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調研監督組要細化‘小巡察’調研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認真細致開展調研工作,全面查找縣市紀委監委存在的管理盲區和漏洞,以問題整改推動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制約體系。”
近日,紅河州紀委監委印發《關于開展縣市紀委監委“小巡察”調研監督工作的方案》,由聯系縣市的監督檢查室牽頭,組織部、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參與,組成7個調研組,對聯系的縣市紀委監委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開展“小巡察”調研監督,實現今年對13個縣市紀委監委的“小巡察”監督全覆蓋。同時,綠春縣紀委監委同步派出3個調研組對6個鄉鎮紀委開展“小巡察”相關工作。
“小巡察”調研監督圍繞縣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情況;履行監督第一職責,強化政治監督,開展日常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專項監督等情況;嚴厲正風肅紀、高壓懲治腐敗,開展重點領域腐敗問題整治、查處重點案件情況;縣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等方面開展調研監督。通過與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干部職工代表、被問責或被處分人員談話,以查閱資料、現場察看等方式查找問題短板,由各調研組綜合研判形成調研報告、問題清單,報州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問題整改清單后向被“巡察”縣市紀委監委反饋,并跟進監督、整改銷號。
“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不具備天然的‘免疫力’。”州紀委監委強化自我監督,不斷探索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監督方式,同時貫通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媒體監督力量,拓寬問題線索來源,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等方式,及時精準處置,查處紀檢監察干部作風和違紀違法問題,打造思想政治業務過硬的紀檢監察鐵軍。同時,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干部樹牢紀法意識,形成自覺接受監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此次“小巡察”堅持刀刃向內,充分借鑒日常監督、紀律監督、巡察監督經驗,不護短、不怕亮丑、不回避矛盾,精準監督、突出實效,做到真督、真查、真發現問題,堅決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嚴防“燈下黑”。
“發現問題是為了找準問題癥結,更好地解決問題。”州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人表示,“小巡察”既要把問題摸清楚,又要在破解難題上下功夫,在管理上求突破,要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堅持有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從嚴明政治紀律的高度抓好問題整改,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加速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吳云秀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