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選取一批承辦案件中的重點典型行賄人員,以面對面談話或電話談話的方式開展回訪教育。這次回訪教育主要針對涉及工程項目建設領域的商人和存在行賄行為的公職人員等兩類行賄人員。“相比其他行賄人員,公職人員行賄造成的影響更為惡劣,需要重點關注。”云南省紀委監委第十六審查調查室工作人員蔣驊說。
談話一開始,紀檢監察干部先請行賄人員簡單介紹近期工作和生活情況。“以前有攀附高官的錯誤心態,總覺得干工程項目,不行賄就難以推進,行賄后心又不安。”一番溝通后,承建綠化工程項目的行賄人員陳某打開了話匣子。
“與當初接受調查詢問時相比,回訪教育的氛圍更寬松,行賄人員的心理壓力較小,能夠敞開心扉談論‘圍獵’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方式方法,以及所知曉的行業‘潛規則’。”蔣驊說。
為強化教育引導,談話中,紀檢監察干部根據回訪對象的反省態度和思想認識,從黨規黨紀、法律法規、行業風氣、企業誠信經營等角度,深刻剖析行賄行為對當地政治生態、市場公平競爭、企業自身信譽造成的負面影響,幫助行賄人員消除錯誤觀念,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談話的最后,陳某向回訪干部說出了下一步的打算:“我之前確實沒有樹立好正確的經營觀念,實在慚愧。現在回老家帶領村民們搞養殖種植,一起發家致富,絕不再起歪心思。”
“回訪教育改變了過去對行賄人員關心關注不足的工作模式。”省紀委監委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接受回訪的行賄人員思想轉化后,能夠潛移默化地影響身邊人、業內人,有利于行業風氣。同時,有助于摸清賄賂犯罪的特點、規律和思想根源,更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增強預防和懲治賄賂犯罪的能力。
云南省紀委監委第七監督檢查室工作人員金良平告訴記者,回訪教育結束后,還會對行賄人員進行持續關注。“我們會和所在地紀委監委做好溝通聯動,了解他們承建項目的完成情況、有無新的舉報線索等,督促回訪對象把承諾落實在行動上。”(左翰嫡 張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