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部署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大理州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精準落實政治巡察要求,全州巡察工作穩步推進,成效凸顯。
扛穩壓實主體責任。州、縣(市)黨委切實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把巡察工作列為黨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共召開264次常委會會議、192次書記專題會、295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巡察機構設置、制度建設、成果運用等重大事項,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審定巡察任務安排,巡察工作主體責任進一步落細落實。紀檢監察、組織、政法、審計、信訪等機關和部門嚴格執行巡察機構與相關部門工作協作配合機制,實現巡前資源共享、巡中溝通協調、巡后跟蹤落實。
圓滿完成全覆蓋任務。州、縣(市)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時間服從質量、進度服從效果,如期實現八屆州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任務。截至目前,州、縣(市)巡察共發現各類問題40604個,問題線索2327件2959人,在已辦結的問題線索中,立案51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54人,移送司法機關31人。
注重提高工作質量。巡察發現問題平均數和問題整改率、移交問題線索平均數、初核率和成案率明顯提高。截至今年2月,全州共巡察2183個黨組織,發現各類問題40604個,移交問題線索2327件2959人,全州巡察工作質量明顯提高。
規范“三個匯報”機制。州委對標對表中央和省委巡視,嚴格落實“三個匯報”機制,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書記專題會議和常委會會議充分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去年,州委兩輪巡察均在撤出后10個工作日內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大理市第十一輪巡察撤出3天后聽取匯報,賓川縣第十一輪、第十二輪巡察分別撤出5天和6天后聽取匯報。南澗縣第十三輪巡察縣委書記點人點事42件(項),祥云縣第十二輪巡察縣委書記對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7條明確具體的處理意見,切實體現了對巡察成果運用的重視。
提升巡察工作“辨識度”。各縣(市)不斷創新工作方式,認真總結提煉巡察工作中的特色亮點,全州巡察工作“辨識度”明顯提升。大理州探索巡察整改監督檢查、巡察配套制度建設、巡察機構干部隊伍配備等做法得到省委巡視辦的認可,并多次進行匯報交流。
切實推進規范化建設。深化運用巡察工作實踐經驗,將巡察重要制度建設列為州委深化改革重點任務,制定完善23項配套制度,重新編印《巡察工作手冊(2021版)》。全面推廣運用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管理系統,全面開通州、縣(市)巡察辦內網郵箱。采取“以干代訓”“以巡代訓”等多種形式,選派干部參加中央和省委巡視巡察業務培訓以及參與省委巡視實踐鍛煉,巡察干部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不斷提升。認真落實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對入庫人員進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補充,目前,全州組長庫入庫人員245名、干部人才庫1265名、智庫181名。(楊鎮川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