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臨滄市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專項巡視。2020年10月27日,省委巡視組向臨滄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巡視整改組織領導。臨滄市委始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斷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一是把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委辦公室,抽調專人負責日常業務工作。二是把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作為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的臨滄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形成了會議、督察、受理和辦理、整改和追責4項機制,推動整改工作有序開展。三是把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作為增進臨滄人民福祉的政治認識,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和美麗臨滄建設,讓人民群眾切切實實感受到綠水青山、藍天白云、空氣清新就是臨滄最寶貴的財富,不斷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二)壓實政治責任,確保整改措施落細落實。臨滄市委緊緊扣住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緊扣住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筑牢我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重要指示精神,緊緊扣住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政治整改、聚焦職責整改、聚焦監督整改。一是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部署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對整改任務進行分解細化;召開四屆市委第七次全體會議,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制定臨滄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召開市委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在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上不斷取得新突破;召開市委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保障服務和2021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聽取各縣(區)黨委書記和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生態環境保護安全隱患排查及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指導,督促各縣(區)、相關部門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見效。二是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省委主要領導在聽取十屆省委第十一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審議《關于落實省委第一巡視組對臨滄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三是市委常委班子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巡視反饋意見,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標對表,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問題根源,以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批評意見做到見人見事見思想。
(三)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整改成果落地見效。臨滄市委針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著力解決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及時堵塞漏洞,形成長久、管用、可操作制度體系。制定完善《臨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臨滄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方案》《關于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推動美麗臨滄建設和法治臨滄建設的實施意見》《臨滄市建立健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臨滄市護林員管理辦法》等制度28個,挽回損失29347.46萬元,問責追責和提醒談話761人、黨組織3個。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到位”方面
1.關于“對生態環境面臨的挑戰認識不足”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學習領會不深入”問題。一是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培訓。2020年11月以來,市委黨校舉辦的3個主體班次培訓中,設置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共培訓3場次334人次;8縣(區)委黨校舉辦的18個各類培訓班,均設置了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主的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共培訓學員1700余人次。以“萬名黨員進黨校”為載體,深入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宣講22場次6500余人次。二是將生態環境保護專題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選題。印發《關于組織做好當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的通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以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主題,開展專題集中學習研討;市人民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巡視整改和黨的建設開展集中學習研討;各縣(區)、市級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以“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和‘美麗臨滄’建設”為主題,專題學習84場次。三是強化生態文明思想系統培訓。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全市干部教育培訓主體班次、理論研討班和黨員教育的必學內容,2020年8月以來開展的中青班、婦聯干部培訓班、新任縣處級領導干部任職培訓班和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班中,邀請生態環境領域相關領導和專家進行專題授課。把生態環境保護宣講與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宣講相結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講2200余場次,受眾41萬余人次;中共臨滄市委機關刊物《創新》雜志從2020年第10期起開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專欄,定期推出理論文章。編印《生態環境保護法律解讀匯編》1000冊,在市委黨校相關主體班次中組織學員進行集體研學。
(2)針對“環保認識不統一”問題。一是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持續推進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進一步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市創建步伐,臨翔、鳳慶、雙江、滄源等一批省級生態文明縣(區)創建通過驗收。建立雙重包保責任制,簽訂應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作責任書,市污防辦實行日或周調度制度,加大對污染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不定期對高速公路、鐵路、建筑工程等施工現場巡查檢查,嚴格施工揚塵管控。二是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嚴格污染源頭管控。住建、交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開展市中心城區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嚴格監管督促有關企業、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突出大氣污染問題,設置檢查點,開展城區渣土、砂石運輸揚塵整治專項行動;深入鄉(鎮)、村、農場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和禁燒宣傳工作,增強群眾環保意識。2020年,市中心城市臨翔區空氣環境PM2.5濃度均值2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濃度均值同比持平,輕度污染天數2天,同比減少8天,優良率達99.5%,同比提升2.9%。
(3)針對“生態建設欠賬多”問題。一是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加大地方財政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2020年向上級爭取生態環境領域資金56412萬元,市、縣(區)本級財政安排生態環境領域資金35750萬元,比上年增長18.1%,增幅分別高于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快報數的14.98%和17.09%。二是對臨滄城區污水直排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摸排統計城市污水管網情況,采取“堵、疏、建、管”綜合措施,對36個污水直排口進行工程治理,對南北河等8條河流進行截污治理,安裝污水管7.22公里;完成破損污水管網修復工程;完成玉龍花園等7個污水管建設項目,新建污水管3.97公里;完成臨滄印象小區片區污水管網接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玉龍湖水質提質改造工程全面開工。獲中央補助資金5760萬元,啟動實施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二期擴建工程、臨滄中心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項目建設。
(4)針對“生態效益補償金兌付不到位”問題。全市2017至2019年,上級下達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補助資金已完成兌付8057.74萬元。
2.關于“破壞森林資源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乏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5)針對“種茶毀林屢禁不止”問題。全市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已通過省級驗收,轉入常態化管理,制定《臨滄市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工作方案》,壓實各級人民政府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主體責任和林草部門監管責任。8縣(區)5419個森林督查違法違規問題圖斑的查處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打處人員635人,行政罰款810.46萬元,收回林地5603.7畝,恢復植被5403.9畝。同時,按照“穩定面積、提質增效”的思路,做好茶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臨滄市培育千億元茶葉產業實施方案》。
(6)針對“圖斑核查存在盲區”問題。結合每年開展的森林督察,對全市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全覆蓋核查,2020年森林督察發現的26個種茶毀林違法圖斑,已納入違法數據庫進行查處;巡視組移交的111個疑似圖斑已全部核查完畢,核查率100%,涉嫌違法違規圖斑57個,并建立了問題、責任、線索三個清單,嚴格按照專項整治提出的5類處置措施進行了分類處置。目前,已全部處置完畢,其中舉證不違法13個圖斑、立案查處44個圖斑。
(7)針對“土地確權進展緩慢”問題。全市124個“一地兩證”圖斑,涉及臨翔、鳳慶、滄源、雙江4個縣(區),經縣(區)人民政府實地復核,124個圖斑均已認定為耕地。
(8)針對“案件查處震懾不足”問題。一是依法依規查處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對162個違法圖斑全部進行核查,其中111個圖斑立案查處行政案件122件、51個圖斑不予立案作舉證說明;巡視組移交的57個違法圖斑已全面處置完畢,其中舉證不違法13個,對44個違法圖斑立案66件,打處66人,行政罰款2.99萬元;收回林地94畝、恢復植被284畝。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注重圖斑外案件的嚴查嚴辦,整治過程發現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案件265件,打處247人,行政罰款356.36萬元。二是相關縣(區)一審法院成立工作專班對涉及的案件逐件復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案件7件,通過再審,撤銷原審判決4件,裁定追加追繳違法所得3件,再審改判判處有期徒刑(實刑)2人,判處有期徒刑延長緩刑考驗期2人,并依法判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和責令涉案人員限期恢復植被。下步,受理的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將嚴格執行《關于在辦理“五類犯罪”案件中嚴格適用管制、拘役及緩刑的通知》,依法從嚴懲處涉生態環境犯罪。
3.關于“‘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短板猶存”的整改進展情況
(9)針對“環境空氣質量整體存在下降隱憂”問題。2020年下半年,各縣(區)加大對各類建筑、交通施工工地污染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效管控生物質燃燒,8月后均未再出現污染天氣,空氣質量總體提升。2020年,耿馬、滄源、雙江、鎮康、永德、鳳慶、云縣、臨翔輕度污染天數分別為23、11、9、6、3、2、2、2天,空氣質量優良率分別為93.7%、96.9%、97.5%、98.3%、99.2%、99.4%、99.4%、99.5%,各縣(區)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國家二級標準。
(10)針對“個別河流監測斷面水質惡化”問題。爭取到位中央污染防治專項資金5000萬元,其中3100萬元支持臨翔區實施博尚周邊和南汀河大文斷面上游污水治理。實施《臨翔區南汀河大文斷面玉龍湖和南北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南汀河(臨翔段)大文斷面水質超標問題整改方案》,開展直排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截污控源和水質監測、預警及監控工作。水質監測結果顯示,2020年9至12月南汀河大文斷面單月水質均達Ⅲ類及以上,其中9月、12月達到Ⅱ類。
(11)針對“土壤防治工作基礎薄弱”問題。建立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機構并配置檢測設備;組織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關培訓4期、督查2次,技術指導37次298人次,宣傳報道21篇;實施《臨滄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臨滄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實施方案》等4個工作方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面積28.4萬畝,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88%。
(二)關于“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扛得不牢”方面
1.關于“嚴守國土空間管控‘三條紅線’壓力較大”的整改進展情況
(12)針對“南捧河自然保護區總規20年未獲批”問題。加快《鎮康南捧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報批工作,2020年11月26日,臨滄市就總規問題向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請示匯報,同時,以上報國家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調整范圍為依據進行總規編制。目前,正在組織第三方,按要求對總規進行修編。
(13)針對“河流管理范圍劃定工作滯后”問題。全市8縣(區)145條河流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已于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并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及各縣(區)政府網站公告。
(14)針對“重點建設項目違法占地問題突出”問題。強化建設項目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時開展集中整治,做好源頭管控。依法對7條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追究6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相關責任人責任,行政罰款1517萬元。加強向上匯報銜接,加快用地報件補件,完善用地手續,云縣至鳳慶高速公路、施甸至勐簡高速公路永德(鏈子橋)至耿馬(勐簡)段建設用地,獲自然資源部批復;鎮康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設用地通過自然資源部審查并已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待自然資源部批復;其余4條高速公路建設用地正在審查中。
2.關于“生態文明體系構建存在薄弱環節”的整改進展情況
(15)針對“部分改革事項未完成”問題。全市擬定出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任務未完成8項,其中,5項因上級尚未出臺相關文件,待上級出臺后,及時推進,抓好落實;1項因未爭取到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暫緩制定實施方案。目前,《貫徹落實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臨滄市建立健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2項改革方案已制定。
(16)針對“考核評價流于形式”問題。一是對2020年度縣(區)綜合考評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和修改完善,涉及生態環保考評指標增加到7項,權重分值提高到140分。二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考核過程管理和督辦落實,2020年度縣(區)綜合考評實施方案明確“縣(區)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發文通報批評的,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在生態環境方面存在重大失誤,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在所評定等次基礎上下調一個考評等次”。三是《臨滄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因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變化,待修改完善后將進行有效考核運用。
(17)針對“黨員干部參與環保機制缺乏”問題。一是結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格審查村組干部任職資格,2021年村(社區)“兩委”換屆中聯審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選49名。2020年以來,全覆蓋培訓基層黨組織書記6251人,輪訓黨員81470人。二是按照《臨滄市違法用地違法建筑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關于開展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規建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涉及“兩違”問題公職人員已按干管權限移交組織處理。
3.關于“各類督察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未見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18)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尚未整改到位”問題。一是涉及自然保護區的52個礦業權已全部停產、停探、停采,撤出人員、拆除設施設備,達到省政府專題會議整改要求。二是應建設生態流量下泄監控設施的116座電站中,3座調整為退出類,其余113座全部完成建設,全市中小水電清理問題全部完成整改。
(19)針對“‘綠盾’行動及國家土地例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一是“綠盾”行動尚未完成整改的10個點位均為自然保護地礦業權退出問題,10個礦業權已全部停產、停探、停采,撤出人員、拆除設施設備,達到省政府專題會議整改要求。二是國家土地例行督察反饋問題,已完成整改18宗。
(20)針對“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未完成”問題。一是“鎮康縣南捧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的標樁立界”問題,目前,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研究制定《南捧河自然保護區標樁立界工作實施方案》,已完成自然保護區部分界樁栽設,區碑、宣傳碑建設正全力推進。二是“全市環境監測能力不足”問題,8縣(區)增補環境監測人員編制72名,臨翔區完成監測業務用房改造,滄源自治縣啟動監測站房建設。現正積極向上爭取配備儀器設備,努力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
(三)關于“行業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履行不力”方面
1.關于“重點工作推進缺少有效辦法”的整改進展情況
(21)針對“住建部門‘兩污’管理存在漏洞”問題。鳳慶縣委托第三方對滲濾液進行處理達標排放,已處理12700立方,同時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做好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工作,防止產生二次污染。云縣對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改造,已建成并投入運行,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22)針對“林草部門對森林資源管護失責”問題。加強林草隊伍建設,強化執法隊伍和護林員業務培訓。組織全市林草行政執法培訓1場100人,護林員業務培訓47場13541人次,執法水平和履職能力不斷提升。全市林草部門共辦理行政案件61件,消除永德縣外7個縣(區)和市級林草部門不辦理行政案件的“空白”。2020年10月以來,全市共辦理破壞森林資源類案件195件,護林員發現線索辦理的案件91件、占比46.7%,護林員發現線索能力逐步提升。
(23)針對“自然資源部門土地出讓金收繳和城市‘兩違’清理整治工作效果不佳”問題。一是巡視反饋后,全市已收繳土地出讓金3.58億元,整改率57.4%,剩余部分正在追繳。二是全市未完成整改的“兩違”問題,已完成整改銷號466宗,其余部分正在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加快推進整改。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完善其用地手續;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干管權限移交有關部門依紀依規進行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4)針對“生態環保部門水源地保護工作進度滯后”問題。一是全市75個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已全面完成,省生態環境部門正式批復。二是未完成隔離防護設施建設的9個水源地,現已完成8個,永德縣忙海水庫正在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可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隔離防護設施建設。
2.關于“日常監督管理處于應付狀態”的整改進展情況
(25)針對“宣傳部門反面典型曝光少”問題。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及新媒體平臺傳播優勢,加大生態環境類負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市級新媒體平臺開設“保護第一、科學規劃、綠色發展”專欄,已刊播相關稿件60余條次,其中反面監督類報道14條次、負面典型案例曝光4個;建立長效機制,從2021年起,堅持每月刊播正面報道和監督類報道。
(26)針對“水務部門對河道采砂監管不力”問題。全市應安裝砂石計量準運和遠程監管系統96套,實際安裝完成并投入運行94套,滄源自治縣的2套監控系統因涉及占用基本農田,采取核定征收,不再安裝。同時,加強對砂石計量準運和遠程監管系統運行的監管。
(27)針對“工信部門對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缺少韌勁”問題。強化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的監督管理,涉及7戶企業的106臺應淘汰用能設備(電機)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28)針對“農業部門對違禁農藥銷售使用和秸稈焚燒管控乏力”問題。一是制定實施《臨滄市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工作方案》,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2020年,全市農藥使用量2242噸,同比減少21噸,減比1%;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32%,農藥利用率40%,農藥使用量保持負增長。嚴格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累計核發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證67個;加強農藥市場監管,認真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發現問題29起,責令整改26起、立案查處3起;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年度抽檢合格率在97.5%以上,達到國家和省級指標要求;推進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完成綠色防控193.8萬畝次、覆蓋率32.3%,完成專業化統防統治244.5萬畝、覆蓋率40.75%。二是加大秸稈禁燒管控和宣傳教育力度,對遠田、遠地的秸稈,推廣就地粉碎、堆腐、發酵、還田;交通方便的鄉村,依托生物質燃料加工廠集中處理。全市大力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從源頭減少秸稈焚燒,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
(四)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落實生態環保監督責任有差距”方面
1.關于“市紀委市監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9)針對“主動發現問題線索少”問題。一是運用“源頭式”監督方式派出4個專項紀律檢查組對8縣(區)開展一輪全覆蓋監督檢查,同時對年度查處生態環保問題為零的縣(區)紀檢監察機關進行重點督導,發現處置問題183個,其中涉及生態環保方面問題32個。結合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集中檢查考核工作,對縣(區)黨委、市直部門黨委(黨組)貫徹落實生態環境專項巡視反饋整改工作推進及生態違法問題查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2020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生態環保方面問題40個,立案審查辦結29件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0人,組織處理20人,問責黨組織3個。二是派駐機構依托“2+1+1”監督聯動工作機制,在強化日常監督的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拓寬發現問題線索渠道。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注重提高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2020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舉辦培訓班102個5770人次,其中市級14個1346人次。
(30)針對“監督執紀問責不嚴”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及時組織開展羅閘河非法采砂行為責任追究情況復盤,問責黨組織1個,領導干部5人。同時,發出《工作提示》和監察建議,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舉一反三落實河道采砂和采石場監管責任,形成常態化監管機制。云縣全面取締縣域內非法采砂場169個,作出行政處罰36個,移交公安機關查處1個;對審批許可的15個采砂場全部實現遠程監管。
(31)針對“以案促改工作缺失”問題。針對永德縣部分村民濫伐林木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在全市范圍內對相關責任人失職失責問題進行通報并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101戶涉及種茶毀林農戶已完成植被恢復,共種植香樟1000株、榿木10252株。2020年,紀檢監察機關結合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開展監督檢查80余次,受理問題線索31件,立案審查21件,其中立案辦結15件1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5人,立案在辦6件6人,組織處理33人。
2.關于“生態環保領域工程建設廉政風險較大”的整改進展情況
(32)針對“項目應公開未公開招標”問題。一是涉及54個應公開未公開招投標項目,4個采用村民自建的方式進行實施,符合上級相關文件批復要求;29個已竣工(含整合項目1個);21個未竣工項目正在組織整改。下步,將加強監督管理,嚴格招標程序,有效杜絕項目招投標不規范問題發生,同時加快對未竣工項目整改的督促落實。二是云縣2018年退耕還林項目,經復核,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實施主體的是“購買社會服務方式采購第三方技術力量進行調查規劃服務”,采購服務預算資金符合臨滄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規定,但存在“違規使用項目資金支付采購第三方服務費”的問題,現已按原渠道收回。
(33)針對“部分項目審減比偏高”問題。經核實,8個項目中,審減比在10%以下的有3個,審減比超過10%的有5個。對審減比超過10%的5個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處理,同時加強業務人員對工程建設造價、結算、審計等相關知識的深入學習,在以后的項目建設中,精準計算工程造價,健全變更設計審批制度,確保項目投資變動在合理范圍。
(34)針對“竣工未驗收項目占比高”問題。38個竣工未驗收項目已完成驗收15個,未完成23個。對未完成的項目實行倒逼目標管理,明確驗收時間節點,加快項目驗收進度。
3.關于“兩個石場亂象叢生”的整改進展情況
(35)針對“《鑒定意見書》”的有關問題。公安機關對《鑒定意見書》有關問題進行自查復查,目前,已全部完成。紀檢監察機關對相關問題進行調查。
(36)針對“現場查驗”的有關問題。已委托第三方對違法占地情況進行鑒定,目前,根據鑒定結論,已將有關情況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7)針對“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的有關問題。已對該問題進行復核,約談核查報告編制方,向使用林地核查報告編制方發出相關問題情況說明的函,現編制單位已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38)針對“違法占地未查處、處罰標準偏低”問題。已下發林業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責令限期恢復植被通知書,并進行行政罰款;對涉案地塊根據第三方鑒定結論,已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查處。紀檢監察機關已按程序對相關案件問題進行調查。
三、下步打算
臨滄市委將以本次專項巡視整改為契機,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扛實責任,改進作風,從嚴從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
(一)堅定不移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各項決策部署,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做到貫徹執行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圍繞“生態美、發展美、風氣美”的美麗臨滄建設目標,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綠色文明發展道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在生態文明排頭兵先行示范區建設上承擔臨滄責任、作出臨滄貢獻。
(二)堅定不移扛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扛實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馳而不息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著力解決共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確保臨滄生態文明建設持續向好。壓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引領相統一,從維護區域生態安全的角度來發現、認識、提升生態環境價值,更好地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的職責使命,努力把臨滄生態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持續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力度,推動生態環保督察與其他監督檢查貫通融合,構建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生態環保大格局,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當好生態衛士。
(三)堅定不移強化政治監督。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真正把巡視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看齊之巡、醒腦之巡、立規之巡,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全面落實黨委(黨組)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健全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納入管黨治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持續強化對公權力的約束,嚴肅查處生態環保領域違紀違規和腐敗問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強力正風肅紀,加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全面落實,確保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四)堅定不移鞏固整改成果。運用好巡視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進展情況,持續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巡視巡察整改督查等長效機制,堅持思想不松、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已整改完成的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查缺補漏,鞏固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取得階段性整改成效及需長期堅持的問題,進一步分析原因、改進方法,以釘釘子精神全力抓好落實。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推動臨滄各項工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契機,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打造邊疆生態安全長廊,切實鞏固國家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努力在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中走在全省前列,守護好一方藍天白云、青山綠水、良田沃土,繪就“大美臨滄,美在鄉間;花開四季,香飄八方”的嶄新篇章,率先把臨滄建成全省乃至全國最美麗的地方。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83—2123609,2133657;聯系地址:臨滄市臨翔區南屏西路101號,中共臨滄市委巡視整改辦;電子郵箱:lcswxs11b@126.com。
中共臨滄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