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富民縣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富民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富民縣委以此次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來,全面審視富民縣自身存在的薄弱環節,有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實。
(一)思想先行,強化政治責任擔當。為抓實抓好整改工作,縣委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3次、領導小組專題會2次、主任辦公會3次、專題民主生活會1次,研究、調度巡視整改工作。以常委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不間斷加強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
(二)組織有力,強力保障部署推動。2020年10月29日,縣委召開專題會議對巡視整改工作作出總體部署和安排,及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專班,統籌抓巡視整改工作。各鎮(街道)黨(工)委和縣級各部門黨(工)委、黨組自覺擔負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主動認領問題,結合實際制定部門具體整改方案。縣級領導結合各自職責分工,親自抓、主動抓,形成了全縣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監督到位,抓實抓細真改實改。縣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四個專項工作組,負責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組織指導、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工作完成情況實行半月報制度,每次牽頭整改責任單位上報材料,由單位主要領導審閱,報分管縣領導審核后報送。縣委巡視整改辦根據各牽頭整改責任單位上報材料,形成專題報告向縣委報告。對因主觀不重視、配合不力的,直接提醒或約談單位主要領導,并向牽頭縣級領導報告。
(四)鞏固成效,守正出新進而有為。對能夠立行立改和即知即改的問題,通過加強“當下改”的舉措,見人見事、快查快處、形成震懾;對巡視組反饋的共性、個性問題加強研究分析,找準制度漏洞,制定“長久立”的機制,以整改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關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不扎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切實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融入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教育培訓的必學內容,舉辦學習貫徹重要講話精神、“萬名黨員進黨校”縣級示范等培訓班3期,培訓6000多人次。組建縣委宣講團深入7個鎮(街道)、31個縣級機關等單位開展集中宣講78場次,全縣各級各部門共組織宣講280余場次。組織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0次。把新發展理念融入“十四五”規劃和27個專項規劃編制中,科學布局全縣產業功能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速傳統產業升級,努力推動全縣產業結構向中高端邁進。
二是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整合投入幫扶資金518萬元,動員社會力量投入19.48萬元,援助物資價值224.68萬元,幫助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142人。
三是加大民生領域投入力度。加大名校引進和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質量提升工程,組織全縣83名中小學校領導干部進行崗位能力提升培訓,開展各級各類教師培訓達3208人次,持續實施“三名工程”;加快推進永定小學黎陽分校項目建設;加大“校安工程”驗收力度。提升醫療質量管理,強化崗位職責,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分級診療機制、規范職業資格注冊等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保險參保工作,強化低保動態監管,精準識別、及時救助工作,不斷提高困難群眾的保障救助水平。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生態建設工程,鞏固造林成果,向上級爭取到林業生態建設項目4.75萬畝。加大農村公路水毀修復和大中修工程力度,完成35公里農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設,通行政村、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分別達100%、73.9%。
2.關于“落實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不深入”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加大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力度。認真開展隱性債務風險化解監測預警;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隱性債務自檢自查,進一步強化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管控;加強政府債務政策宣傳,對違法違規舉借隱性債務進行嚴肅查處。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監督機制,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限額管理規定。積極推進國有平臺公司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剝離政府融資舉債職能,建立平臺公司市場化投融資決策機制,加強融資行為監管。
二是持續鞏固提升脫貧成效。為信用社與合作社合作搭建平臺,引導合作社發展壯大電子商務服務,拓寬合作社收入渠道。加強合作社培育力度,積極爭取中央、省、市資金扶持合作社發展,提升合作社技術應用和生產能力。通過富民縣農村人飲安全水窖替代工程實施,通過富民縣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第二批)工程實施,解決了羅免鎮則核村、赤鷲鎮老牛洞村飲水安全問題。
三是持續加大力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問題整改提及的黑惡案件涉案潛逃人員已于2020年12月29日抓捕歸案。
四是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嚴格按照省、市關于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工作的相關要求,將我縣基本農田劃定工作與《富民縣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編制相結合。對37宗違法用地進行實地踏勘核查,制定一宗一策整改方案,現已整改到位并經市級認定。
五是全面落實陳豪書記調研富民關于“全力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要求。成立污染防治攻堅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水質排查監測預警,按月對富民大橋斷面水質進行采樣監測,積極協調上游地區加強各類污染源監管。嚴控沿線新增工業企業及規模化養殖場,加大沿岸村莊生活污染治理,建設生態緩沖帶及人工濕地,開展截污管網改造、修復工程,將原有污水管網全部貫通。
六是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對全省2020年農村廁所補助資金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根據各鎮(街道)建成的衛生廁所數量,已下達農村“廁所革命”管護資金583.89萬元,并督促各鎮(街道)按照省、市廁所管護資金使用用途要求,加快資金的使用。
3.關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開辦效率。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確保全縣實現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力爭實現政府投資項目不超過9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項目壓縮至70個工作日。壓縮財產登記時間和流程。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管所和稅務部門整合設立不動產登記窗口,實現一窗受理,一條龍服務。著力提升“一網通辦”能力和“七辦”品牌。開辦企業、辦理建筑施工許可等25項指標已完成第三方測評公司評價指出問題的整改。
二是全力破解發展難題。縣財政全額撥付園區土地收儲成本,用于完善9家企業10宗土地的用地手續。縣政府共籌集資金2745.5916萬元,交清2011年第一批、2012年第一批省、市報批規費。加快推進符合條件地塊的掛牌出讓,盡快選取適合項目入駐,盤活園區土地資源。
(二)關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到位”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扛得不牢”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加強對 “關鍵少數”的監督。對標中央《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市委任務安排,充實完善縣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清單,細化分解12項具體任務。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安排相關工作。深入實踐運用“模塊化”監督,形成強大監督合力。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縣各級黨(工)委、黨組開展第一種形態談話2941人次。組織開展2020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縣管科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不斷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二是加大廉潔風險防控力度。對未公開招標的8個項目業主單位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業主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并作出未公開招標情況說明。進一步完善了監督范圍和監督程序,杜絕違反招投標管理規定的情況發生。印發《富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必須招標工程項目、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對必須招標的項目進行了嚴格規定,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強日常監管。
三是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加大對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部署要求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同時納入日常監督和巡察內容。認真開展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工作,狠抓節假日等重要節點,開展明察暗訪、“體驗式”“飛行點穴式” “單元制”和“模塊化”監督檢查。嚴控會議發文數量,2020年,全縣制發規章和決定、意見、通知等文件1062件,比2019年的1179件減少了9.9%。召開各類工作會議187場(次),比2019年的212件減少了11.8%,會議、發文均嚴格控制在限額內。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工作實際,及時制定印發整改方案,督促相關整改單位和各鎮(街道)及時抓好整改工作。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機關隊伍建設。修訂完善《富民縣公務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促進全縣公務員隊伍資源合理配置。根據縣紀委監委編制空缺情況,結合全縣公務員隊伍建設,逐步完成縣紀委監委人員配備工作。
五是著力提升巡察質效。全面貫徹落實巡視工作方針和認真落實全國巡視工作會議精神及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精神,高質量完成年內兩個巡察全覆蓋任務。年內啟動3輪巡察,發現面上問題1378個,移交重點人、重點事問題線索28件27人,黨政紀立案20人。出臺《富民縣委巡察機構和巡察干部考核辦法(試行)》,加強考評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巡察干部年終推先評優和發放綜合目標考核獎的重要依據。對全縣巡察人才庫進行調整充實,組建了10人巡察組長人才庫,40人巡察成員人才庫。
六是全面開展黨員干部參與違規借貸專項整治。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黨員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專項整治工作,報經省市紀委監委核查認定,僅有1人屬違規借貸,已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借款全部退賠。對全縣59家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過程中同時對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參與違規借貸問題進行“回頭看”。成立9個考核組,對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相關精神和工作要求進行新一輪的宣傳教育,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對存在問題切實整改到位。
2.關于“落實監督責任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持續鞏固“三轉”成果。嚴格按照“三轉”要求參加會議、工作嚴格聚焦職責定位和主責主業,切實履行好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縣紀委監委向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再次重申強調了相關要求,全縣5鎮2街道認真落實相關要求,縣紀委監委對紀(工)委書記均不分管紀檢監察業務外的工作嚴格跟進督查。組織全縣紀檢監察干部認真學習省紀委省監委通報的“三轉”移位、缺位典型問題,舉一反三,確保“三轉”落實到位。
二是著力提升發現問題能力。制定《富民縣紀檢監察派駐部門和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問題線索移送管理辦法》;截至2020年12月10日,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移送問題線索2件,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駐縣科工信局紀檢監察組、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各移送問題線索1件。嚴肅換屆紀律,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了摸底排查,下一步按法定程序將紀檢委員選舉為村(居)委監督委員會主任。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監督、指導被監督單位嚴格按照縣政府下發的權責清單履職,并按照省、市最新要求作出調整。督促各監督單位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做好風險防范。
三是扎實推進以案促改。精選縣內典型案例28個、縣外案例37個,改版升級紀律教育基地,接待各級各類干部開展參觀教育1900余人次。認真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家風教育、微視頻拍攝“三個一”系列活動。針對黨員干部酒駕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3.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新聞報道規定。嚴格按照改進新聞報道中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電視新聞播出時長不超過2分鐘、其他領導不超過1分30秒的硬性規定落實電視新聞報道。嚴格編輯初審、責任編輯復審、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終審的三審題制度,任一環節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要求重新制作。切實加大基層民生新聞報道比重。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11日,縣電視臺播出的155條新聞,涉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有41條,占26.5%,均沒有超過2分鐘的情況。
二是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實行接待經費報銷審批程序,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嚴格用餐標準和控制陪餐人數。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根據上級相關規定,對公務接待制度和接待流程進行了細化。對已發生的不符合接待要求而產生同城接待的12筆4646元已全部完成清退。
三是進一步規范津貼補貼。組織各鎮(街道)、縣級各部門就規范津貼補貼工作開展自查自糾,成立專項督查檢查組,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實地抽查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立行立改,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一律予以清退。6名村委會干部已將違規領取1年的通訊補貼及3年半的崗位補貼合計96900元已全額退還入賬,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提醒。加大對全縣財務人員財經法紀綜合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規范津補貼工作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常態化監管,防范各類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的發生。
四是進一步規范工會經費管理。印發《關于報送2018-2020年各級工會為參加文體活動職工購買服裝基本情況的通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自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開展富民縣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經費收支管理培訓,進一步規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制定《縣委機關工會聯合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并印發下轄各工會執行,進一步細化了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及標準,確保工會經費支出符合規定。并將2018年參加文體活動購買服裝及護具超標的1.05萬元已清退完畢。
(三)關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嚴不實”方面
1.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論述精神納入縣委常委會及全縣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學習內容。堅持縣委常委會集體領導和縣委分工負責制,凡屬常委會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項,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和堅持“四個服從”的原則,在縣委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集體研究作出決定。2020年,按照《縣委常委會會議2020年度議題計劃》安排,共召開縣委常委會議29次、研究各類重大事項285項,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議8次、研究各類重大事項8項。加強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的監督,將全縣各黨委(黨組)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常規巡察。對全縣21個黨委(黨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抽查。
二是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從嚴從實開好民主生活會,強化年度民主生活會督導機制,確保民主生活會開出高質量、好效果。健全民主生活會材料“審批—紀實—報備”制度,防止走形式主義,用“建議” “希望”代替批評意見。嚴格規范組織生活、“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用好網上黨支部監督檢查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情況,帶領全縣黨員干部經常接受政治體檢,提高政治“免疫力”。
2.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加大優秀年輕干部培養力度。注重專業需求,優化隊伍結構,2020年全縣共招錄公務員20人,不斷充實年輕公務員隊伍。認真落實《昆明市年輕科級干部培養選拔指導意見》,提高30歲左右的黨政正職和28歲左右副職的比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30歲左右年輕干部進行認真全面分析和比選,讓年輕干部的選拔使用常態化,2020年共提拔30歲以下年輕干部4人。
二是全面改進人才工作。認真落實《富民縣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富民縣引進人才工作實施細則》,吸引高層次人才到富民創新創業。推動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傾斜,拿出一定數量崗位招錄鄉鎮衛生院特崗全科醫生,及時補充并解決定向醫學生入編入職問題。
三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不斷提高組織知人善任能力,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倒查選拔任用各個環節是否符合程序、政策,并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及時歸檔干部選拔任用相關重要資料,確保干部人事檔案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四是清理整頓違規借調干部問題。對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借調工作人員進行清理整頓,將違規借調人員進行清理并退回原工作單位。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定期對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基層工作人員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于2021年1月14日對違規借調干部再次進行清理核查,目前未發現違規借調情況。
3.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不扎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深化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出臺集中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方案,深入排查村(社區)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情況,確保整頓工作“無死角”。
二是加大軟弱渙散黨支部整頓力度。認真落實好“四個一”對接聯系和“掛包駐督”整頓機制,“一支部一對策”推進整改,保障整頓提升開展有力有效,已全面完成全縣30個軟弱渙散黨支部的整頓銷號。深化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成效,針對近年來確定為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存在問題及表現形式,分領域開展自檢自查,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及時整改。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相關工作,結合3年黨支部規范化建設達標創建情況,精準確定2021年后進等次基層黨組織。
三是加強“兩新”組織黨建。建立健全全縣“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機制,在配齊縣委“兩新”組織工委書記的基礎上,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黨建專干,進一步摸清非公經濟組織底數365個、社會組織119個,新建黨組織17個、選派黨建指導員111名,“兩個覆蓋”工作穩步提升。結合“兩新”組織和黨員流動性大等特點,在增加數量、提高質量上下功夫,實行動態跟蹤、動態組建,形成常態。園區黨工委按照“兩新”組織分類覆蓋工作相關要求,對園區218戶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采取動員企業職工轉入黨組織關系的方式,做到支部黨員人數分別均達到3人以上。新建聯合黨支部,完成所轄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并納入云南省黨員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指導企業把生產經營和黨建工作有機結合,規范黨組織生活,抓黨建促企業發展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4.關于“干部擔當精神欠缺”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全力化解歷史遺留問題。針對鼎易山水居房地產項目問題,及時成立專項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業主反映的問題及消防、人防等工程收尾工作;成立富民鼎龍凱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縣司法局、法院等職能部門會商會辦,依法啟動破產重整;對該項目的業主已購住房土地開展分攤宗地圖繪制;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已完成該房地產項目的小區分戶圖、宗地圖、不動產權籍調查、幢號信息等SHP數據入庫,現在有序開展不動產登記工作,目前已完成發證160余本。
二是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抓實重要崗位干部監督,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嚴明干部隊伍的紀律。建立問政“一把手”工作機制,通過“一問一督一考”,扎實推動干部隊伍作風轉變和執行力提升。對2020年計劃實施的82項重點項目全面梳理,認真分析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措施,嚴格落實項目包保責任制、項目推進會辦制和縣級領導聯系掛鉤重點項目等制度,將重點項目建設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以問題會辦、現場會辦會等方式推進項目建設。截止目前,開工40項,開工率達93.02%;竣工29項,竣工率達74.36%,竣工率較6月份提高了64.74個百分點。理順參建各方合同關系,成立富民縣拖擔水庫擴建工程甲方介入工作組,按照法定程序授權富民縣拖擔水庫擴建工程建設管理局代行拖擔水庫擴建工程項目法人(富民水務投資有限公司)職責,全力推進工程建設,目前累計完成投資19317.77萬元,預計2021年5月31日完成大壩封頂。
(四)關于“巡視、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不徹底”方面
1.關于“問題整改長效機制未形成”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把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指導,融入班子隊伍建設。
二是采取“方案+清單”的方式,完成7個鎮(街道)黨(工)委、75個村(社區)黨總支、427個村(居)民小組黨支部達標創建,成功創建3個村(社區)“星級”示范黨支部。實施村(社區)后備干部職業體系培養計劃,成功回引村(社區)農村人才397名納入人才庫管理,擇優選聘92名村級后備力量,為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不斷夯實、黨在農村基層執政基礎不斷鞏固。
三是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由縣政府辦牽頭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自檢自查和專項檢查,查擺出公務用車平臺未使用等5個方面問題,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全面整改落實到位。
2.關于“解決問題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制定并印發《富民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等5項規范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制度,強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剛性約束機制。
二是督促縣國資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國有企業規范經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是督促富民產投集團公司對欠款未償還問題提起訴訟,目前富民縣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出具判決書,支持縣產投集團公司訴訟請求,但兩家公司均無財產可供執行,追討未償還債務困難較大,需持續跟進。
四是將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納入“十四五”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一并編制,現已編制了《富民縣城市人防建設專項規劃項目編制方案》,正在組織開展人防建設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
3.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抓得不夠有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建制鎮污水收集配套管理建設,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營管理。目前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環保督察反饋的48項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4.關于“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破解”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加強信訪法制化建設,通過建章立制,推動信訪工作責任落實。
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源頭治理,及時處理各類矛盾糾紛。截止目前,近三年群眾到縣委縣政府集體上訪49批1703人次合理訴求已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強化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工作,繼續深化縣級黨政領導包案化解信訪案件工作機制。2020年納入縣級領導包案化解的信訪積案和重大矛盾糾紛34件,截至目前,已完全化解10件、已基本化解16件、訴求過高或訴求不合理正在化解的信訪積案8件。
(五)立行立改的問題
1.關于“縣委、縣政府解決群眾訴求不及時”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縣委、縣政府及時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深入了解情況,掌握群眾思想動態,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方法。
二是積極協調督促采石場與村民就房屋受損賠償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通過協商已兌付賠償資金564768.8元。
三是由赤鷲鎮黨委、政府牽頭,聯合相關部門,對采石場的違法行為進行聯合執法。截止目前,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四是由赤鷲鎮黨委、政府牽頭,持續深入走訪所涉農戶,適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和生產生活狀況,及時化解處理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2.關于“鄉村振興農村人居壞境整治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鎮(街道)全力配合,對全縣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保潔員配備情況進行大排查,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入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摸清底數,掌握實際情況。
二是新聘用保潔員210名,確保全縣487個自然村每村均達到1名以上保潔員,有力推動了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三是積極爭取市級補助資金134萬元;縣級財政預算安排164.16萬元,用于保障保潔員工資待遇,確保保潔員隊伍穩定和保潔工作正常運轉。
四是加大保潔員培訓和經費保障力度,采取鎮(街道)籌措、村民交納等方式籌集資金,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深入開展“治臟、治亂、解堵”大整治活動,集中力量打好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攻堅戰,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面貌。
3.關于“公務用車節約意識不夠強”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是由縣政府辦牽頭,對平臺車輛基礎信息進行全覆蓋排查核實,進一步規范各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
二是針對永定街道公車使用費用較高的問題,由縣政府辦牽頭,督促永定街道積極整改,及時與租賃公司協商并終止原租車協議,另行簽訂租車服務協議。
三是永定街道研究制定《富民縣永定街道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統一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修前報備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截止目前,以上問題已嚴格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公務用車管理知識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力度,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五是由縣政府辦、縣紀委監委加強對公務用車信息化平臺使用的監督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平臺日常監管工作,對未使用平臺、使用不規范、超出行車范圍等行為進行跟蹤管理,進一步規范各單位用車行為。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們將以此次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政治責任,以整改落實的成效,全面提升管黨治黨的能力水平,為推進山水園林衛星城、休閑康養目的地建設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實扛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扎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全面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持續推進干部隊伍建設,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全面提高基層黨組織建設水平。全面貫徹落實巡視工作方針和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富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強化擔當作為,求真務實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把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成果轉化為抓發展、促改革、創事業的強大動力,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之風,提振干事創業的精氣神,把巡視整改與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總書記考察云南和對云南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起來,與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結合起來,與“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結合起來,與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脫貧攻堅成果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引領高質量發展新征程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督促檢查,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常治長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直面問題,不回避問題,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落實到位;對短期內無法整改到位的,緊盯不放,提出分時序措施,做到持續改、徹底改,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把問題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定期跟蹤督辦,緊盯不放,鍥而不舍,一抓到底。按照“所有整改事項督查全覆蓋”要求,對照整改方案中每項任務,持續強化督促檢查,對推進速度慢、質效不高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嚴肅通報、嚴肅追責。
(四)聚焦制度建設,構筑完善的抓常抓長機制。圍繞省委巡視組反饋指出的四個方面的問題,深入分析,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注重標本兼治、事先預防、制度建設,把立足當前抓整改與著眼長遠建制度緊密結合起來,把持之以恒堅持整改落實常態化、建章立制常態化結合起來,建立健全述責述廉、交心談心、民主評議、監督檢查、檢查考核等工作機制,把具體問題解決方案固化為制度安排,形成靠制度管黨治黨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扎牢制度的籠子。將此次巡視整改工作中形成和總結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加以推廣運用。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1-68813678;聯系地址:富民縣環城南路362號;電子郵箱:fmxwdb@163.com。
中共富民縣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