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公職人員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云南省紀委監委從2021年2月10日至24日,連續15天對公安機關移送的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省公安廳2月22日移送的3名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一、黃俊銘,中共黨員,紅河州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就業局副局長,2021年02月19日20:45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
二、羅曉晨,中共黨員,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凰管理所副所長、二級主任科員,2021年2月21日00:28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三、和國文,中共黨員,麗江市玉龍縣石鼓鎮魯瓦村委會正雄組村民,2021年2月21日17:10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中共云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云南省監察委員會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