。
抓巡察質量、建立責任落實機制。督促巡察干部牢固樹立“兩職”觀念,緊扣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精準發現問題、客觀分析問題、如實報告問題、準確反饋問題、推動解決問題。巡察期間,對一些重大問題、重要線索,及時召開書記辦公會,認真分析研判。巡察結束后,及時召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黨委常委會,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巡察成果運用,對重點問題、重點線索提出具體處置意見。巡察組根據會議要求修改完善反饋意見并及時向被巡察單位反饋。紀檢監察機構和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履行日常監督責任,督促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嚴格按要求全面梳理反饋問題,列出整改清單,細化具體事項,明確每一個整改事項的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辦法,并實行清單管理、對賬銷號。被巡察單位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從源頭上查找漏洞,扎實推進制度“廢改立”工作。截至目前,集團共修訂和完善各類規章制度582個。
抓督查督辦、建立追責問責機制。集團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等專題會上,將巡察反饋的有關問題向其他二級單位通報,要求他們結合實際、對照檢查,舉一反三、主動整改。集團黨委適時派出督查組深入被巡察單位督查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集團黨委堅持把巡察結果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等范圍,明確巡察成果運用主體責任和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把巡察成果歸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考核、監督、教育和廉政談話、紀律處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組織部門把巡察成果作為考核、考察、評價、獎懲、選拔任用、職務調整、完善干部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參考依據。2019年巡察發現兩家單位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集團黨委及時研究對這兩家單位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對基層黨建工作弱化、虛化的7家單位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對2家單位領導班子進行集體提醒談話。通過落實巡察整改,建投第一水利水電公司,2020年完成合同額105.89億元,同比增長30.43%,并成功晉升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成為西部地區唯一一家擁有水利水電工程特級資質的省屬企業;建投十七公司提升了市場開拓和成本管控能力,2020年完成合同額達21.49億元,同比增長166.80%,處理歷史遺留資金問題4800萬元。(云南建投集團黨委巡察辦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