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切實做到不以任何理由向業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不以任何理由為業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這是近日綏江縣交通運輸局組織簽訂的《在建工程廉潔自律集體承諾書(施工方)》中的內容。
“我們采取的是‘雙向承諾’機制,即交通局的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負責同志要簽署承諾,施工方也要簽署承諾。”據縣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綏江縣交通運輸局在建工程廉潔自律集體承諾書》分為“業主方版”和“施工方版”,兩個版本圍繞交通項目在建工程廉潔自律要求,分別針對雙方各自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做到的行為守則、履行的權利義務等內容進行規范明確、提出承諾事項。
除依法行政、拒絕收受禮品禮金、拒絕違規接受宴請等常規廉潔紀律承諾事項外,承諾書還劍指“在管理對象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各種費用”等工程建設潛規則,狠剎隱形變異“四風”新問題。
為杜絕承諾書一簽了之,縣交通運輸局每年組織簽訂時,在配套開展常規警示教育外,還結合當年工程在建情況,將簽訂時間選擇至在建工程最多、最密集時段的臨近重要節點,把每一次簽訂承諾書的儀式都變成了一堂生動的節日前夕定制警示教育課,嚴明紀律規矩、敲響思想警鐘,有力促進形成晴朗、公正的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
“作為施工方,簽訂這個承諾書,對我們來說是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和保護,讓我們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程建設上來,投入到抓工程質量上來。”施工單位紛紛為縣交通運輸局這一“雙向承諾”機制的實行拍手稱贊。
縣紀委監委駐縣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則表示:“簽訂廉潔自律‘雙向承諾’,有助于構建起業主方和施工方的親清政商關系,讓雙方在相互監督下共同努力,為綏江修建起一條條通往幸福的‘陽光大道’。”(劉驍 || 責任編輯 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