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亞棟
“我們正告那些‘臺獨’分子:玩火者必自焚,‘臺獨’就意味著戰爭。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挫敗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圖謀,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1月28日,國防部新聞局局長、新聞發言人吳謙大校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如是回應臺防務部門持續炒作所謂大陸軍機進入臺“西南防空識別區”一事。
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軍隊在臺海地區開展軍事活動完全正當合法
1月28日,據臺媒消息,解放軍空警-500預警機、運-8電偵機各一架以及兩架殲-10戰機從不同方向進入臺“西南防空識別區”;臺空軍除派遣空中巡邏兵力應對外,同時實施“廣播驅離”、“防空導彈追蹤監控”。臺媒稱,這是今年1月第24天有解放軍軍機進入臺“西南防空識別區”的記錄。
當天下午,吳謙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臺海地區開展的軍事活動,是針對當前臺海安全形勢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需要采取的必要行動,是對外部勢力干涉和“臺獨”勢力挑釁的嚴正回應。
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和“臺獨”分裂勢力不斷變換手法進行謀“獨”挑釁,妄圖分裂國家、破壞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另據央視報道,衛星圖像確認,美國海軍“羅斯福”號航母于1月23日上午10時許,經巴士海峽進入南海海域活動。美軍的各種偵察機和艦載預警機,也抵近臺灣周邊空域活動。
“解放軍在臺海地區組織實戰化演練,就是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嚴正警告外部勢力停止干涉、嚴正警告‘臺獨’分裂勢力停止挑釁。”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就“大陸軍機最近頻繁出現在臺灣‘西南防空識別區’”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從上世紀40年代末臺灣問題因內戰產生以來,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意志和決心一直堅定,從來沒有改變。為了有效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臺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行徑,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措施的選項。這一點,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改變。
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中國人民數千年來開發臺灣、歷朝政府管轄臺灣的歷史文獻,到《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聯合國2758號決議等國際文告,再到我國憲法、《反分裂國家法》等一系列法律規定,有關臺灣的歷史和法理事實都充分證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
“中國軍隊在臺海地區開展軍事活動完全正當合法,展現的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和能力,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臺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南開大學法學院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說。
面對“臺獨”及其幕后勢力的挑釁,必須強調《反分裂國家法》的紅線,警示踩線的嚴重后果
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的三大歷史任務之一。長期以來,我們為之進行了不懈努力。
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于2005年3月14日審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對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遏制“臺獨”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展兩岸關系、反對外部勢力干涉臺灣問題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了以非和平方式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種情形,明晰了法律底線、紅線。如果‘臺獨’分裂勢力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我們將按照規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堅決粉碎‘臺獨’分裂圖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對于‘臺獨’分裂分子來說,‘臺獨’是絕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李曉兵說。
李曉兵表示,面對“臺獨”及其幕后勢力的挑釁,必須強調《反分裂國家法》的紅線,警示踩線的嚴重后果;要按照黨中央的部署,堅決捍衛《反分裂國家法》的尊嚴;用積極主動的作為,繼續充分發揮《反分裂國家法》的獨特重要作用。
臺灣前途在于國家統一,臺灣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復興
2019年1月2日,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臺海形勢走向和平穩定、兩岸關系向前發展的時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國家強大、民族復興、兩岸統一的歷史大勢,更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
《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多年來,大陸日益成為臺灣同胞投資興業、安居樂業的熱土。在時代大潮中,兩岸同胞砥礪前行、同舟共濟。臺胞臺企分享機遇、共享成果,也為大陸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事實表明,臺灣前途在于國家統一,臺灣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復興。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這一方針充分照顧臺灣現實情況,充分尊重兩岸客觀差異,充分維護臺灣同胞利益福祉。堅持和平統一,展現的是民族大義,是我們珍視和平價值,珍惜同胞福祉,對民族負責、對后世負責的深厚感情。我們愿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我們絕不為各種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反分裂國家法》關于以非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有關規定,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臺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臺灣同胞,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后選擇。
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關系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國之大事,不是地方當局能夠觸碰的,更不是分裂勢力能夠阻撓的,任何“臺獨”分裂活動都是非法的徒勞的,注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