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玉溪市不斷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把容錯糾錯機制與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機結合,激勵廣大黨員干部勇于擔當作為,大膽履行職責;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護機制,大力開展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工作,為敢于擔當的干部保駕護航;分層分類開展受處分干部回訪教育,讓干部輕裝上陣、干事創業,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有信訪件反映你在擔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期間優親厚友等問題,經核查,反映問題失實,今天召開會議為你公開澄清問題,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積極擔當履職……”
在玉溪市,為受到誣告的干部澄清證明已不鮮見。這背后,是該市各級黨委和紀委監委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的決心和態度。
該市深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市委先后制定出臺了《玉溪市關于支持干部改革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等。去年,該市制定出臺《玉溪市受處理處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辦法》,明確提出視問題性質、錯誤動機、輕重程度等不同情況區分對待,并對在影響期內執行上級決策部署態度堅決、勇于擔當作為、敢于攻堅克難、工作實績突出、重大項目中作出較大貢獻等7類影響期滿后可以提拔使用的情形作出規定,直接回應了受處分干部重新任用誰來提、什么時候提、如何提等問題,讓各級黨委(黨組)有章可循。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做到“三個區分開來”,推進紀法情理貫通融合,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誠關愛,做到監督約束有硬度、組織關懷有溫度。該市使紀檢監察機關成為黨員干部的政治“4S”店,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讓廣大黨員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按下工作的“快進鍵”,跑出持續推進“玉溪之變”的“加速度”。
“干事業總是有風險的,干部敢擔當難免會觸碰一些人的‘奶酪’、得罪部分人,遭受質疑誣告。”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針對這種情況,我委對反映不實、沒有證據證明問題存在且能夠證明系誣告陷害、惡意中傷或亂告錯告的,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后予以公開澄清正名。”
據悉,去年以來,全市共為受到不實舉報的35名干部澄清正名,為敢于擔當者“解鎖除枷”,持續釋放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正向激勵效應。(玉紀宣 柴靜 || 責任編輯 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