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7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華寧縣委開展了常規巡視。2020年7月16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向華寧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華寧縣委旗幟鮮明講政治,嚴格對標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實抓緊抓實整改工作。7月17日,及時將巡視反饋意見和巡視反饋會上巡視組領導的講話以黨內文件形式通報到全縣各級黨組織。7月25日,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審議《中共華寧縣委關于落實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華寧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確了縣級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8月7日,縣委常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員深刻剖析反思,主動認領問題,為抓好巡視整改打下良好思想基礎。8月11日,召開縣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巡視整改任務交辦會,向縣級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專題交辦巡視整改任務。9月10日,召開縣委巡視反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專題聽取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整改工作。12月7日,召開縣委巡視反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專題聽取基本完成、未完成事項整改落實情況匯報,鞏固提升整改成效,持續推進基本完成、未完成事項整改工作。
(二)強化領導抓整改。切實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迅速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縣委組織部部長為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辦。縣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堅持抓全盤、謀全局,親自審定方案、帶頭協調督辦。整改期間,縣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4次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重要整改事項和制度建設等工作。其他縣委常委和縣級領導結合各自職責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加強日常協調和督促檢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領域和部門的整改落實工作,形成了上下聯動、協調推進巡視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機制抓整改。迅速制定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實行整改銷號制度,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建立整改情況“周報告”制度,每周梳理整改落實情況,掌握整改動態。成立4個巡視整改專項督查組,按照每半個月一次的督查頻次,組織開展了4輪督查,推動整改責任落到實處。同時,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健全務實管用的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改落實成果。目前,完成制度建設29項。
(四)圍繞發展抓整改。切實將巡視整改作為推動發展的動力,自覺把整改落實同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保穩定、防風險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緊緊圍繞打造“綠色發展先行區、陶瓷文化創業區、溫泉康養示范區和云南華寧國際陶都”的三區一都新定位,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同步推進黨的建設、產業發展、改革開放、民生事業、社會治理等各項工作,加快推動華寧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嚴格整改標準,扎實推進巡視整改任務落實
巡視整改工作開展以來,縣委高度重視,從嚴從緊、從實從快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壓實了整改責任,完善了制度機制,促進了干事創業,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目前,整改方案細化明確的41個具體措施,已完成整改30個,基本完成7個,未完成4個。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三大攻堅戰’力度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脫貧攻堅責任未壓實,‘兩不愁、三保障’存在短板弱項”的問題。
一是縣委進一步強化三級書記抓扶貧工作機制,巡視反饋后,各級黨組織書記帶頭研究調研聯系幫扶脫貧攻堅工作298次。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納入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季度派單重要內容,下發派單1次11人,派單安排的26項任務已全部完成。開展在崗情況檢查3次,通報未嚴格落實考勤紀律駐村工作隊員4人次。
二是完成全縣貧困戶遍訪工作,完成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反饋問題、2019年省對縣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開展脫貧攻堅專項檢查4輪,問責單位1個、2人,黨紀處分1人,批評教育6人,發出監察建議書1份,通報曝光2批次7起6人。
三是關于寧州街道阿路本村4戶貧困戶住房不安全的問題。組織人員對涉及的貧困戶住房進行了修繕加固,目前已完工。
四是關于火特等4個村16個村民小組共99戶貧困戶枯水期飲水困難的問題。組織人員進行了全面排查摸底,針對4個村委會的不同村情,新建50m3蓄水池7座、100m3蓄水池4座、500m3蓄水池1座,更換安裝輸配水管網64.288km。投資3244.58萬元完成貧困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覆蓋貧困群眾6202戶23609人。制定應對極端干旱氣候供水應急方案,氣候干旱時組織應急車輛為群眾送水。
五是關于“41個少數民族聚居村中,有8個村的鄉村公路、12個村的村組道路未全部硬化”的問題。對相關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摸清了未硬化的少數民族集聚村組道路情況。制定《華寧縣2020年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計劃投資實施方案》,將部分未硬化村組道路納入方案進行推進,正圍繞《方案》確定項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支持和開展招商引資。未納入方案的村組道路,將納入“十四五”交通建設規劃進行建設。
(2)針對“開展污染防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措施不實”的問題。
一是巡視反饋以來,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或研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工作3次,專題組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3次,研究污染防治和環保督察整改工作。8月30日,縣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強調,要求加快推進8個標志性戰役和三個保衛戰進度。將污染防治攻堅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開展專題督查4次,發現的2個問題已完成整改。
二是全面推進《華寧縣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落實,加快推進8個標志性戰役,涉及的132項重點工作,已完成42項、達到時序進度129項、滯后進度3項,滯后進度的3項工作均因上級政策措施目標未明確。完成“散亂污”生產企業淘汰關閉5家,淘汰燃煤小鍋爐1臺,完成縣城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18次,空氣優良率99.5%;全縣各級河長巡河2127次。9月底開工青龍鎮整鄉推進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盤溪大龍潭、青龍玉泉山、縣城二龍戲珠3個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調整工作推進有序;制定《華寧縣有色金屬工業公司氧化鋅冶煉渣堆場整改工作方案》,有序轉運位于盤溪鎮法底村煉渣堆場堆積的9萬余噸煉渣,已通過市級驗收,有效解決20余年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省級生態鄉鎮創建全覆蓋,創建省級綠色社區9個、市級綠色社區19個、省級綠色學校9所、市級綠色學校29所。
三是全力推進中小水電清理。完成需整改的13座電站“一站一策”編制,11座按要求完成整改,2座(春夢電站、糖廠電站)按要求關停,華寧縣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已完成并于2020年10月22日通過市級驗收。
四是研究制定《華寧縣推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工作方案》,細化制定《一企一策》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全力推動工作落實。目前,不能完成轉型升級的7座礦山已關閉,其余礦山已全部完成轉型升級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7日通過市級驗收。
五是抓緊落實“十三五”營林造林工作計劃,“十三五”期間全縣規劃新增營林造林面積30萬畝,已完成26.94萬畝。千方百計保障相關管護經費,核撥1398.92萬元。穩步提升森林覆蓋率,力爭年底森林覆蓋率提升至47%左右。同時,圍繞“十四五”期間森林覆蓋率達50%以上的目標,將森林覆蓋率提升作為“十四五”林業草原專項規劃的重要內容,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實施。
(3)針對“地方債務負擔重、償債能力弱,風險隱患大”的問題。
一是進一步提高重大金融風險化解思想認識,7月13日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再學習、再強調、再安排。
二是積極化解償還本息,1—11月,償還政府債務3.21億元。2020年我縣債務等級由原來的橙色降為黃色,完成省、市債務風險等級降級要求。
三是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再融資債券資金,確保按時償還到期債券本金;加大閑置行政事業資產、閑置土地等可償債資產的處置和變現力度,積極籌措償債資金;節約資金用于償還債務,1—9月全縣“三公”經費支出315.05萬元,同比下降15.11%。
四是積極培植財源,加大向上爭取力度,11月底實現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2.96億元,增長4.78%;爭取上級各項轉移支付12.45億元,支出進度為15.71%。
五是加大清理甄別政府存量債務力度,對符合核銷條件的存量債務,按照規定程序報政府批準核銷,預計今年可核銷存量債務1.49億元。
2.關于“政治敏銳性不強,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整改進展情況
(4)針對“巡視組進駐時,縣政府網站有涉及秦光榮、仇和、高勁松等人的新聞報道共8篇未刪除”的問題。
責成縣政府辦組織專人對反饋的8篇新聞報道作了刪除,對縣政府辦分管領導進行了提醒談話,縣政府辦向縣委、縣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清除各類涉及秦光榮、仇和、高勁松等違紀違法人員的新聞報道和各類信息。責成縣政府辦對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進行了完善,定期開展信息清理。
(5)針對“在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對照檢查未把自己擺進去,縣委自身政治要求不高”的問題。
一是縣委常委會專題組織對《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等黨內法規進行學習。
二是于9月組織縣委常委對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的對照檢查材料進行了“回頭看”“回頭改”。
三是在汲取姜興林案深刻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和2020年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上,將肅清秦光榮流毒、汲取深刻教訓內容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反復進行對照剖析。
3.關于“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6)針對“存在以書記辦公會代替縣委常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的問題。
完成《中共華寧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華寧縣委書記專題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華寧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議事規則(試行)》修訂,進一步明確了縣委3個會議的議事決策范圍、議題的審查把關。嚴格按照縣委重要會議研究議題范疇,嚴格把關上會議題。
(7)針對“存在縣委常委會會議議題過多、決策事項把關不嚴、決而不行”的問題。
一是新修訂《中共華寧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試行)》明確規定,縣委常委會的議題原則不得超過11個,巡視反饋以來,每次常委會議題均未超過11個。印發《中共華寧縣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縣委常委會組織工作的通知》,對常委會議題收集、報送、審核作了進一步要求。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巡視反饋以來審核規范性文件5件,審核通過3件,返回修改2件。制發《中共華寧縣委常委會會議議定事項督查制度(試行)》,實行《縣委常委會決定事項移交督查辦理清單》制度。
二是加快推進縣城棚戶區改造項目。截至目前,安置房建設開工率達53.8%、基本建成率達53.8%。年內計劃建設的410套安置房已全部封頂斷水,目前,除室外道路、綠化及車庫裝飾外,住宅建設完成98%的形象工程量。研究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積極推進安置房分配,410套安置房計劃于2021年1月15日交房。
(二)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嚴不實,管黨治黨寬松軟”方面
4.關于“縣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未壓緊壓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8)針對“2018年以來,縣委常委會未專題研究過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議題”的問題。
縣委常委會于2020年9月17日專題聽取2020年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對抓好后幾個月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新修訂的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將專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常規議題,明確每年專題聽取工作情況不少于2次。
(9)針對“未及時配齊縣紀委縣監委成員和鄉鎮紀委書記,尚空缺七名”的問題。
巡視反饋以來,選配鄉鎮紀委書記2名,縣紀委常委3名、監委委員2名。對縣紀委縣監委內設機構領導干部進行了調配,內設機構除宣傳部部長空缺外,均已全部配齊。
(10)針對“推進巡察工作中,存在聽取匯報不及時、巡察質量不高、巡察整改落實不到位、巡察成果運用不充分”等問題。
一是結合修訂《中共華寧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縣委書記專題會工作規則》,將聽取巡察工作匯報有關事項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切實加強縣委對巡察工作的領導。
二是認真落實“三個匯報”機制。巡視反饋以來,縣委書記專題會聽取巡察工作匯報2次;縣委常委會聽取縣委巡察工作匯報5次,傳達學習有關會議、講話精神6次。
三是修改完善《中共華寧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從嚴落實《關于完善中共華寧縣委巡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通過提高巡察人員素質提升巡察質量。進一步調整、充實、優化縣委巡察人才庫。
四是省委巡視以來,組織開展7次集中學習,十二至十四輪巡察前組織開展針對性較強的業務培訓86人次;選派2名巡察組長參加第四期全省巡察干部培訓班學習。
五是制定《中共華寧縣委巡察整改監督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縣委巡察整改各項工作。開展巡察“回頭看”,對十二輪巡察以來發現的238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再次核查核實。
(11)針對“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全縣公安系統2018年來接連發生4起失職失責違規違紀案件”的問題。
一是制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重點任務分解方案》,對2020年縣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重點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責任人和工作時限。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向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縣政府班子成員派發清單3次221項,派發的221項清單已全部完成。
二是縣委主要領導與縣委常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進一步壓緊主體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定期與縣委、縣政府班子成員進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談話提醒,推進“一崗雙責”落實。針對全縣公安系統2018年來接連發生4起失職失責違規違紀案件的反饋,進一步壓實公安局黨委書記主體責任,加強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2020年以來無新的違法違紀被查處案件發生。
三是組織開展了2020年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檢查,發現的36個問題已督促整改完畢。組織召開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會議。
5.關于“縣紀委縣監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12)針對“業務水平不高,存在信訪案件處置不規范,發現問題能力不強等問題”。
一是強化學習培訓,提升業務能力。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工作隊伍培訓教育,實行每兩周一次的“共促共進”交流活動,組織開展新規新政策和上級部署要求的學習培訓,累計組織培訓16班次1262人次。推動“走出去學”,根據干部專業類別、工作經歷等特點統籌安排到不同崗位磨礪鍛煉,已選派14人到省、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參與專案工作。
二是針對2018年至2019年未按時限辦結信訪件11件的問題。經督促辦理,10件已辦結,1件已進入審理程序。
(13)針對“執紀不嚴、‘一案雙查’不到位,問責處理寬松軟”的問題。
一是督促縣紀委縣監委聚焦主責主業,依規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巡視反饋以來,問責2個黨委、18名領導干部。
二是對立案的54件58人案件和問責的2個黨委18名干部進行“一案雙查”復盤復查工作。對查辦的縣總工會職工趙蘭珍、陸樹元案件開展了復盤排查,通過進一步開展“一案雙查”排查,對負直接責任的羅保華、李剛立案,目前待下處分決定;對負重要領導責任的縣總工會原常務副主席錢偉、現任縣總工會黨組書記董紅麗2人在全縣范圍內通報問責。
(14)針對“推進三轉不徹底,聚焦主責主業不夠”的問題。
一是對縣委、縣委辦近五年來成立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全面清理,制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推動縣紀委縣監委“三轉”有關工作的通知》。二是及時向華溪、盤溪、青龍三個鄉鎮發出整改通知,涉及紀委書記分管其他工作的三個鄉鎮均已整改到位。
6.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頻繁發生”整改進展情況
(15)針對“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問題突出”的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實施意見、市縣實施細則,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納入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開展深刻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是緊盯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緊盯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巡視反饋以來組織節日期間檢查5次,發現問題75個。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8件,辦結8件,立案2人;問責1個黨委、6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等方式處理8人;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3批12起22人1個黨委。
三是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作為巡察的重點內容,在縣委第十二輪、十三輪巡察中,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線索4個,目前正在核查辦理中。
四是縣委常委會專題組織學習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統一全省機關單位工資、津貼補貼和獎勵項目的通知》(云辦通〔2018〕55號)。組織專班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單位進行了整改。制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工資津補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就進一步規范工資津貼補貼工作作了明確要求。
五是就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違規發放縣城棚戶區改造補貼、烤煙工作獎勵、發放商標戰略獎”等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排查,《華寧縣關于對烤煙獎、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中發放補貼和目標考核獎等6項獎金、補貼清退工作方案》,對2017年7月以來烤煙獎、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中發放補貼和目標考核獎等6項獎金、補貼進行全面清退,2020年9月28日已完成清退,相關資金已上繳財政。
六是針對“2017年11月,縣水利局一名副局長出差違規乘坐公務艙”的問題,經調查核實,按照有關規定縣紀委研究決定不予處理,對其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關于“2017年5月,華寧縣第五中學組織80余名教師,以開會名義到玉溪石上清泉洗浴公司公款消費”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已于2018年進行了處理,并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過警示教育。
七是對排查出的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典型案例25件32人中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10件13人編寫警示教育剖析材料,編輯成冊后印發全縣各級各部門警示教育。
(16)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的問題”。
一是制發了《中共華寧縣委辦公室關于深化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持續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的通知》。2020年度縣委、縣政府計劃發文191個、開會60個,截至9月20日,縣委、縣政府實際發文133個,進度為69.63%;召開會議47個,進度為78.3%。
二是檢查考核督查項目較年初減少19項。下發《關于簡化督查事項落實情況報送程序的通知》,切實簡化督查事項落實情況報送程序。
三是強化對縣直部門發文、召開會議和開展督查檢查考核情況的監測工作。
四是制發《中共華寧縣委辦公室黨內規范性文件下備一級備案審查工作規程(試行)》《縣委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制度》,巡視反饋以來審核黨內規范性文件5件,審核通過3件,打回修改2件。
(17)針對“抓工作落實不力”的問題。
一是調整縣級領導聯系“七位一體”重點工作、項目制度,進一步明確縣級領導聯系重點項目、重點工作責任。嚴格落實縣委工作機制,縣委常委帶頭,積極向上爭取匯報,縣委常委會每月定期通報縣委常委向上爭取匯報工作情況,每季度對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情況進行通報表揚、通報批評,截至9月底表揚單位21個,通報批評單位17個,有力激勵了先進、鞭策了后進。實行向上匯報及爭取機制,每季度定期通報情況,已通報2批次。
二是加大重點工作督查力度。重點開展了縣委十二屆六次、七次全會重點任務、二季度重點項目分析推進會、國際陶都2020年工作計劃及市、縣常委會議定事項的督查工作,推動上級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制定《華寧縣上級安排重點工作備案制度(試行)》,強化對上級安排重點工作的備案督查力度。將落實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作為正在開展的縣委第十四輪巡察的重點巡察內容,以巡察震懾推動工作執行力提升。
三是積極推動陶文化創意園項目有關問題解決。縣政府主要領導及時召集縣委、縣政府責任領導,就妥善收回項目,引進新主體進行建設作了安排部署。縣委責任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安排了組建律師團、收集項目審批、建設等過程中的相關材料等具體工作。組建了3名法律顧問為主體的律師團隊,完成發改、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涉及該項目的有關材料收集,正與寧成公司就項目收回等工作進行積極協商。目前,雙方正著手選擇招標代理中介機構、招標審計公司對項目進行投資審計。加大對項目推進的跟蹤督促檢查,適時通報情況。
四是扎實做好“云油利劍”專項行動排查出非法加油站點有關問題整改。縣紀委縣監委約談了盤溪鎮政府和縣工信局主要領導,縣政府主要領導約談縣政府分管領導,推動責任落實。制定拆除專項行動方案,組成聯合執法組,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等,集中力量開展執法工作。已關閉的15戶非法加油點相關設施已全部拆除。支持幫助未補辦證照的1戶加油站完善手續,計劃12月底前完善各項手續。
7.關于“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突出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8)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防控。
一是印發《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學習《中共云南省紀委 省監察廳 省預防腐敗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紀發〔2012〕8號)。
二是結合貫徹落實《〈關于推動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維護制度權威保障制度執行的監督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正在編制職權目錄,制作權力運行流程圖,進一步建立和明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予以公示,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三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清理整治違規發放領取自辦刊物稿酬、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題治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等各類監督檢查26次。
(19)針對“2017年—2019年,全縣196個工程項目建設中,存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投標、超批復投資、多計多付工程款、資金結余未上繳、工程完工未驗收等問題”。
一是制發了《華寧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切實規范全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招投標、財務、監督等管理內容,確保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運行規范有序合規。
二是認真梳理并推動巡視反饋指出的196個項目整改落實。經組織人員核實,巡視整改指出的是全縣2017年—2019年開展審計項目139個,發現屬于投資建設項目類的相關問題196個。針對196個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整改,已完成整改186個、正在推進整改10個。
(20)針對錦繡寧州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交易“先簽后掛、未批先建”,目前開發商尚欠繳土地款865.17萬元的問題。
一是高度重視、高位推動。2019年主題教育期間,縣委、縣政府就將該項工作作為重要內容,成立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研究制定了《華寧縣錦繡寧州不動產登記處置方案》,積極推動該項目研究解決。巡視反饋后,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就錦繡寧州項目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化解進行了研究推進,縣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3次會議進行專題研究。
二是依法依規穩步推進處置工作。針對盛世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土地出讓金人民幣1247.169796萬元,已于2020年4月經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銀行保證金執行款收回382.38533萬元。組織開展了消防設施現場檢查、更換工作,消防檢查已經通過。2020年6月對HTC-(2008)-1地塊開展清查核實工作,2020年9月30日對HTC-(2008)-1號地塊清理核實情況進行公示,2020年11月30日,HTC-(2008)-1地塊首次登記完成,當前正在按類別開展轉移登記、商品房購銷合同備案等工作。完成HTC-(2008)-2地塊清查核實工作,清查核實結果公示期(2020年12月10日)滿后,將參照1號地塊處置步驟,積極推進,確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是下步工作計劃。圍繞2020年12月30日前辦理完無爭議住戶不動產登記工作,基本完成華寧縣錦繡寧州小區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的目標,按“先易后難、分步辦理”的原則,優先為無爭議的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對存在爭議的,按司法程序推進問題解決。同時,依法按程序對盛世銘房公司欠繳土地價款進行追繳。
(21)針對“縣財政向部門和國企、國企向項目施工方違規出借財政資金,目前尚有3101.55萬元財政資金未收回”的問題。
一是督促部門積極籌措資金歸還借款。截至2020年11月25日,借款已全部歸還,完成整改。
二是強化資金管理,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已起草《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將嚴格財政資金出借管理,限定財政資金出借對象、用途、期限,規范具體出借的審批程序,預計近期印發實施。
(三)關于“干部工作不夠規范,基層黨建不扎實”方面
8.關于“執行干部人事政策不夠嚴格”整改進展情況
(22)針對“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推進干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目前,全縣在同一崗位上任職10年以上的科級領導干部7人”的問題。
一是強化干部日常監督。嚴格執行《華寧縣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嚴格落實“凡提四必”工作要求,巡視反饋以來,查核干部人事檔案90本,征求廉政意見240人次。推動領導干部在社團兼職、因私出國(境)、外出報備及重大事項即時報告形成常態化機制,外出報備86人,重大事項報告32人。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提出年度審計計劃7人,完成離任交接16人,任前經濟責任告知16人。建立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兩代表一委員”及村組干部監督信息及時通報制度,目前開展8人次監督信息通報。
二是巡視反饋以來,結合研判情況開展干部調配3批次,對任現職時間較長的24名干部進行了輪崗交流,對在同一崗位任職10年以上的7名科級領導干部按有關程序進行了調整。
9.關于“基層黨建工作質量水平不高”的整改進展情況
(23)針對“縣委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督查檢查、跟蹤問效不夠”的問題。
一是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傳達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最新要求,對巡視反饋涉及基層黨建問題逐一分析,制定詳細整改措施,推動整改落實。
二是把基層黨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和縣級領導聯系“七位一體”重點工作項目,建立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基層黨支部聯系點,常委同志帶頭定期深入支部聯系點開展調查研究,指導聯系黨支部推進黨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三是制發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八條措施及相關配套文件,向各黨(工)委書記按季度派發責任清單,建立并派發縣屬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重點項目任務清單,每月通報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黨工委發送工作提醒函。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考察相關要求,在干部考察中,將履行黨建職責、參加黨組織生活情況作為考察重點內容。
四是于9月24日召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全面分析研判各領域黨建工作情況。
五是樹立全域黨建理念,強化縣委對黨建工作的系統性規劃,制定華寧縣黨組織書記培養工程、黨員素質提升工程、黨員亮牌工程、黨組織優化覆蓋工程、政策宣講工程和清風廉潔工程等六大工程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全縣基層黨組織設置、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縣黨的建設工作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4)針對“全縣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存在黨支部三會一課和黨員黨費日制度執行不嚴格、兩新黨組織黨建覆蓋率不高、部門和單位黨建經費保障不到位、對基層干部培訓力度不夠等問題”。
一是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傳達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最新要求。把基層黨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和縣級領導聯系“七位一體”重點工作項目,建立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基層黨支部聯系點。制發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八條措施及相關配套文件,每月通報工作落實情況。將履行黨建職責、參加黨組織生活情況作為考察重點內容。于9月24日召開縣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全面分析研判各領域黨建工作情況。制定華寧縣黨組織書記培養工程、黨員素質提升工程、黨員亮身份工程、黨組織優化覆蓋工程、政策宣講工程和清風廉潔工程等六大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全縣黨的建設工作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二是全面推廣使用“云嶺先鋒”APP督查各級黨組織落實黨的基本制度。截至11月底,全縣各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平均落實數據從6月的1.27規范提升到2.4,綜合排名從全市第12名上升至第5名;“主題黨日”從6月的71.95%規范提升到112.74%,排名全市縣(區)第2名;“黨務公開”全市縣(區)排名第4名;黨員積分申報全市縣(區)排名第4名。
三是抓實“兩新組織”黨建覆蓋工作。全縣建立非公有制經濟黨組織61個,覆蓋106家企業,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37人,聯系指導73家企業,建立社會組織黨組織45個,覆蓋45家社會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10人,聯系指導19家社會組織。
四是制定《華寧縣干部教育培訓規劃(2020-2022年)》,系統抓好各級領導干部和黨員的教育培訓。截至目前,全縣舉辦“萬名黨組織書記大輪訓”培訓班11期1021人,舉辦“萬名黨員進黨校”19期3562人,舉辦基層黨組織書記講壇64期4327人,舉辦領導干部講壇5期1500余人。10月15日—17日組織舉辦全縣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研討班。
五是全力保障基層黨建工作經費,所需配套資金已在半年預算調整時納入預算給予保障。
11.關于“縣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工作存在整改措施不具體,針對性、操作性不強,整改推進緩慢等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細化修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9月17日縣委常委會已研究通過并重新印發實施。二是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情況,研究進一步整改工作。三是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工作專項督查。
(四)關于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有關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有關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舉報件)堅持及時分流、快速辦理的原則,建立專門問題線索(舉報件)臺賬1個共45件,由專門線索管理員進行集中管理、實施逐一銷號管理。截至目前,已銷號辦理44件,剩余1件由于案情涉及資金量較大,正在集中突破。
三、強化持續推進,深入鞏固巡視整改工作成果
在省委巡視辦和市紀委市監委的正確指導下,華寧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整改成效,但是我們也清醒認識到,整改工作還存在不足和問題。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巡視要求和市委整改要求,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扎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確保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一)堅持以上率下,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堅決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自覺行動,帶頭落實主體責任,繼續抓好組織領導、統籌謀劃、督查推進等各項工作,確保巡視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層層壓實整改責任,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牢牢抓住“關鍵少數”,充分發揮縣級領導、職能部門的作用,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上下聯動、合力攻堅、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二)堅持持續發力,一刻不松推進后續整改。堅決克服闖關松勁的思想,繼續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抓好整改落實。對已完成的30項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對還未完全徹底解決的7個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4項事項堅持一抓到底。針對巡視反饋的問題,深刻反思、追本溯源,著力扎緊制度籠子,加強源頭治理,推動形成依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三)深化成果運用,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鞏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確保上級決策部署在華寧落地生根。扎實推動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把鞏固整改落實成果與促發展結合起來,與深化改革開放結合起來,與優化發展環境結合起來,堅決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切實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為華寧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7-5012607;地址:華寧縣寧州街道寧秀街148號;電子郵箱:hnxszgb@163.com。
中共華寧縣委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