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之交,亦是君子之交。
《莊子·山木》里提到“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親,小人甘以絕。”大概意思是,因君子有高尚的情操,所以他們的交情淡得像水一樣。這里的“淡如水”不是說君子之間的感情淡得像水一樣,而是指君子之間的交往,不含任何功利之心,他們的交往純屬友誼,長久而親切。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商關系是繞不開的重要話題。當下,部分黨員干部跟商人的交往越過了“紅線”,失了分寸,樂于被商人老板“圍獵”,喪失了黨員基本原則和底線,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與商交往,“欲望”是禍。《韓非子·解老》里提到“禍難生于邪心,邪心誘于可欲。”權力所在之處,就必定有“腐蝕”和“圍獵”者;只要有誘惑,就總會有人冒險去“咬鉤”。有些黨員干部就是因為擇友不慎,在所謂的哥們圈子內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以致在從政乃至整個人生之路上付出了慘重代價。殊不知,天下沒有免費的宴席。行賄者人人都是“垂釣者”,結交黨員干部是沖著他們手中的權力和利益來的。黨員干部如果迷戀財色名利,一旦遇到“惡友”的引誘,很容易落入金錢、情色的“陷阱”。
與商交往,“清白”是基。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政協委員聯組討論時指出,新型政商關系,概括起來就是“親”“清”兩個字。所謂“清”,一方面黨員干部與商人的交往要清白,不能把友誼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礎上;另一方面黨員干部在與商人交往方面頭腦一定要保持“清醒”。“親君子,遠小人”,選擇結交對自己德行提升有幫助的朋友,要時刻牢記紀律的“警戒線”不能越,法律的“高壓線”不能碰,只有這樣,從政為民之路才能走得寬、走得遠。
與商交往,“親清”是源。所謂“親”,就是在干部與商人的交往過程中要保持親近,要依法盡責服務企業,真心實意幫助和支持企業發展。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既不能與商人“勾肩搭背”“稱兄道弟”,也不能為了刻意避嫌,回避與商人的正常往來,對民營企業提出合理合規的發展要求選擇性的“失聰”“失明”。比如,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把客商招引進本地工業園區后就不聞不問,任憑其自生自滅,把客商“憋出內傷”。
政商之交,宜“親”宜“清”,“親”“清”相宜,引得“鳳凰”自來。(玉溪市華寧縣紀委監委 張宇輝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