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盤龍區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視組向盤龍區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整改自覺。省委第七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區委及時召開區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深入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把巡視整改作為檢驗黨員干部“四個意識”的“試金石”、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始終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對待整改、謀劃部署整改、強力推動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高位推動整改。區委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成立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委副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協主席任副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區法院院長、區檢察院檢察長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先后召開2次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審議通過了《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盤龍區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全力組織協調全區各級各部門,有力有序推進巡視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召開9次區委常委會,分口聽取牽頭領導匯報整改進展情況,提出進一步整改要求。巡視期間信訪舉報36件,巡視反饋交辦問題線索6件,全部辦結,給予黨紀處分2人、警示談話2人、提醒談話2人。
(三)細化工作舉措,壓實整改責任。對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45個問題,一項一項拉單子、一條一條定措施,研究細化167項具體整改舉措,形成《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盤龍區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確主體責任領導、責任領導、主責部門、責任部門以及整改時限。區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重點任務親自安排、整改責任親自傳導、突出問題親自督辦,并牽頭負責64個具體事項的整改落實。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切實抓好各自分管領域和部門的整改工作,做到上下聯動、協同整改。
(四)健全推進機制,長效整改落實。建立完善會議推進、定期調度、督查通報、約談問責等工作機制,強化整改事項臺賬管理,實行掛圖作戰、對賬銷號,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同時,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注重舉一反三、源頭治理、長效整改,切實加大相關領域改革創新力度,扎實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務求在根子上去除“病灶”,著力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從集中攻堅向常態長效延伸,確保巡視整改落深、落細、落實。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到位,區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方面
1.關于“理論武裝浮于表面”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組織學習流于形式”問題。一是持續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2020年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共組織集中學習11次,其中自巡視反饋以來,區委共組織4次理論中心組學習。印發《關于印發〈盤龍區“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學習使用管理方法(試行)〉的通知》,將“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學習使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固本培元。二是健全區委理論學習制度。完善《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明確學習內容、形式及要求,及時完善學習記錄和交流發言檔案,強化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示范作用。設置學習秘書負責中心組學習的統籌、協調和服務工作,提高區委班子理論學習常態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規范各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研究建立《加強和改進盤龍區各級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實施意見》《盤龍區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巡聽旁聽制度》,進一步健全工作體系,規范和提高各級黨(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質量。督促指導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黨組分別制定中心組學習制度并嚴格抓好落實。
(2)針對“貫徹措施空泛虛化”問題。一是強化重大主題宣傳教育。制定《關于認真做好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宣傳的工作方案》《盤龍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宣講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宣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組建“區委宣講團”“青年宣講團”“普法講師團”“文藝宣講團”等宣傳宣講隊伍,圍繞重大主題開展分眾化宣傳宣講工作,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機關、進農村、進校園、進社區。二是統籌謀劃水源區生態文明建設和鄉村振興工作。科學編制《盤龍區“十四五”松華壩水源區保護和發展規劃》《盤龍區“十四五”鄉村振興規劃》《盤龍區“十四五”鄉村振興戰略研究》《盤龍區農田建設規劃(2021-2025年)》,通過規劃引領,將生態文明建設和水源保護、鄉村振興等結合起來,在確保“生態修復、生態治理、生態保護”防線穩固的同時兼顧水源區的發展。制定《盤龍區生態農業發展扶持補助實施細則》,修訂完善《盤龍區松華壩飲用水源保護區扶持補助辦法》,積極探索水源保護和產業發展有機結合的新路子,加快土地有序流轉,在水源區發展綠色、有機生態農業,提升規模化、組織化程度,蕓嶺鮮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云南匯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水源區土地約3600畝,2家企業向當地農戶提供就業崗位約500人,“蕓嶺鮮生牌有機甜脆玉米”獲云南省“10大名菜”稱號,并獲100萬元獎勵扶持資金。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工程,抓實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推薦,有效促進水源地農村勞動力就業。2020年共完成引導性培訓3000人,實現轉移就業4312人(其中建檔立卡373人),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收入6745.07萬元。
2.關于“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不突出”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政治意識樹得不牢”問題。一是切實提高政治敏銳性。區委班子切實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迅速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黨的政治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同時及時補學了省委實施意見,從堅定政治信仰、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等方面入手,強化抓好黨的政治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研究細化加強政治建設措施。嚴格對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實施方案》《盤龍區基層黨組織政治建設清單》,分層分類明確了工作任務,從堅定政治信仰、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提高政治能力等方面入手,壓實各級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政治責任。
(2)針對“民主生活會戰斗性不強”問題。一是進一步規范民主生活會程序。認真制定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黨員組織生活會方案,進一步明確主要領導審核制度,對班子成員個人批評意見清單進行了審核把關,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寫。嚴格要求廣大黨員干部高標準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增強民主生活會的原則性和戰斗性。二是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有力武器。召開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區委主要領導對班子成員個人批評意見清單認真審核把關,班子成員主動亮明缺點、暴露短處,認真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對區委主要領導提出批評意見19條,其他班子成員共提出相互批評意見133條,達到了“紅臉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和幫助同志、增進團結、促進工作的目的。三是精心準備、認真召開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按照省委、市委統一部署,制定《區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方案》,按要求將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對照檢查納入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嚴把材料質量關,確保會議全過程從嚴、從實、從細。1月24日,相關市委領導到會進行指導,會上班子成員認真查擺了班子“6個方面”存在的20個具體問題,深入分析了產生問題的“4個方面”原因,提出了“6個方面”22條整改措施,班子成員共提出相互批評意見180條,其中對區委主要領導提出批評意見20條。市委領導對區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給予了充分肯定。
(3)針對“選人用人未突出政治標準”問題。一是實現干部政治素質測評全覆蓋。對提拔或進一步使用干部的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進行全覆蓋政治測評。二是將政治素質測評延伸至試用期干部范圍。在2020年11月以后的干部試用期滿轉正考核中加入政治素質測評內容。三是將政治素質測評延伸至干部年度考核。在2020年度科級班子和科級干部考核中,取消政治素質測評情況較差的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3.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不力,推進復工復產和助企紓困措施不精準”問題。一是深入開展政策宣傳。整理匯編中央和省、市、區出臺的“復工復產措施”“穩增長措施”等政策文件,印發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開展廣泛宣傳,讓更多市場主體了解、掌握和享受“省22條”“市20條”“區24條”政策。二是嚴格落實助企紓困政策。認真執行《盤龍區支持企業有效應對疫情促進復工復產的15條措施》,全面兌現涉企扶持補助資金,持續落實好減免區屬國有房屋租金、簡化辦事手續、提升企業服務等措施。2020年,共兌現區級各類獎勵扶持資金4014.42萬元,為承租區屬國有經營用房的61戶中小微企業及345戶個體工商戶免除租金1588.59萬元,全區共減、免、返社保費11億余元,發放就業、失業補助3.02億元。三是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嚴格落實省、市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文件和《盤龍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幫助企業獲得“財園助企貸”2830萬元,促進“六穩”“六保”任務落地落實。
(2)針對“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到位,經濟增長過度依賴房地產支撐”問題。一是堅持以新發展理念謀劃盤龍發展坐標。制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關于制定盤龍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了盤龍區未來發展總體思路,著力構建具有盤龍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堅持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攻方向,培育壯大商務服務、金融服務、科技服務“三大支柱產業”,加快發展“生命科技產業”,鞏固提升樓宇(總部)經濟、文旅經濟、數字經濟“三大特色經濟”,著力培育康養、商務會展、都市現代工業、高原有機現代農業等“增長新動能”,努力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同時,認真落實《盤龍區關于加快樓宇(總部)經濟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盤龍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措施,切實兌現樓宇(總部)經濟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獎勵扶持資金,2020年第三產業占比達78.1%,榮獲“2020年中國樓宇經濟領軍發展城區獎”。二是持續優化投資結構。高質量謀劃全區“十四五”重點項目,精心編制2021年度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計劃,著力提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投資。主動爭取中央和省、市資金及地方政府專債,目前已申報2021年專債項目13個、總投資233.14億元、申報資金23.2億元;申報2021年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8個、總投資23.31億元、申報資金6.23億元。
(3)針對“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思想不扎實,執行水源區保護法規不嚴格”問題。一是強化生態保護政策宣傳引導。扎實抓好《昆明市松華壩水庫保護條例》等城市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向水源區群眾發放宣傳資料20000余份、粘貼宣傳海報300余份,水源保護工作群眾知曉率達90%以上。二是強力整治違規占用“農改林”問題。全面完成“農改林”勘測工作,“一戶一檔”對違規占用“農改林”情況再次調查核實,“一宗一策”開展整治,堅決杜絕新增違規占用問題。編制《盤龍區松華壩水源保護區“農改林”生態修復(濕地保護)補助資金兌付實施細則》,明確“農改林”日常管護、專業管護責任主體,確保“農改林”的生態凈化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加強農村污水治理。印發《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農村生活污水專項治理規劃》,認真落實《盤龍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動實施方案》,2020年4個涉農街道新建修繕110座村莊污水處理設施,農村污水、集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均達100%,水源區河道年均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水標準。四是嚴格落實水源保護監管責任。制定《盤龍區松華壩水源保護區負面清單》《盤龍區松華壩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檢查工作方案》《盤龍區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聯席會議制度》《盤龍區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聯合執法工作實施方案》,設立并公布水源保護監督舉報電話,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和部門、街道聯合執法,做到“周巡查、月總結、季通報”。2020年共開展聯合巡查檢查9次、專項巡查3次、日常巡查45次,共發現問題40個,完成整改27個、正在整改13個。
(4)針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力度減弱,對口幫扶疏于跟蹤問效”問題。一是組織開展脫貧攻堅專項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全區836戶3335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面達標,無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貧困群眾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全面實現脫貧。二是強化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的學習培訓。組織涉及扶貧工作的街道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及村組工作人員、駐村工作隊員60余人開展脫貧攻堅業務知識培訓,不斷增強脫貧攻堅一線干部的實戰本領。三是加大產業扶貧力度。投入產業專項扶貧資金589.7萬元,用于阿子營環水有機種植項目建設,項目覆蓋392戶建檔立卡戶,預計平均每戶可分紅536元,提供100個以上就業崗位。四是抓實就業扶貧工作。篩選2000余個本地優質崗位送崗上門,優選57家企業2700個就業崗位到滇源、阿子營開展線下專場招聘,40家昆明優質企業在區級就業扶貧行動日提供2500余個崗位進行現場招聘,開發167個鄉村公共服務崗位安置建檔立卡零就業家庭和貧困勞動力“三無”人員,一批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五是認真落實對口幫扶要求。安排區級分管領導前往東川區湯丹鎮,開展脫貧攻堅、對口幫扶相關工作調研對接,按要求撥付幫扶資金。持續加強幫扶資金跟蹤問效,東川區湯丹鎮每季度報送資金使用計劃,區扶貧辦定期到幫扶點走訪,確保幫扶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真正惠及群眾。
(5)針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未形成合力,‘打財斷血’執結率低”問題。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完善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區政府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抽調30余人次充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班力量。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制度,制定《盤龍區2020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查指導工作方案》,通過開展專項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嚴格執行每月通報制度,2020年全區共召開11次區委常委會議、9次區政府常務會、4次領導小組全體會議、2次掃黑辦主任會議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三是強力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制定20個重點行業領域整治清單,構建行業領域整治“指導員+聯絡員”常態化協調聯動機制,嚴格落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和“三書一函”要求,促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目前區級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共向10余個區級部門、街道發出“三書一函”113份、收到回復113份、回復率達100%。四是加大“打財斷血”力度。成立由區委政法委書記任指揮長的“黑惡勢力刑事案件涉案財產處置工作”指揮部,統籌區掃黑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聯合開展工作,堅決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6)針對“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堅決,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突出”問題。一是健全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扎實開展全區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制定《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和《盤龍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依法依規加強耕地保護。二是扎實抓好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3宗,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納入延期完善用地手續整改5宗,延期拆除整改1宗,剩余問題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已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治,將在3年內完成整改。
4.關于“區委發揮職能作用不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對區屬國有企業全面領導不力”問題。一是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將黨的建設納入公司章程,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增強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能力。目前區國投公司、國管公司、農投公司已完成“黨建入章”工作,區建投公司已修訂完善章程中“黨的建設”相關內容,正在開展工商變更和備案工作。同時,強化國企領導干部紀律意識,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二是強化國有企業監管。督促國有企業黨組織修訂完善前置研究事項清單,目前4家國有企業黨組織均已完成前置研究事項清單修訂工作,2020年4家國企黨組織共前置審議“三重一大”事項368項。三是加強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區國投集團正加緊修訂《人事管理暫行實施細則》和《招標管理辦法》,加緊擬定《法人授權管理辦法》《督辦工作制度》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管理流程。
(2)針對“制定制度違規決策”問題。一是修訂完善區委議事規則。1月4日印發《關于對〈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修訂)〉部分條款進行補充完善的通知》。二是制定《盤龍區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試行)》。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進行分類規范管理,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要求,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收益在依法繳納稅費后及時、足額上繳國庫。
(3)針對“推進基層治理群眾獲得感不強”問題。一是健全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領導機制。成立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區委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任書記的區委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組建區委社會建設工作專班并成立7個專項組,通過理順全區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構建統一領導、運轉順暢、高效協同的社會建設組織體系。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納入區委常委會固定議題,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區政府常務會每年聽取和研究社會治理工作原則上不少于2次,充分發揮區委、區政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等作用。二是高位推進市域社會治理工作。制定《盤龍區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2020-2022年)》。成立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總指揮長的盤龍區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總指揮部,由區級各相關領導任指揮長的17個專項工作分指揮部,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創建工作納入全區2021年發展目標,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三是著力構建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制定《昆明市盤龍區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化工作實施方案》,將全區城管、環衛、警務等10張網共1325個網格,統一劃分為1個區級一級總網格、12個街道二級網格、103個社區(村)三級網格、626個四級網格,優化網格設置、充實網格力量,形成“四級網格”治理模式,健全“區—街道—社區”三級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平臺。四是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提升提質“五級治理”,配齊配強“樓棟長”“十戶長”,延伸基層治理觸角,目前共有“五級治理”理事會成員205人、“五級治理”小組長591人、樓棟長1185人、“十戶長”848人。五是堅持和完善“民生小實事”工作。以居民群眾為主體推進實施“民生小實事”項目,加大宣傳教育和組織發動力度,規范居民議事協商,激發群眾自治意識,促進政府、社會、群眾良性互動。2020年實施完成“民生小實事”項目54個,解決了一批居民身邊的小事、急事、難事,2021年安排財政預算資金800萬元、計劃實施項目50個,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認同感。
5.關于“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不徹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傳達貫徹不及時”問題。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作為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紀律,作為區委常委會、區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主題,對中央和省、市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迎接COP15等重要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學習、堅決貫徹落實,確保上級決策部署在盤龍落地生根、開花結果。自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以來,共召開11次區委常委會議,安排了23個傳達學習議題。二是及時傳達學習上級精神。2020年10月29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勝利閉幕后,10月31日和11月2日上午,省委和市委分別召開會議學習傳達了全會精神,我區緊跟省委、市委步伐,于11月2日下午,迅速召開十一屆區委常委會第123次(擴大)會議,對全會精神及時進行了學習宣傳貫徹。12月5日上午組織全區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集中聽取了宣講報告,并于同日組織開展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十次專題學習會。堅持領導帶頭宣講,12月5日,區委主要領導到龍泉街道盤江社區,對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進行宣講,示范帶動各級領導開展宣講25場,引領全區上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召開后,全區各級黨組織迅速掀起學習熱潮,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領會省委、市委全會精神,切實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全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
(2)針對“對照檢查不深刻”問題。一是進行深刻反思反省。再次組織班子成員學習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精神,堅決破除就案論案思想和與己無關的心態。召開區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前,班子成員認真對照省委、市委標準要求,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巡視、審計、主題教育整改情況等方面內容,深入查擺存在問題,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做到往心里走、往實處走,確保見人見事見思想。二是高標準嚴要求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廣泛征求對區委常委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個人的意見建議,原汁原味梳理后報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并由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反饋給班子成員。各班子成員對照征求意見,主動認領班子及個人問題,認真撰寫個人發言提綱。區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主持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并對班子成員個人發言提綱逐一審閱把關,對問題不聚焦、檢查不深刻、內容有漏項等達不到要求的,督促修改完善到位。會上,班子成員緊扣會議主題,結合前期學習、征求意見、談心談話等內容,認真查擺了班子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明確提出了整改措施,確保民主生活會取得預期效果,切實解決對照檢查不深刻的問題。
(3)針對“‘以案促改’不具體”問題。一是壓實“以案促改”責任。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個人整改清單。同時,對《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關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構建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進行任務分解,形成《盤龍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構建風清氣正政治生態主要工作任務清單》,進一步明確職責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提高制度執行的科學性、可操作性。二是推動“以案促改”向基層延伸。堅持以案為鏡、以案為鑒,把“以案促改”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教育引導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徹底進行反思對照,進一步厘清思想認識上的迷霧,徹底肅清秦光榮等流毒影響。
6.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弱項”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化解‘爛尾樓’問題政治擔當不足”問題。一是強化統籌領導。成立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專項領導小組,全力推動停滯項目盡快復工。同時“一攬子”解決“爛尾樓”項目遺留問題,提前謀劃公共設施建設、后期商業運營、不動產證辦理等工作,全力保障農民工、回遷戶、購房戶等群體權益,努力提升公眾滿意率。二是先易后難分類化解。對具備重整價值的2個項目依法推進破產重整,對仍具備繼續開發價值的4個項目引入意向合作企業全力推動盤活,積極爭取棚改專項債等政策和經濟支持,保障項目回遷房復工續建,對2個項目進行持續跟蹤、主動協調、穩步推進。目前,2個項目完成回遷房選房,4個項目回遷房有序建設。
(2)針對“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乏力”問題。一是強化金融領域風險排查預警。進一步發揮金融風險排查工作專班作用,對涉險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二是強化監管處置。嚴格落實轄區內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風險監測和日常監管屬地責任,形成部門聯動監管處置合力。三是強化宣傳引導。深入開展金融風險防范宣傳月活動,通過形式多樣的廣泛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風險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共同抵制非法集資的良好氛圍。
(二)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扎實,‘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真抓嚴管措施軟”問題。一是保持反腐肅貪高壓態勢。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侵占惠民補貼、土地補償、扶貧領域等專項補助資金,擅自處置、侵占集體資產、資源、資金案件查處力度,2020年全區共立案查處65件76人。二是堅持以案示警。注重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選取2019、2020年查辦的典型違紀違法案件,編寫《盤龍區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匯編(二)》發全區進行警示教育,發揮身邊典型案件和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反面警示作用。三是整治違紀問題較多的基層單位。針對個別街道黨政班子先后多名成員違紀被處理的具體問題,向街道黨工委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區委書記和區紀委書記對街道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督促其深刻反思檢查、扎實抓好整改。四是深入開展集體資產管理專項整治。在全區涉及集體資產的11個街道開展2019年前集體資產清查,對村(社區)負責人進行經濟審計,及時糾正整改問題。同時,對有集體資產的村組,督促制定《集體經濟組織章程》,選舉成立理事會與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的全方位管控。
(2)針對“‘一崗雙責’未壓實”問題。一是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定《盤龍區區級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明確班子成員定期研究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廉政談話等任務、時限。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在2020年度述責述廉工作中對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了報告。二是做好區級領導班子和區級領導干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定《關于深化區級領導班子及區級領導干部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針對查找出來的風險點類型和等級制定相應防控措施。三是全面排查區屬各部門單位廉政風險。印發《關于認真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區61家單位圍繞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工程項目管理等重點領域,查找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壓實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一崗雙責”,強調廉政風險,明確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由區委常委帶隊組成11個檢查考核組,對全區61家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開展集中考核,對評定為基本合格責任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由區委、區紀委、區委組織部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并按照“七個一”要求進行整改,督促其履職盡責。
(3)針對“巡察工作組織領導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強區委對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把巡察工作作為“書記工程”來抓,區委第十三輪巡察進駐結束后,及時召開區委書記專題會,審議區委第13輪巡察情況報告,認真研究巡察發現問題,逐一提出處置意見和要求,并對普遍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全區專項治理。二是嚴格落實班子成員巡察整改領導責任。區委、區政府班子成員按要求參加分管單位巡察反饋會,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報告需經分管聯系的區級領導審閱。共有8名區級領導參加了區委第13輪巡察反饋會并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要求,督促抓好巡察整改。三是對有選人用人權限的部門開展專項督查。收集整理省委巡視反饋和區委第1至13輪巡察中發現的涉及選人用人問題,針對各相關單位開展問題整改督查。目前已對6家單位開展了“選人用人”和改任職級干部履職情況督查工作,就發現問題責令抓好整改。四是狠抓巡察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巡察機構力量,區委5個巡察組15個編制全部配置到位。制定《抽調巡察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嚴把抽調人員“政治關”,每輪巡察結束后,對抽調干部巡察期間的表現進行嚴格鑒定,同時向區委組織部進行反饋,為干部選拔任用提供參考依據。
2.關于“履行監督責任不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政治監督不突出”問題。一是突出監督重點。將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生態環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穩六保”、整治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厲行節約等部署納入巡察內容。二是提高政治監督能力。從區委第13輪巡察開始,每輪巡察將被巡察黨組織班子及其成員政治畫像報告列入巡察重點,并向區委書記專題會進行報告,督促巡察組增強政治鑒別力,提升查找政治偏差問題質量。
(2)針對“派駐監督‘探頭’作用不強”問題。一是完善派駐機構管理機制。制定《盤龍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機關工作聯動機制》,印發《派駐機構考核工作辦法》,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領導、業務指導和考核問效。二是充實派駐機構力量。從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整補充6人到派駐機構,調整后派駐機構人員由12人增加到18人,平均年齡由49歲降至43歲。三是抓實街道紀檢監察系統“三轉”工作。印發《關于認真做好街道紀工委“三轉”不到位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關于加強盤龍區街道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街道紀工委和街道紀檢監察干部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街道紀工委“三轉”到位。
(3)針對“遏制違紀增量效果差”問題。一是持續加強執紀監督。加大對作風問題的監督查處力度,深化標本兼治,制定《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的實施意見》,用活典型案例資源,堵塞制度漏洞,構建一體推進“三不”機制。二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打造了青裕社區家風建設、桃源社區“四化”模式、狀元樓社區廉政文化長廊等一批引領示范作用強的基層黨風廉政宣教陣地,著力營造崇德尚廉的濃厚氛圍。
(4)針對“存在個別違規借貸問題”問題。制定《盤龍區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抽查工作方案》,區屬61個部門(單位)、154個下屬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了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參與借貸的自查自糾工作,對各單位自查核查出涉及有違規借貸情況的,已責令本人及所在單位及時進行整改,現已全部整改完畢。
3.關于“‘四風’問題屢禁不止”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問題。一是堅持常態長效糾治“四風”。制定《盤龍區進一步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主要工作任務清單》,明確32項工作舉措,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案件嚴肅查處。二是進一步精簡文件。針對便箋發文過多問題,嚴控發文數量、提高文件質量,2020年以便箋形式發文同比大幅下降。三是以嚴實作風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嚴格按照《云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2018》要求,對水源區疑似農村危房進行精準認定,“一戶一方案”分類進行修繕加固,目前已全部完成加固改造。
(2)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情況時有發生”問題。一是全額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少數單位給機關干部違規發放的津補貼、活動費、加油卡、超標報銷的差旅費均已全部完成退款。二是強化津補貼發放監管。督促全區各單位深入開展自檢自查,單位“一把手”嚴把審核關,認真清理違規發放(報銷)項目,公布監督電話和聯系方式,主動接受群眾和職工監督。三是加強政策培訓。召開全區政府會計制度培訓會,對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資金使用、資產管理、財務審批,以及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等政策進行學習培訓,提高各單位領導干部特別是財務人員政策知識水平。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偏差,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領導班子建設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一是狠抓制度執行。堅持把治標與治本緊密結合,既大力整改具體問題,又注重建章立制。修訂完善《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嚴格落實區委工作規則、區委“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實施辦法、區政府“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工作制度、區政府領導部分審批事項權限劃分的相關規定等制度規定,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2020年10月30日以來,區委常委會議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項79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三重一大”事項97個。二是加強監督檢查。將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決策執行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個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自覺接受監督檢查。督促區政府工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國有公司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經區政府分管領導審閱后,由區政府辦公室備案。
(2)針對“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不規范”問題。一是堅持以上率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常委班子帶頭整改,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2020年以來,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頭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談心談話、“領導干部上講堂”等各類黨內組織生活48次,講黨課3次,區委班子成員及其他縣處級領導干部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帶頭參加各類黨內組織生活、“三會一課”、到掛鉤支部工作聯系點講黨課、參加主題黨日活動。二是著力抓常抓長,健全督促提醒機制。制定印發《關于規范“云嶺先鋒”黨建信息化平臺和“昆明市智慧黨建”平臺錄入的通知》,認識落實《關于進一步嚴格和規范全市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健全“主題黨日”月提醒制度,對省、市管黨員領導干部開展雙重組織生活會“點對點”提醒40余次。三是豐富主題內容,強化黨員教育引導。規范主題黨日學習內容,堅決杜絕以機關干部集中學習會議代替主題黨日學習。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市區委全會精神、村(社區)“兩委”換屆、迎接COP15等工作,豐富支部學習教育內容和形式,不斷創新形式載體,切實增強主題黨日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四是嚴格組織實施,加強督促指導。常態化落實領導干部支部聯系點制度,制定印發《關于召開2020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通知》《關于認真開好2020年度全區科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派出13個督導組全程指導全區各科級領導班子、各基層黨組織開好年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
2.關于“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短板”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干部激勵交流不到位”問題。一是建立容錯免責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區委組織部與區紀委監委定期對干部問責和紀律處分問題分析判斷,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根據每次容錯認定需要,及時召開會議組織相關單位人員研究認定容錯情況。二是嚴格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認真執行《盤龍區領導干部盡職免責實施辦法(試行)》,2020年為受到不實舉報的3名科級領導干部澄清正名。三是嚴格落實《云南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精神,研究制定《盤龍區領導干部“能下”實施方案》,細化規范能下流程。四是及時進行干部交流,2020年10月和11月調整的2批干部中,共交流正科11名、副科34名。五是規范推進公務員輪崗交流,加緊研究制定《盤龍區公務員輪崗交流辦法》,推動公務員內部輪崗和單位間交流。
(2)針對“超編問題仍然存在”問題。一是逐步推進消化,結合2019年機構改革時省、市明確的3-5年內逐步消化超編人員精神,進一步壓實區屬相關部門責任,加強監督、增強協作、創新管理,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消化方案,已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消化任務。二是全力整改區級5家行政機關超編問題,由區委編辦會同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明確分流計劃、提出交流人員名單,按程序組織實施,現已全部完成超編整改。三是迅速整改區1家單位內設科室設置數量過多問題,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調整設置,該單位內設科室從8個調整為6個,設置數量過多問題已整改完成。
(3)針對“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滯后”問題。一是做好年輕干部招錄工作,2020年11月底通過遴選方式在全省范圍內選調22名年紀較輕、素質較優的公務員。二是加大年輕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力度,2020年10月以來提拔1名32歲的年輕干部、3名28歲的年輕干部,截至目前全區28歲至32歲科級干部達22人、占科級干部總數的4.5%。三是加大轄區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專項申報力度,推薦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農業大學等科研院所共13人申報2020年“春城計劃”人才專項高層次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項目和2個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項目。四是推動產學研用成果轉化,與轄區科研院所、高校加強戰略合作、項目合作、技術合作,依托轄區院士團隊在水源區開展林下三七生態種植示范項目,打造林下經濟示范基地。
(4)針對“干部日常監管缺位”問題。一是經認真核實,7名黨政領導干部免職后仍然履行企業負責人的問題已于2017年全部清理,并于2018年9月結合國企改革和違規經商辦企業清理整治工作,對仍存在的工商登記全部進行變更。二是2020年12月組織開展了全區干部職工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及公務員經商辦企業情況專項督查檢查,統計匯總工作已初步完成。三是2名違規出國(境)干部及相關責任人已由區紀委監委進行黨紀、政務處分,并對區級相關部門責任領導進行了相應處理。四是建立由專人負責收集保管領導干部出國(境)證照制度,對收集的證照登記造冊,嚴格審核把關證照出庫入庫。五是向2020年10月以來新提拔的33名干部發放《考察對象相關事項告知書》并簽字確認,存入干部考察檔案。要求新提拔領導在干部任前談話結束后10天內提交個人出入國(境)證照,提拔后15天內進行出入國(境)備案,目前已完成全部人員備案工作。六是開展專項清理,2020年12月以盤龍區“一人多證”專項清理工作作為契機,開展特定崗位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專項清理工作。
3.關于“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主體責任未落實”問題。一是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區委嚴格履行基層黨建主體責任,分類制定《盤龍區2020年度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推動水源區各基層黨組織書記照單履行工作責任。區委常委會研究農村黨建工作15次、支部工作3次,專題聽取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報告1次。二是全面調研,深入分析。采取隨機調研、蹲點調研、綜合督查、專項檢查等方式,聚焦農村黨建的體系、功能、機制、載體和隊伍建設五大要素開展調查研究,區委書記帶頭開展調研4次、查找突出問題4個,準確了解水源區街道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指導抓好整改工作。三是選優配強,打造隊伍。持續推進農村“領頭雁”培養工程,對全區103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開展全覆蓋分析研判,對屆中提拔優化、補齊、交流調整的15名黨組織書記進行區級備案管理。扎實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4個水源區街道43個村(社區)黨組織選舉產生新一屆黨組織委員會委員215名,新進班子成員55名,高中以上學歷91名,女性委員54名,35歲以下年輕干部35名,村(社區)干部隊伍得到進一步優化。制定《關于加強街道青年人才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青才計劃”和農村優秀人才回引計劃,探索從青年人才黨支部聘用“村(社區)書記助理”“村(社區)黨建專干”,建立村(社區)優秀人才信息庫,儲備429名優秀人才,93名回引對象進入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班子。四是從嚴從實,強化考評。2020年12月分2個階段對全區各級黨組織開展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在2020年度全區黨(工)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會議上,區委主要領導對水源區街道進行一一點評,指出16個方面問題,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對農村黨建進行綜合點評。派出4個指導聯系組對水源區街道開展述職評議工作進行重點督導,督促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針對“機關黨建存在‘兩張皮’”問題。一是堅持嚴督實導。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區機關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關于做好近期重點工作沖刺完成年度任務的提醒通知》,推動全區各級機關全面開展“一機關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示范創建,并與巡視巡察有機結合,推動被巡視巡察部門機關黨建突出問題整改。結合2020年度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組建6個指導組,深入區委各派出工委實地考核。二是推動提質增效。以深化“北京路黨建示范走廊”建設為抓手,搭建“雙微”平臺,推進沿線機關黨組織融入區域化黨建整體布局,不斷豐富黨組織和黨員“雙報到雙報告”工作形式和載體。制定《關于建立和推行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盤龍金豆”志愿服務的實施意見》,推動機關黨建與城市基層黨建深度融合。制定《盤龍區“一機關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評審方案》,要求全區52個部委辦局抓實“尋標對標達標創標”“模范機關創建”工作,結合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本單位業務工作提出2021年度機關黨建示范品牌創建計劃。三是強化示范引領。2020年,區委組織部黨支部、區人民法院機關黨委、區社會保險局黨支部創建為市級“五星級”黨支部,區就業局黨支部、國家稅務總局盤龍區稅務局第一黨支部、區人民法院機關黨委第六黨支部創建為市級“四星級”黨支部。區政務管理局機關黨支部被列為全省機關黨建重點任務現場觀摩調度會議現場觀摩點,以點帶面、形成示范。
(3)針對“農村基層黨組織后進面大”問題。一是著力推動軟弱渙散黨組織晉位達標。嚴格落實區級領導分包聯系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度,25名區級領導切實履行掛鉤聯系職責,指導做好排查出的9個農村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提升工作,目前已全部通過驗收并同步實現支部規范化達標創建。扎實推進農村發展黨員違規違紀問題整頓,著力解決“帶病入黨”、弄虛作假和嚴重違反入黨程序等問題。對歷年來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開展“回頭看”,23個農村黨支部被評為市“四星級”“五星級”示范黨支部、占全區星級黨支部總數的22%。二是推進示范街道、村(社區)創建。抓好“抓鄉促村”工作,深入推進“雙整百千”示范縣鄉村組創建行動,目前32個村全部達標,向上申報1個示范街道、3個達標街道,不斷夯實農村基層黨組織基礎。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組建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提升“三個組織化”項目組,整合發改、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資源力量,推動實施水源區43個村集體經濟項目,增強農村基層自身造血功能。三是著力打造水源區黨建品牌。在深化鞏固“盤江堡壘水源先鋒”項目、“十戶十聯”網格化管理、“五安”示范建設、“紅心守護個十百千萬”行動基礎上,在4個水源區街道創新實施“揚耆育苗,固基強村”水源區村組后備力量培養工程項目,推動水源區村(社區)黨組織后備力量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顯著提升,培育具有盤龍水源區特色的農村黨建品牌。
4.關于“干部擔當作為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落實批示任務缺乏‘釘釘子’精神”問題。一是建立領導批示任務落實機制。2020年12月25日出臺《領導批示交辦事項辦理工作制度》,明確登記建檔、研究會辦、反饋報告、銷號歸檔流程,進行全過程跟蹤督查,推動各級領導批示交辦事項落實到位。二是系統研究解決轄區部分路段雨季淹積水問題。編制《盤龍區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加快實施“上截”“中疏”“下排”項目,完成馬溺河哨上壩塘除險加固、呼馬山面山防洪滯蓄、金汁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及水質提升(1至3標段)工程,金色大道—北辰大道排洪箱涵匯流水污水管網提能增效和清水入滇(二期)、東白沙河片區管網完善等工程已進入收尾階段,加快推進東干渠分洪隧洞等工程,重點實施北京路省國土資源廳門口、北京路與霖雨路交叉口、灃源路落索坡段等6個淹水點治理工程,完善易澇淹水“一點一策”應急處置方案,人員和抽排機具定點到位,確保洪澇險情早預警、早巡查、早防范、早發現、早應對、早處置。
(2)針對“破解工作難題缺少啃‘硬骨頭’勇氣”問題。一是全力消除靈光社區北河埂124號D級危房安全隱患。修繕安置房已完成封頂及基礎裝修,實現危房住戶搬遷騰房。同時,積極對接配合市國資委完成危房資產注銷,盡快組織實施危房拆除。二是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組織201名領導干部赴井岡山、延安、紅旗渠等地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黨性修養和政治覺悟、增強斗爭精神和干事激情。充分發揮干部選拔任用指揮棒作用,修訂完善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強化領導干部監管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間表現突出的3名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對3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其中1名調整崗位、1名抽調巡察工作鍛煉、1名限期整改。
(3)針對“科級實職‘改非’干部履職盡責勁頭減弱”問題。一是嚴肅工作紀律,對2020年3月19日抽查3個部門發現的5名不在崗“改非”干部進行提醒談話。二是加強監督管理,印發《盤龍區改任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全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與“改非”(改任職級)干部簽訂了管理責任書、“改非”(改任職級)干部個人簽訂了承諾書。同時,針對有“非黨”領導干部的單位,增補2名“改非”干部為黨組成員,提高改非干部對單位中心工作的參與程度。強化“改非”領導干部在崗監督檢查,將改任職級領導干部納入科級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明確要求“改非”領導干部認真述職,參加民主測評與政治素質測評工作,促進“改非”干部履職盡責。三是發揮“改非”干部作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抽調3名“改非”干部到社區(村)“兩委”換屆工作一線幫助、指導工作。
(四)關于“落實巡視、審計、主題教育整改不徹底,長效機制未建立”方面
1.關于“‘兩個責任’未落實,真改實改不落地”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整改主體責任缺位”問題。一是堅決扛起區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區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持召開8次常委會會議,研究審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盤龍區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對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定期聽取各領域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抓好分管聯系部門整改落實工作。二是全面壓實巡視整改具體責任。印發《關于切實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有關事項的提醒通知》,梳理形成《區級領導整改責任清單》,督促區級責任領導帶頭研究制定分管領域整改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列為區委常委會議專項議題,推動巡視整改工作責任壓緊壓實、措施落細落實。
(2)針對“整改監督責任缺失”問題。一是加強整改日常監督。印發《盤龍區紀委區監委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方案》,進一步深化“單元制”監督檢查,整改日常監督工作實行劃片包干制,由區紀委副書記聯系,各紀檢監察室牽頭,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街道紀工委配合,組成整改日常監督聯動組,負責對劃片包干范圍內有巡視整改任務的單位和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倒逼各相關部門單位切實扛起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工作見底見效。二是建立巡視整改監督機制。制定《中共盤龍區委巡察整改監督辦法(試行)》,常態化開展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對于不重視巡視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行為,嚴格進行紀律追究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促進巡視整改落實落地。三是強化基層黨建任務推進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全區基層黨組織存在問題開展“回頭看”,對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督導,督促整改存在問題。印發《盤龍區2020年度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方案》,安排實地考核環節,對各黨工委及所屬黨組織進行嚴格考評。同時將上年度述職評議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年度黨建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年底黨建考核扣分,點對點進行問題反饋和督促整改。
2.關于“問題整改不徹底,長效機制未建立”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一是全力整改上輪省委巡視反饋的舊城改造回遷房問題。對1個項目進行破產重整,目前已完成回遷房選房、確定公司破產財產等工作,將在一年內實現回遷房及公共配套設施部分續建及交付。1個項目一期回遷房及公共配套設施部分預計2021年6月底前完成,待開發公司破產重整方案通過債權會議,完成重整投資人招選工作,選定二期開發主體后,及時啟動二期開發,并完成一期剩余回遷戶未安置房屋建設。二是全面整改上輪省委巡視反饋的水源區群眾住房安全問題。“一戶一方案”對精準認定的373戶農村危房進行修繕加固,目前已全部完成加固改造。三是努力解決市委巡察反饋的水源區2個加油站未搬遷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盤龍分局于2021年3月2日分別對2個加油站進行了立案調查,區政府分別下達了《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對2個加油站已進行關停。四是全力整改市審計局2017年審計指出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程序未履行到位問題。對國家、省、市關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相關政策、規定進行專題學習培訓,嚴格執行《昆明市盤龍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盤龍區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前期經費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健全和落實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出臺《盤龍區關于扎實做好前期工作推項目的實施方案》,強化項目前期工作管理,促進項目審批按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到位。五是加緊整改市審計局2017年審計指出的部分項目施工許可證、規劃審批手續未辦結問題。32個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政府投資項目,已按照現行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相關法規文件進行資料審核,并按照“一事一議”進行研究,3個項目依據現行政策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手續,7個具備條件的項目完成手續補辦,正督促其余項目 盡快完善申請補辦材料。38個項目規劃審批手續未辦結的問題,經認真梳理,已辦結8項;10項不需辦理規劃手續,19項屬于農村配套公益設施建設,應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下一步由屬地街道組織編制村莊規劃并獲批后,按照《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辦理規劃許可證;1項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區自然資源局已督促建設單位盡快備齊相關資料,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針對“長效機制未建立”問題。一是建立健全常態化鞏固主題教育成果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關于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的實施方案》,推動學習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走深走實。對全區各單位在主題教育期間建立的長效機制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推動各項制度落地落實,完成市縣兩級聯動整改問題2項。二是長效化整改“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情況時有發生”的問題。建立完善村組干部違紀違法處理聯動機制,統籌區紀委區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工作力量,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村組干部及時進行約談提醒。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培訓,引導村組干部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在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嚴格按照“七不準、十五不宜”要求,對村(社區)黨組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資格開展街道初審、區級資格聯審,嚴把村(居)民小組干部任職條件,堅決杜絕“帶病參選”,確保選出來的干部政治過硬、能力過硬、素質過硬。同時,制定出臺《街道紀工委指導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工作實施方案》,加強街道紀工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全面支持,著力解決基層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打通監督“最后一公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落細。三是徹底整改區國投、區建投兩家公司公租房商鋪租金應上繳國庫等邊改邊犯的問題。原托管至區國投公司的“福虹家園公租房小區”14間鋪面已于2021年1月1日起,交回區住建局進行管理,2020年租金收入及時上繳區財政局。區國投、區建投2家公司公租房鋪面收入已分別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8日上繳區財政局。
三、下步打算
經過集中攻堅,盤龍區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與省委巡視整改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盤龍區委將繼續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力以赴、扎實有序推進后續整改各項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邁上新臺階。
一是保持政治定力,扛穩整改責任。區委將始終堅持把巡視整改落實作為嚴肅的政治紀律、重要的政治任務,切實增強持續整改落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高標準、嚴要求抓好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全力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緊盯存在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始終堅持思想不松、目標不改、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及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拓展巡視整改成效,堅決防止反彈反復。對基本完成整改的問題,加強跟蹤督辦,確保整改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緊盯不放、督查問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罷手、不徹底不收兵,確保所有整改事項一個不落、見底清零。
三是深化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對集中整改階段已經建立完善的各項制度機制,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不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的現行制度機制,進一步加以改進和優化。對在推進長效整改工作中還需建立完善的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提升,努力織牢織密制度的籠子,徹底堵塞滋生問題的漏洞。切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嚴肅處理違反制度機制的行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是注重成果運用,助推全區發展。堅持“抓整改”與“促發展”緊密結合,把推進巡視整改的成效轉化為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團結引領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有力的思路舉措,全力以赴抓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各項工作,奮力推動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發展,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核心城區。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1—63175198;聯系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2198號;電子郵箱:plqwbgs@163.com。
中共盤龍區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