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勐海縣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勐海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勐海縣委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把巡視整改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作為檢驗“四個意識”和“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堅決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抓實抓細巡視整改工作。省委第八巡視組向勐海縣委反饋意見后,縣委常委會第一時間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有關會議精神,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相關常委任副組長,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逐條研究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落實12名縣級領導負責抓總跟進,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人、落實到崗。在近3個月的整改工作,縣委始終堅持強化組織領導抓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堅持全面從嚴抓整改、強化監督執紀抓整改,認真排查各領域、各層面、各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查找短板弱項和工作偏差,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直面問題不回避、不推脫、不遮掩,以敢于擔當、開拓創新的精氣神扎扎實實推進巡視整改。縣委書記帶頭認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先后6次組織召開整改動員會、縣委常委會和專題會,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督辦巡視整改工作;縣級領導認真履行責任領導職責,做到精心組織、具體落實;全縣各級各部門切實擔起巡視整改共同政治責任,共同參與、協同作戰,形成整改強大合力;縣紀委縣監委與縣委組織部認真履行巡視整改日常監督職責,強化情況報告和壓力傳導,切實做到責任不落實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放過,確保各項整改任務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偏差”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學用轉化不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學得不深、悟得不透,融會貫通不夠”問題。一是進一步樹牢“政治上清醒堅定源于理論上清醒”的認識,強化縣委常委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個人自學的學習效果,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2008年考察勐海重要講話精神一體學習貫徹、一體推進落實。常委班子成員帶頭系統學、跟進學、聯系實際學,帶頭研討交流,切實做到學深悟透,常學常新,全方位對標看齊,從中找立場、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做到學以致用。二是牢牢把握精神實質,深化對縣情實際的認識和把握,著力找準工作的切入點,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云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在建設、實踐過程中。2020年,預計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增長5.1%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增長40%以上,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4.5%,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7.5%。三是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鄉村振興、茶產業綠色發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建設“美麗縣城”等方面策略部署在勐海落地見效。全力推進“一縣一業”示范創建,勐海入選普洱茶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十三五”茶業發展十強縣,縣內百家茶企入駐阿里巴巴勐海產業帶。成功創建“云南省衛生縣城”。入選2020年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2個、全國鄉村特色產業億元村3個。四是加快推進農產品的精深加工、產業化和工業的集聚化,推動產業鏈各環節的專業化、服務化。云天化曼香云天勐海香米全產業鏈項目建設項目建成達產,農產品供給產業化、規模化水平得到提高。五是扎實做好“十四五”規劃,立足縣情實際、產業基礎、資源稟賦,縣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確立了中國普洱茶第一縣、西雙版納春城、面向東南亞開放的重要門戶、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對外開放現代農業示范區、生態康養智慧城的發展定位,高位謀劃了一批大項目,著力引進一批實力強、業績優、品牌響、污染少的優質企業,全面加強與科研機構的合作,促進縣域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勐海高質量發展。
(2)針對“責任不實、督促不力,效果不佳”問題。一是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以扎實高效的作風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建立健全督查機制,根據各項工作和任務要求,采取書面督查與實地督查等方式,對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州、縣全會重要事項,以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全縣重大事項和重點工作進行分解立項,做到督進展促落實、查問題找原因,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二是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對20個縣屬部門單位、12個鄉鎮農場,貫徹落實《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闖出跨越式發展路子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主要工作任務工作措施》開展“回頭看”工作,對檢查出的主要領導未親自安排部署工作任務、學習貫徹形式較為單一、結合部門單位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不夠、收集匯總工作任務落實情況不及時等問題進行面對面提醒,并督促推進完成整改。三是制定《勐海縣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圍繞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履職情況和群眾關心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定期跟蹤督辦、抽查回訪、黨政聯合督查等形式督促檢查,切實做到各項督查任務查實情、說實話、出實招、謀實策,推動各項措施的有力落實。共實地抽查種茶毀林圖斑109塊,督促整改問題14個,上報督查情況9期。
(3)針對“擔當不足、作為不夠,缺乏久久為功的定力”問題。一是持續強化縣委常委班子建設,班子成員主動結合自身查擺找出的知識空白點、經驗盲區、工作短板、作風問題,深入學習、開展調研、解決問題,帶頭轉作風、勇擔當、善作為、提能力,堅決以良好作風給全縣黨員干部作出示范表率,以堅定的恒心和毅力把上級黨委決策部署和縣委工作安排一項一項推進、一件一件落實。二是針對“雙塔國際”房地產項目的問題,調整充實縣新供銷房地產“雙塔國際”項目糾紛處置工作專班,全面開展工作,現已完成22戶回遷戶網簽備案、工商銀行回遷安置和1戶回遷戶貨幣化安置;梳理新供銷房地產認籌款應退未退款涉及人員和金額,相關債務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正在推進強電、消防、土建加固工程存在問題整改工作;1名相關責任人已被采取留置措施。三是針對祥和小區保障房建設的問題,調整充實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方案》,制發《勐海縣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指導意見》,積極做好拆遷戶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爭取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現已安排2018年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調整)項目資金5485.855萬元,用于祥和小區重點區域的征收安置,房屋征收安置及資金兌付工作正在開展;電力工程已進場施工,計劃于2021年4月完成;室外附屬及裝修工程總投資約2092萬元,累計到位資金237萬元,缺口資金約2412萬元,已申報爭取專項債券資金,縣政府已研究安排項目建設資金,近期將再到位資金820萬元;已確定368套保障性住房室內裝修項目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四是針對勐海縣一中改擴建工程造成“校中村”的問題,房屋征收資金已到位,擬征收房屋28戶中,已簽約13戶(其中12戶已完成后續賠償安置工作),剩余未簽約15戶力爭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拆遷補償安置。
2. 關于“政治責任感不強,站位全局思考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4)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問題。一是縣委常委會帶頭貫徹落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每月聽取1次生態環境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全縣上下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更加自覺、履職盡責更加有為、生態保護意識更加增強、基層組織更加堅強有力、執紀問責更加精準。2020年10月以來,縣委常委會3次聽取研究破壞森林資源問題專項整治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二是正風肅紀推動各級各部門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政治責任,嚴肅查處涉林問題背后的違紀違法行為。2020年12月對3名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名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1名干部黨內警告處分;2021年1月研究決定對在生態資源保護中因毀林問題重視不夠、工作抓而不實的1名鄉鎮黨委書記進行組織調整。三是持續深入推進開展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梳理出的“問題、線索、責任”清單3205條已全部整改清零;依法收回林地4624.3畝,完成率100%;完成人工恢復植被5461.7畝,完成率100%。2020年12月通過省級檢查驗收。
(5)針對“政治敏銳性不強”問題。一是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進一步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不斷提高縣委把握方向、把握大勢、把握全局,辨別是非、駕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風險的能力,確保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二是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認識網絡輿情折射出來的工作問題,制定完善網絡輿情應急處理方案,做到第一時間剖析原因、解決問題,著力構建高位推動、上下聯動、廣泛發動、全面發力的工作格局。三是針對種茶毀林的問題,進一步壓實縣委、縣政府主體責任和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堅持每月聽取、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破壞森林資源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把加強勐海生態環境(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作為首要政治責任抓實抓細,層層壓實責任,落實各項措施,堅決扛穩扛牢保護北回歸線上唯一一片綠洲使命擔當。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黨員干部參與破壞森林資源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通過“勐海發布”微信公眾號對典型涉林案件進行釋法講解,拍攝《以案釋法》電視訪談欄目,設立布朗山勐昂警示教育點,積極引導、教育廣大群眾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切實增強自覺主動保護生態環境意識,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有效提高廣大群眾保護生態環境意識。自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全縣11個鄉鎮均未發生村民侵占、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違規行為。
(6)針對“對肅清余毒流毒影響認識不足”問題。一是縣委常委班子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帶頭認真組織黨員干部進一步仔細研讀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規定,以理論上的清醒堅定確保政治上的清醒堅定、以黨性上的純潔性保證政治上的純潔性、以紀律上的嚴格守牢政治上的底線,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以自我革命精神,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對思想信念的沖擊和影響,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2020年10月以來,共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傳達學習有關文件、4次通報各級違規違紀違法開展警示教育,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進行研究部署5次,向州委書面報告工作1次。二是把堅決肅清白恩培、仇和余毒和秦光榮流毒影響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政治任務,結合州、縣近年發生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別是納寶海案例,作為全縣黨員領導干部以案釋法教育內容,并采取分析典型案例的形式,讓黨員干部多角度全面思考,時刻保持清醒,增強自覺抵御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同時,將“運用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和發生在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的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肅清流毒影響、修復凈化政治生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個人廉潔自律”作為2020年度全縣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頭認真查找問題、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7)針對“‘兩違’整治領導不力,推進緩慢”問題。一是調整充實縣“兩違”清理整治指揮部,召開縣委專題會議2次,縣政府工作會議6次,研究部署“兩違”整治工作任務,制定規劃區范圍內“兩違”治理工作計劃和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人,形成時間表,切實壓實工作責任。二是對全縣范圍內“兩違”開展地毯式清查,完成上級下發勐海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疑似圖斑摸排核查10456個,完成率100%;填報數據7492條,審核通過并上報州級3735條。圍繞勐海縣城至勐混路320省道路段沿線用地情況問題進行系統摸排,共摸排出存在問題32宗,面積約117.98畝(78654.81㎡)。截至目前,我縣2016—2018年度違法116宗違法占地圖斑,已整改77宗(包括已拆除、已報批、設施農用地已備案),面積1309.67畝,整改到位率66.38%;未整改39宗,面積225.6畝,其中已移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1宗,沒收違法建筑3宗,正在辦理臨時用地手續2宗,由林業和草原局查處5宗,正在拆除2宗,準備組件報批6宗。三是針對縣城規劃區內的存量曼景買、曼賀(一期)片區57戶違法建設戶的問題,已邀請多家第三方機構對拆違工作所需經費進行了估算,依法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對違法建筑物內的57戶違法建設戶和160戶經營戶下發《勐海縣城市規劃區內“兩違”片區經營戶限期搬離的通知》和《勐海縣城市規劃區內“兩違”片區經營戶限期拆除催告書》。待規范化的景龍建材市場建成后,將剩余57戶(約7.5萬㎡)違法建設戶引導至市場經營,并依法拆除違法建筑。四是針對茗圣莊園、泉源山莊等違法建筑的問題,已下發《兩違認定書》,列入“兩違”整治范圍,并限期自行拆除。目前泉源山莊已自行拆除。
(8)針對“機構改革只完成‘物理融合’,‘化學反應’不充分”問題。一是持續深化黨政機構改革,優化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解決一批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職責缺位等問題。經2020年11月9日縣編委會研究同意,新增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強化紀檢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并將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紀檢監察職責、機構劃入縣紀委縣監委,理順紀檢派駐機構管理體制;調整森林公安管理體制,縣森林公安局劃歸縣公安局管理機構更名為縣森林公安警察大隊,下設打洛、勐往兩個鄉鎮中隊,加強對布朗山和勐往片區森林資源管控;增加勐往鄉交通安全和安全生產服務中心編制,成立勐往鄉海事辦公室,填補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盲點和漏洞等,同時加快推進職能整合、環節合并、服務優化,全面激發機構改革“化學反應”。二是針對“防”“救”銜接不緊密的問題,組織開展應急救災職責和隊伍情況調研,督促指導建立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管理體制,切實提升全縣應急救災隊伍建設水平,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2020年8月3日批準設立勐海縣應急指揮中心,在勐海縣應急指揮中心加掛勐海縣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牌子,在10個鄉鎮設立鄉鎮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在交通和安全生產服務中心加掛“鄉(鎮)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牌子,共核定事業編制16名;擬計劃在縣林業和草原局設立防滅火辦公室。三是針對綜合執法改革推進慢的問題,已積極向省、州行業部門匯報勐海縣綜合執法改革工作情況及存在困難問題,推進起草規范市場監管、文化旅游、農業農村部門三支綜合執法隊伍名稱、明確“局隊合一”屬性、工作職責文件,力爭2021年3月前完成。聚焦縣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工作,對執法人員數量、集中辦公、統一執法方面深入開展調研,目前正在推進工作。
(9)針對“‘三條紅線’劃定有交叉重疊”問題。一是以“三調”成果為基底,以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為依據,已積極向上級爭取核減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數。穩步推進縣級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編制工作。積極做好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與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的動態銜接,將整合優化預案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對評估調整成果進行修改完善。二是成立勐海縣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準備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資〔2020〕150號)要求,于2020年4月統計上報勐海縣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違法占用情況統計表及問題報告。需待上級下發具體文件部署和要求后,按照“三調”數據按時限完成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工作;勐海縣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于2019年8月正式啟動,按照“三上三下”要求,分別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上報評估報告成果,并按照省級反饋結果修改完善。評估調整后勐海縣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738.51平方千米,占全縣國土總面積的32.38%。三是順利完成上級下達的勐海縣基本農田劃定目標任務。我縣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目標為109.479萬畝,2017年我縣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09.5001萬畝,重大項目建設占用及補劃后我縣落實永久基本農田面積109.5005萬畝,并簽訂縣鄉村《耕地保護責任書》《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壓實保護責任;順利完成上級下達的勐海縣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目標任務,2019年上級下達勐海縣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目標為15327畝(其中城鎮周邊900畝),我縣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面積15379.5畝,其中城鎮周邊906.94畝。
(10)針對“邊境防控有短板”問題。一是縣委常委會堅持每月至少聽取1次打擊跨境違法犯罪和邊境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匯報,分析境內外形勢,及時細化邊境防控工作措施。2020年10月以來,縣委常委會會議共5次聽取匯報。邊境防控組積極推進疫情防控和打跨專項行動,先后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會議8次,召開專題工作動員部署會、推進會5次。二是強化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機制,落實“五個管住”措施,不斷充實邊境防控工作力量,對邊境鄉鎮小路、便道、渡口實現全封堵,最大限度堵塞管控漏洞,進一步織密了抵邊封控網。共設立337個邊境防控卡點、313個邊境一線防控點、15支流動查緝分隊,保持抽調136名精干警力組建專班駐扎打洛開展工作,持續抽調黨員突擊隊,動員抵邊村民開展十戶聯防,調配用好支援我縣的503名安寧市、五華區、晉寧區民兵,開展協勤巡邏3萬余人次,發動群眾7萬余人次開展聯防聯控;投資9746.7萬元建設立體化邊境防控設施示范點,建成隔離封堵設施3.6公里、硬化巡邏道路12.5公里,完成邊境疫情防控鐵絲網7.5公里,維修鞏固邊防巡邏公路30余公里;安裝視頻類監控攝像頭163個、前端信息采集設備9套。三是實行邊境一線分段管理,由縣處級領導擔任邊境鄉鎮管控的總段長、副總段長,共明確55名段長,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領導班子分別掛聯西定鄉、布朗山鄉,確保有一名縣處級領導在崗值守,在形勢最嚴峻、任務最重的打洛鎮設立由縣委常委負責的邊境前線指揮部。加強邊境管控和境外疫情防控,在打洛口岸投資5240萬元建成入境人員集中隔離觀察區,共分三個片區,有隔離用房2000間、工作用房646間,截至2021年1月27日,全縣派出231名工作人員進駐隔離觀察區開展工作,共接收493名入境人員進行集中隔離觀察,對非法入境人員待隔離期滿后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四是針對偷越國(邊)境、毒、賭、電詐、走私等違法犯罪交互交織的實際,深入推進“百日行動”“打擊偷渡專項行動”“雷霆行動”等專項行動。五是整合4個邊境鄉鎮興邊富民、邊境小康村建設等各類資金,規劃制定邊疆黨建長廊“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方案,推動邊境鄉鎮、邊境村組連片建設、連線發展。目前,西定鄉章朗村、勐滿鎮班倒村邊疆黨建長廊“四位一體”試點項目分別完成92%、85%。六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4個邊境鄉鎮14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已全部整頓完成,投入資金81.2萬元建設“黨建引領邊境基層治理”為主題的項目12個。加強村民自治管理,全縣98個村(居)委會、1047個村(居)民小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已全部修訂完善。
(二)關于“管黨治黨責任壓得不夠實”方面
1. 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1)針對“主體責任扛得不牢”問題。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是瀆職的理念,2020年11月29日召開縣委常委會第122次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在思想認識再提高、責任落實再強化、廉政教育再深入、工作作風再加強、懲治力度再加大、問題整改再加力上下功夫,持續著力落實黨的執政基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營造了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二是扛牢扛實縣委主要領導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縣委書記高江泉以上率下抓責任落實,傳遞壓力促進工作落實,與常委班子成員、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及各鄉鎮農場黨委書記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書,并指導和督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召開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匯報評議會,以“測試+述責+評價”的方式聽取6個鄉鎮和6個部門單位匯報。三是常委班子成員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履行重要領導責任,著力解決抓分管業務多,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少的問題,督促分管部門領導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做到主動抓、嚴格抓、經常抓,堅決做到守責、負責、盡責。四是2020年11月16—20日,由縣委書記和其他縣委常委任組長帶隊,對12個鄉鎮農場、51個縣屬部門單位和5個省州駐縣單位的2020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全面壓實鄉鎮部門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責任。五是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政績,走實群眾路線,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讓群眾有扎扎實實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針對勐海縣一中改擴建工程造成“校中村”的問題,房屋征收資金已到位,擬征收房屋28戶中,已簽約13戶(其中12戶已完成后續賠償安置工作),剩余未簽約15戶力爭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拆遷補償安置。
(12)針對“清理整頓公職人員在企業兼職不徹底”問題。一是針對10名公務員在企業兼職的問題,2020年10月12日,縣人民政府黨組2020年第20次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免去原縣政府任命的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納衛宏、楊毅梅等9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兼任的縣城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職務。剩余1名公務員黎明農場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子能,根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云發〔2016〕15號)規定,經干管權限部門批準兼任云南省黎明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現農場尚未完成改革,待改革完成后,及時按程序免去兼任職務。二是針對30名事業人員在企業兼職的問題,根據《中共云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問題擱置的通知》(云組通〔2017〕9號)規定,經核實,兼職的30名事業人員不是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在清理范圍內。
(13)針對“巡察工作開展有差距”問題。一是全面加強縣委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在學深悟透上下足功夫,2020年12月29日,召開十二屆縣委常委會128次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趙樂際、楊曉渡同志在十九屆中央第六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講話精神,以及黨中央、省委、州委工作部署要求,把抓好巡視整改和巡察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二是把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列入縣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嚴格落實“三個匯報機制”,每輪巡察結束后及時召開縣委專題會、縣委常委會聽取情況匯報,縣委書記堅持作出“見人見事”式點評,對落實整改提出明確要求。2020年10月以來,縣委常委會、縣委專題會各研究巡察工作1次。三是拓展成果運用,制定《中共勐海縣委巡察成果運用暫行辦法》,做深做細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采取巡察辦、巡察組、案件部門“三方會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兩家聯審”,縣委常委會“集體把關”工作機制,確保“政治體檢”全面精準。制發《關于建立健全縣委巡察機構與縣紀委縣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等3份文件,進一步建立健全縣委巡察機構與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級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以日常監督、滿意度測評、實地檢查、干部群眾監督為抓手,采取發函督促、專項檢查、靈活抽查、重點督辦、聯動督查等方式壓實整改監督責任。2020年10月以來,開展1輪巡察,反饋問題145個,提出意見建議110個。四是堅持每輪巡察前對巡察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業務水平,提高發現問題能力。把巡察作為培養鍛煉優秀干部的重要平臺,作為縣委選人用人的參考依據,2020年10月以來,共抽調30名干部參加巡察工作,選派了5名新提拔的科級干部參加巡察。
2. 關于“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寬松軟”的問題
(14)針對“日常監督存在薄弱環節”問題。一是堅決落實縣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履行縣紀委縣監委執行監督的首要職責基本職責,盯住關鍵領域、環節和對象,實施“蹲點式”“體驗式”監督,讓日常監督常嚴、常在、常態,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二是緊盯重要節點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強化黨員干部“八小時外”監督,2020年10月以來,共開展節前紀律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工作2次,發現問題29個,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責令整改。三是突出政治標準進一步選優配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6名優秀年輕干部充實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立和完善《勐海縣紀委縣監委系統干部工作紀實日志報送制度》《勐海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采取每天填報工作紀實、每周隨機抽查在崗情況、周一例會逐一匯報工作進度等方式,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兩個要求”抓實廉政風險防控,縣紀委縣監委22個內設機構共查找廉政風險點35個,制定防控措施67條;梳理個人崗位65個,查找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103個,制定防控措施184條。
(15)針對“監督執紀不到位”問題。一是將理想信念、黨風廉政教育等納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內容,積極探索監督途徑和方法,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工作實際制發工作任務清單,實行“派單式”監督。二是有計劃的安排鄉鎮農場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列席監管單位全局性工作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以及涉及“三重一大”情況會議,行使監督權、詢問權和建議權。三是組織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全員培訓、崗位練兵,實施縣鄉聯動,推動以老帶新,著力提升鄉鎮紀委執紀審查能力。共3次抽調40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到縣紀委縣監委實施“以案代訓”參與辦案,開展交叉檢查2次。
(16)針對“‘四種形態’運用不充分,提醒教育不夠”問題。一是舉辦1期紀檢監察綜合業務培訓班,通過“以案代訓”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執紀能力。2020年10月以來,共發出紀檢監察建議3份,督促2家單位修改完善規章制度,回訪處分18人。二是以違紀違法干部懺悔錄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召開1次典型案例通報會,通報曝光46起90人重點領域違紀典型案例。將“以案釋法”納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內容,精選不同領域典型案例20余個、編寫8個教案,組織縣紀委縣監委領導干部到全縣11個派駐紀檢監察組駐在部門及12個鄉鎮農場開展授課送教,讓廣大黨員、干部受到教育警醒。三是把“三個區分開來”貫徹到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著力發揮“四種形態”在認錯容錯、指錯糾錯、抓早抓小方面的綜合效應。2020年10月以來,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09人次,其中第一種57人次,占52.29%;第二種35人次,占32.11%;第三種14人次,占12.84%;第四種3人次、占2.75%。
3. 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不過硬,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7)針對“制度執行不嚴,存在廉潔隱患”問題。一是針對公務用車平臺車輛保險、維修和加油未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定點單位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對全縣公務車輛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嚴格落實車輛服務政府采購管理,確保公務車輛運行合法合規、公開透明。現已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云政辦函〔2020〕25號)精神,明確平臺車輛維修和加油服務將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待2021年度部門預算批復后,委托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進行招標,確定車輛維修服務和加油服務定點單位。二是針對勐宋鄉政府2012年支付鄉文化站建設工程款,僅有一張16萬元工程款發票,無施工合同及工程建設資料的問題,縣紀委縣監委牽頭督促勐宋鄉補充完善文化站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竣工圖紙、工程結算書、驗收資料等工程材料,目前材料已補齊留檔備案,已全部整改落實到位。
(18)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問題。一是堅持全面從嚴,持續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四風”,保持“嚴”的高壓態勢,在全縣范圍內再次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辦公用房清理整改、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等專項整治工作,持續釋放執紀必嚴強烈信號。共對全縣68家單位進行檢查,督促1家單位4名領導辦公用房超標準問題進行整改。二是針對縣政府辦2018年違規購買運動服的問題,已立行立改。全縣25家涉及單位均已完成整改,1310人次清退違規購買服裝費1077038.25元。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方面
1.關于“領導班子建設有差距,執行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19)針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到位”問題。一是強化《云南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政策法規的學習,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勐海縣委員會工作規則》《勐海縣委常委會議議事規則》等黨委內部議事規則和決策機制,落實“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堅持重要工作由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以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為原則,對涉及全縣改革、發展的重大事項由全委會集體決定制度,進一步提高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2020年10月以來,共召開縣委常委會14次、議決重大事項42件;召開縣政府常務會共12次,議決重大事項15件。二是按照黨管干部原則和《勐海縣屬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實施方案》要求,制定縣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進一步理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有關任免程序,對不符合任免程序的重新履行任免程序。
(20)針對“存在違規決策”問題。一是縣人民政府黨組深刻汲取祥和小區保障房建設違規決策的教訓,嚴格執行《云南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規定,進一步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保證決策效率,進一步提高依法執政和科學研判能力。2020年10月以來,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12次,議決事項147項,報請縣委審定3項,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議1項;召開黨組會議12次,研究決策重大事項15項。二是針對祥和小區保障房建設項目停滯,善后處置工作困難重重的問題,調整充實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方案》,制發《勐海縣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指導意見》,積極做好拆遷戶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縣城投公司于2017年12月終止了與西雙版納力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項目合作,并按相關規定對項目進行了清算;依據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勐海縣保障性住房剩余土地改變用途的意見》,將原祥和小區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區域內的部分地塊進行綜合利用,在原地塊上配套建設了縣第一小學、縣第二幼兒園、縣婦幼保健院等配套服務設施;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目前正在加快推進小區住宅配套的電力、房屋裝修及室外附屬工程建設,現電力設施已進場施工,368套保障性住房室內裝修項目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已確定,計劃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21)針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嚴格按照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有關規定和縣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方案要求,會前認真開展學習研討、征求意見建議、撰寫常委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交心談心等工作,
特別是針對班子民主生活會不同程度存在以提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的問題,班子成員通過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相關論述和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學習,進一步強化了對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黨的最重要的優良作風,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要手段的認識。全面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建議,深刻剖析領導班子和個人在生活、學習、工作、思想、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把自己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積極主動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從講黨性、講真理的高度提出批評意見。2021年1月18日縣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籌備情況匯報,縣委書記高江泉親自對班子成員發言材料和批評意見清單嚴格審閱把關,對征求到的縣委班子問題要有人認領,有針對性剖析,切實把問題說透,把原因找準,把整改措施抓實,相互批評真點問題、點真問題,確保開出高水平高質量民主生活會。二是縣委于2021年1月27日,分別召開了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項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對會前、會中、會后等環節做了周密安排和布置。省、州督導組和州委組織部給予精心指導,作了點評,提出要求;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員帶頭從主觀方面找原因,從思想深處找差距,從能力建設找不足,對具體問題逐一對照,不回避、不遮掩,主動認領,敢于擔當。三是制發《關于派出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督導組的通知》,從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組織部抽調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道德品質好的24名干部組成8個督導組,對各級各部門民主生活會進行監督指導,嚴把程序質量關,嚴審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照檢查材料、批評意見清單,確保民主生活會做到程序不少、環節不漏、標準不降。
2. 關于“干部隊伍管理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2)針對“編制執行缺乏剛性約束”問題。一是制發《勐海縣機關、事業單位空編管理辦法(試行)》《勐海縣事業單位周轉編制管理辦法(試行)》,整合優化全縣機構編制資源配備,強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在辦理公務員調動時按照編制部門研究同意,并下達同意使用編制批復后方可辦理調動。2020年,辦理公務員調動53人,公務員錄用40人。二是針對鄉鎮缺編較為突出的問題,嚴格落實鄉鎮公務員調動人員空編率不能高于10%的要求,通過2020年公務員招錄及鄉鎮非省審批參公單位人員分流,勐海縣所屬鄉鎮空編率均控制在10%以內,目前鄉鎮空編率為8.91%,其中勐宋鄉空編率為7.40%。三是針對農業農村局等16家單位公務員超編32人的問題,制定《勐海縣公務員和參照管理人員消化工作方案》,積極穩妥地做好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參照管理單位和機構改革等原因超編人員消化工作,現已全部消化超編人員。四是針對縣人民醫院等6家事業單位超編51人的問題,3家事業單位(縣人民醫院、縣地震局、縣委黨史研究室)已完成超編5人消化工作,其余3家(縣大型灌區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縣工人俱樂部)46人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人員,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人員不占編制數。
(23)針對“編外人員審批不嚴格,跟蹤管理不到位”問題。一是組織開展全縣59個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吃空餉”問題自檢自查工作,并將全面清理編外聘用人員在編在崗、待遇支付、單位使用管理情況納入縣紀委縣監委第五輪重點領域綜合專項監督檢查內容,于2020年12月21—25日完成了監督檢查,未發現單位、個人“吃空餉”問題。二是制定《勐海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勐海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2021年聘用指標調整方案》,加大編外聘用人員的管理,指導好部門單位對編外聘用人員的聘用、工資發放、繳納社會五險、按時增減員等管理工作。2020年10月以來,在縣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收回壓縮聘用人員指標數47名。三是針對縣搬遷安置辦公室2019年6月到2020年7月期間,以虛假人員信息招聘,套取財政資金4.2萬元的問題,縣搬遷安置辦公室已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深刻檢查,并與熊國輝辦理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停發工資,違規領取的資金已于2020年12月15日退回紀委指定專用賬戶,1人被通報問責,1人被批評教育,1人被黨紀監察立案,正在辦理中。
(24)針對“少數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縣委組織部向縣處級領導干部發放《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并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和規定,對如何填報事項進行指導說明。2021年1月26日,縣委書記高江泉組織縣委常委和其他縣級領導認真學習《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縣處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規矩意識得到了進一步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認識得到了進一步提高。2021年1月27日,在縣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如實報告個人有關重大事項。
3. 關于“抓基層黨建工作不夠深入,黨建質量不夠高”的整改進展情況
(25)針對“重業務、輕黨建,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進一步壓實黨委(黨組)書記抓黨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層層壓實各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和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大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縣委常委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等7個責任清單,壓實基層黨建責任,下沉基層具體指導,切實在各領域基層黨建質量上創新提質。2021年1月13日完成了2020年度全縣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18位黨委(黨組)書記以現場或書面形式進行了述職。二是認真執行黨委(黨組)書記黨支部工作聯系點制度,29名縣處級黨員領導對全縣59個基層黨支部進行常態化掛鉤聯系指導;286名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及班子成員建立黨支部工作聯系點573個,定期開展調研,加強黨建工作指導。調整充實黨建工作指導員,實現黨支部全覆蓋,通過“云嶺先鋒”線上“黨建指導員日志”功能,加強對黨建指導員隊伍的日常管理。三是針對布朗山鄉勐昂村黨總支等完成整頓提升,依舊存在組織生活不正常、“四議兩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已督促布朗山鄉勐昂村黨總支對存在問題進行立行立改,布朗山鄉黨委對村總支書記進行約談,督促其認真履職盡責,建立完善和認真執行各項制度,目前完成整改;同時對全縣各級黨組織進行全面調研摸排,把確定的54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按照“四個一”整頓措施要求,建立“一村一策”“一支部一方案”進行集中整頓。四是針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人大機關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通過加強督促指導,建立完善和認真執行各項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時,通過開展“萬名黨員進黨校”、黨務干部培訓班,進一步提升黨務干部、普通黨員的業務水平;通過“云嶺先鋒”網上黨支部開發了智慧勐海黨建平臺,運用黨建預警功能及時督促指導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題黨日、三會一課等黨內政治生活。2020年10月以來,縣委開展1輪24個黨組織的巡察,及時將把巡察出基層黨建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督促整改;開展1次組織工作大調研,對全縣62個部門單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調研指導;開展1次縣直機關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檢查,做到55個縣直部門單位全覆蓋;開展1次全縣“兩新”組織黨組織交叉檢查工作,共檢查黨支部17個。
(26)針對“黨組織設置不合理,黨務工作不規范”問題。一是針對縣總工會、共青團、婦聯只設立一個聯合支部的問題,已于2020年8月分別成立了單列黨支部。同時充分運用“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工作督察”功能,對黨組織設置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設置不合理的及時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確保黨組織設置規范、合理、科學。二是針對縣信訪局等6個單位黨支部未按時換屆的問題,已于2020年10月完成換屆。同時延伸對“兩新”黨組織換屆情況進行檢查,嚴格執行落實換屆提醒制度,指導完成3家黨支部開展換屆工作。三是針對縣紀委縣監委黨支部書記未由本單位負責人擔任的問題,已于2020年10月完成選舉,確定由本單位負責人擔任黨總支書記,同時對22家單位負責人未擔任黨組織書記進行了改選。四是針對黨費使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進一步健全黨費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黨費使用審批手續,及時將2019年度中管、省管、州管和縣管黨費收支情況在全縣各級黨組織進行公示,按期公布黨費收入和支出使用情況,廣泛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確保專款專用。五是針對部分鄉鎮未單獨設立黨費專用賬戶的問題,督促指導12個鄉鎮農場黨委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黨費賬戶繼續單獨設立的通知》要求,全部完成黨費專用賬戶開立和備案手續。
(27)針對“黨員教育管理有差距,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一是針對黨員教育經費撥付不足的問題,已按照《云南省2019—2023年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要求,將黨員教育培訓工作經費列入2021年縣級財政預算,形成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按照農村、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員培訓經費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標準保障,鄉鎮農場黨校按每年不少于2萬元標準進行保障。二是針對集中教育培訓時間不足的問題,制發《關于深化萬名黨員進黨校培訓工作的通知》,抓實“萬名黨員進黨校”培訓工作,對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開展“萬名黨員進黨校”培訓計劃、對象、內容、課程設置等進行審核,經批準后方可開班,通過整改,全縣全年共開展“萬名黨員進黨校”培訓32期5800余人參訓。三是針對少數黨員未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問題,首先,把好“入口關”,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加大從產業工人、青年農民、高知識群體、少數民族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重點群體、領域發展黨員力度,嚴把發展黨員政治關,實施發展黨員動態管理和監測機制,提高發展黨員質量。2020年發展黨員334名,其中產業工人15名,農民176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34名,疫情一線24名。其次,加強監督執紀,加大查處力度,鼓勵黨員群眾通過縣委組織部“12380”監督電話舉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嚴厲懲處違紀違法黨員。再次,將“以案釋法”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培訓,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和授課送教上門等活動,讓廣大黨員、干部受到教育警醒。共舉辦各類干部教育培訓班14期3445人次參訓,召開典型案例通報會1次,對46起90人重點領域違紀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精選不同領域典型案例20余個、編寫8個教案,組織紀委監委領導干部到全縣11個派駐紀檢監察組駐在部門及12個鄉鎮農場開展授課送教。
(四)關于“落實巡視巡察、審計整改任務不夠有力方面”的問題
1. 關于“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8)針對“整改主體責任沒有完全壓實,整改落實存在文字整改現象”問題。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樹牢“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意識,深刻認識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縣委對巡視巡察整改工作負總責,縣委書記為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承擔牽頭抓總的責任,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建立及時提醒機制,做好跟蹤督辦,推動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縣委書記高江泉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3次、動員會1次、專題會2次,聽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由縣紀委縣監委與縣委組織部共同做好巡視整改日常監督,強化情況報告和壓力傳導。在落實巡視巡察、審計整改任務中,對出現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搞形式整改、文字整改或整改不力、敷衍應付、上推下卸的情況,堅決嚴肅追責問責,公開通報曝光。三是針對2017年州委第一巡察組反饋的“祥和小區項目征地拆遷中遺留問題未能妥善解決,群眾長期上訪”的問題,調整充實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祥和小區項目后續事宜處置方案》,制發《勐海縣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指導意見》,積極做好拆遷戶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爭取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
2. 關于“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徹底”的問題
(29)針對“2018年及以前年度開展審計發現的問題尚未完成整改”問題。一是尚未完成整改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開展審計發現問題。已成立勐海縣財政借墊資金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將2013年至2019年審計發現問題未完成整改問題,形成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3類清單,涉及部門單位20家,問題120個,逐一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制定清理財政對外借款方案,共挽回經濟損失517.03萬元。針對未清理收回的縣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對外借款14449萬元的問題,其中借支縣自然資源局用于土地收儲成本的10401萬元,將通過安排茶禪世界·大益小鎮、春萊帕召、水投公司項目征地成本化解借款;借支黎明農場管委會及省黎明農工商聯合公司用于職工社保欠費及增發企業離休人員工資的1937萬元,將根據最新農墾改革政策,界定是否列入預算化解;1903萬元已編入2021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待縣人大常委會批復后安排化解;借支企業借款208萬元,現正加大催款力度,對拒不還款企業,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若債務人破產、死亡并取得中介機構出具鑒證報告后,依法依規核銷。針對未清理收回的財政周轉金對外借款1488萬元的問題,其中借支勐阿公路改建工程款450萬元、那達勐水庫工程建設款100萬元,已提交縣政府研究是否列入2021年度預算化解;25萬元已列入2021年部門預算化解;借支企業借款913萬元,現正加大催款力度,若債務人破產、死亡并取得中介機構出具鑒證報告后,報請縣政府同意后核銷,對于不能核銷債權的單位(公司),依法追償債務。二是尚未完成整改的2018年以來州審計局對勐海縣審計發現的6項問題。針對欠交保障安居房租金12.564萬元的問題,根據《勐海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已于2020年12月30日收回租金9.704萬元,另外2.86萬元租金所涉及的6戶住戶已被強制清退。針對海路佳苑建設項目民用防空地下室停工未復工的問題,已向項目建設單位下發加快人防工程建設進度通知2次,開展約談1次、檢查3次,督促其加快完成人防工程建設,目前正在清理場地,騰出C區地塊準備進行防空地下室建設,但由于項目建設單位資金斷裂,現整改工作推進緩慢。針對和諧苑·河畔之夢民用防控地下室建設項目進度滯后的問題,下發加快人防工程建設進度通知2次,開展約談1次、檢查3次,督促其盡快完成人防工程建設。針對新供銷·雙塔國際項目人民防空地下室未驗收擅自使用的問題,已按相關規定,對其行政處罰,罰金6.65萬元,下發停止使用防空地下室和加快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設進度通知各1次,開展約談1次、檢查2次,督促其盡快完成人防工程建設。針對公共租賃住房空置整改不到位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全縣保障性住房的有效管理,制定《勐海縣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分配入住實施方案》,切實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無房住與空置多的矛盾。針對審計部門原發現的勐海縣截至2016年末長期空置的239套保障性住房的問題,已于2021年1月25日全部完成分配,其中勐阿鎮88套、勐宋鄉5套、西定鄉23套、格朗和118套、勐往鄉5套。針對祥和小區安居工程建設整改進展緩慢的問題,正在加快推進祥和小區住宅、商業及配套的電力、房層裝修及室外附屬工程建設,爭取于2021年8月30日完工,讓困難群眾盡快入住。
三、下步打算
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勐海縣委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群眾期望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還有一些問題沒有完成整改,整改措施還需持續強化,不少工作仍需持續用力。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入推進整改,不斷鞏固和深化巡視整改成果,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一)加強班子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帶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準確把握政治方向,段鍛造堅強政治能力,不斷在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上下足功夫。一以貫之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理論武裝的主題主線,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學懂弄通做實,有效發揮領學促學作用,示范帶動全縣上下學習貫徹走深走心走實。
(二)圍繞高質量發展,全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再上新臺階。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勐海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積極融入國內大循環、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把不適應新時代發展的現有經濟結構和產業鏈進行優化調整、大力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做好城鄉協調發展,接續推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聚焦提升中國普洱茶第一縣、西雙版納春城“兩張名片”,打好綠色“三張牌”,高質量編制好、謀劃好我縣“十四五”發展規劃,重點圍繞民族團結、生態文明、現代農業、康養旅游、基礎設施、民生福祉、治理效能等方面持續用力發力,認真動腦子、積極想辦法,拿出解決阻礙勐海經濟社會發展短板的真招實招,切實把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各項任務一項一項抓好,一項一項落到實處。
(三)堅持問題導向,用力抓好巡視整改。把堅持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貫徹工作始終,繼續毫不松懈履行好巡視整改政治責任、主體責任,縣委常委將繼續抓總跟進,12名縣級領導繼續分頭抓好分管范圍內的整改落實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組織“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確保整改成果轉化運用到位;對于集中整改階段未能整改到位的問題,特別是工程建設、民生領域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兩違”整治等歷史遺留問題,持續盯緊盯牢、扭住不放、持續用力,嚴格對照整改臺賬,逐項對賬銷號,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對于要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進一步補齊制度缺失,堵住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把長期堅持落到實處。
(四)落實主體責任,從嚴抓實管黨治黨。全面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持續強化各級黨委(黨組)建設特別是縣委常委班子建設,認真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斷強化責任意識,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敢于直面問題,不回避矛盾,不掩蓋問題,出了問題敢于承擔責任。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懲治腐敗。持續肅清白恩培、秦光榮、仇和等余毒流毒影響,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分領域系統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筑牢基層堅強戰斗堡壘。進一步嚴肅執紀、嚴肅問責,充分運用好執紀監督“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多囑咐、多敲打、多提醒。堅持不懈抓好正風肅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扎實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整治,增強為民服務能力,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勐海政治生態。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升治理能力建設。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堅持問題導向,倒查制度漏洞,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干部隊伍、黨建工作、歷史遺留問題等重點領域、重要環節,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長效機制,切實做到治理一個問題、健全一個制度,用機制制度鞏固巡視整改成果。進一步提高干部隊伍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意識和能力,善于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謀劃和推進到各自領域、各自分管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巡視巡察整改公開制度,積極向社會公開、向黨內公開整改情況,確保各項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以持續有力的督促檢查,層層傳導責任壓力,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見行見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691—5122350;聯系地址:云南省勐海縣景管路274號;電子郵箱:mhxwbmsk@126.com。
中共勐海縣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