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0日,云南省紀委監委開始對公安機關移送的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以來,截至目前已通報13期58人,每一期通報,都成為省內干部群眾關注的焦點,國內很多媒體持續轉載并予以肯定解讀。
為及時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從昨天起,各州市紀委監委積極作為,主動跟進,迅速在州市主要媒體通報了公安機關移送的有關問題線索。2月21日,玉溪市紀委監委率先通報曝光轄區內9起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今日,文山州、臨滄市、德宏州、普洱市、保山市、昆明市等6州市紀委監委又先后進行通報曝光。截至2月22日15時許,7州市紀委監委共對44起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進行通報曝光。
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玉溪市紀委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9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1.張聰,中共黨員,澄江市龍街中心小學黨總支副書記、教務主任、小學一級教師,2021年2月16日21:50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2.段家雄,中共黨員,云南三緣電纜有限公司生產部部長兼車間主任,2021年2月15日21:00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3.黃云紅,中共黨員,元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退休干部,2021年2月15日21:10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4.李明,中共黨員,江川區大街街道大莊社區小河邊居民小組支部委員會書記,2021年2月15日21:36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5.孫永富,中共黨員,峨山縣岔河鄉青河村布渡沖組黨支部書記、布渡沖村民小組組長,2021年2月15日21:32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6.向會田,中共黨員,紅塔區大營街街道趙桅社區10組村民,2021年2月15日22:12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7.魯軍民,中共黨員,元江縣澧江街道龍潭社區都郎組村民,2021年2月16日21:10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8.楊興明,中共黨員,華寧縣通紅甸彝族苗族鄉大婆左村委會小婆左村村民,2021年2月16日20:35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9.張斌,中共黨員,澄江市龍街街道雙樹社區張家村村民,2021年2月15日20:08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玉溪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玉溪市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1日
文山州通報5名黨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省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文山州紀委州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5名黨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楊忠興,中共黨員,文山州丘北縣錦屏鎮東湖社區東正街居民,2021年2月17日15:29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楊進國,中共黨員,文山州硯山縣平遠鎮堯房村委會白者村村民,2021年2月18日0:38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黃建軍,中共黨員,文山州富寧縣洞波鄉洞洪村委會洞洪村村民,2021年2月15日21:59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崔慶國,中共黨員,文山州文山市新街鄉湖廣寨村委會湖廣寨村村民,2021年2月16 日22:56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龔萬云,中共黨員,文山州西疇縣西灑鎮北回社區塘房街居民,2021年2月15日 20:55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文山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文山州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
臨滄市紀委市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省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臨滄市紀委市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5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李春國,中共黨員,鳳慶縣勐佑鎮新林村委會香竹棚村民小組組長,2021年2月14日5時30分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普紹強,中共黨員,鳳慶縣洛黨鎮鼎新村委會溝下村民小組組長,2021年2月15日11時9分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祁建岳,中共黨員,鳳慶縣洛黨鎮和德村岔河組村民,2021年2月19日1時28分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穆文勛,中共黨員,鎮康縣鳳尾鎮大柏樹村明山組村民,2021年2月18日15時51分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衛迎春,中共黨員,滄源自治縣勐省鎮滿坎村膠場村民,2021年2月17日16時38分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臨滄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臨滄市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
德宏州紀委監委通報曝光4名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德宏州紀委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4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郭彩天,中共黨員,德宏州盈江縣平原鎮拱臘村云臺寺村民小組組長,2021年2月17日20時48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方增龍,中共黨員,德宏州盈江縣平原鎮勝龍村委會南崍村民小組村民,2021年2月13日20時4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巖吞,中共黨員,德宏州瑞麗市弄島鎮弄島村村民,2021年2月17日21時24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朱家宏,群眾,德宏州瑞麗市林業和草原局干部,2021年2月18日23時12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德宏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德宏州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
普洱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普洱市紀委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8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1.羅庭元,中共黨員,普洱市寧洱縣寧洱鎮政和村村民,2021年2月17日20時23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2.饒德寧,中共黨員,普洱市寧洱縣寧洱鎮東城社區居民,2021年2月16日21時00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3.封云東,中共黨員,普洱市墨江縣聯珠鎮連路村馬鞍山組村民,2021年2月15日22時59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4.王濤,中共黨員,普洱市墨江縣聯珠鎮章差村小章差組村民,2021年2月16日21時1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5.鄭維榮,中共黨員,普洱市景谷縣委政法委綜治科科長、三級主任科員,2021年2月16日20時46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6.雷東,群眾,普洱市鎮沅縣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2021年2月18日21時51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7.李扎母,中共黨員,普洱市瀾滄縣竹塘鄉茨竹河村迷谷嗎一組副組長,2021年2月17日12時50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8.羅成華,中共黨員,普洱市瀾滄縣竹塘鄉云山村復興二組村民,2021年2月16日13時12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以上問題暴露出少數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黨的宗旨意識不強,紀律觀念淡薄,自身要求不嚴等問題。黨紀嚴于國法,遵守紀律必然要遵守法律,廣大黨員、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紀檢監察機關將持續強化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過硬黨風政風涵養良好社風民風。全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認清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行為的惡劣性質及嚴重危害,強化紀法意識,筑牢思想防線,做遵紀守法的表率。
中共普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普洱市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
保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一)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省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保山市紀委市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3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朱紹和,中共黨員,龍陵縣勐糯鎮勐糯村村民,2021年2月13日2:48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趙方平,中共黨員,隆陽區方平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董事長,2021年2月18日22:24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黃佳林,中共黨員,騰沖市團田鄉曼弄村黨總支委員會委員,2021年2月13日15:15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保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保山市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
昆明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一)
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紀委監委集中通報曝光的基礎上,昆明市紀委監委對公安機關移交的轄區范圍內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10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一)張澤忠,中共黨員,昆明市官渡區居民,2021年2月11日23時21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二)蘇衛,中共黨員,昆明新網測繪有限公司職工,2021年2月12 日20時9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三)趙榮福,中共黨員,昆明市祿勸縣烏蒙鄉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林業站職工,2021年2月14日20時1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四)畢建生,中共黨員,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辦事處青龍村居民,2021年2月14日21時6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五)金暉,中共黨員,德宏華盛金礦開發有限公司項目部經理,2021年2月14日23時10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六)李正全,中共黨員,昆明市東川區拖布卡鎮布卡村村民,2021年2月15日20時53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七)蘇春富,中共黨員,云南昆塔科教有限公司職工,2021年2月15日21時3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八)陳艷春,中共黨員,昆明市呈貢區野竹社區太陽溝小組居民,2021年2月16日22時4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九)皮成廳,中共黨員,昆明市祿勸縣雪山鄉書姑村委會村民,2021年2月16日23時1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十)潘紹祥,中共黨員,昆明市東川區老年病醫院原副院長,2021年2月17日22時7分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作風建設無小事。黨員、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對公安機關查處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就是要用身邊事教育人,培育黨員、公職人員的良好作風。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昆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昆明市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