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朝金6000元、鄧永照3000元、趙直金1000元……”近日,富寧縣花甲鄉紀委將原炮火村黨總支、村委會李某、段某、毛某截留村民長達8年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計生超生款等違紀資金69926元現場退還至農戶手中,農戶們個個臉上洋溢著笑容,在場群眾無不拍手叫好。
去年,縣紀委監委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花甲鄉炮火村委會毛某私自截留群眾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縣紀委監委立即組織花甲鄉紀委對問題線索進行認真調查和核實。調查過程中,毛某如實交代了自己截留群眾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計生超生款、為群眾辦事收取好處費的違紀問題,并主動退還違紀資金。鄉紀委收繳被截留資金69926元,并給予毛某、李某、段某黨紀處分。
“今天鄉紀委現場清退違紀資金,給我們村組干部敲了警鐘,告誡我們基層干部在服務群眾中要嚴守紀律,按規矩辦事,絕不能亂伸手……”炮火村現任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先龍說道。
近年來,富寧縣紀委監委強化政治監督,聚焦政策落實,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嚴肅查處惠民政策領域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基層干部吃拿卡要、盤剝克扣等問題,零容忍揪“蛀蟲”,嚴防“微腐敗”成為大禍害,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據悉,2020年,該縣共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103條,問責處理19人,立案33人,黨紀政務處分34人,批評教育47人,通報曝光30批次103人。(李妹方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