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PVC雙面涂層防水布,在湖心國控監測點周邊建成內外兩圈U字型柔性圍隔工程;
“生態補水”,建設通海支管馬家灣補水口工程,從大龍潭引水入湖;
“增強水動力、增加水循環”,建設入湖延伸排水管道;
……
這些“措施”是管用的嗎?為何投入那么大,杞麓湖的污染問題卻長期“治”而不愈?是藥方沒開對,還是藥不對癥?
省紀委省監委派出的調查組經調查發現,事實是,治杞麓湖之病,卻用上了“假藥”。
對面源污染問題“繞著走”
“在影響湖泊水質的眾多因素中,面源污染是最為重要且分布最為廣泛的。”調查發現,杞麓湖周邊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總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農田水肥生產方式的蔬菜種植是影響湖泊水質的主要因素。
“保護杞麓湖,勢必改變生產方式,調整種植結構,必然會在一定時期內影響群眾收入,需要耐心細致、方法得當的群眾工作。”農業部門專家指出,通海縣回避了這一問題,并認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能夠自然而然地解決發展與保護的問題,農業面源污染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以至杞麓湖水質長期得不到改善。
調查發現,通海縣對2016年、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不重視,未將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種植業結構調整、生產方式轉變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縣委直到2020年才第1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
《云南省杞麓湖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通海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加快種植業、養殖業結構調整,發展綠色生態農業。減少化肥和農藥的使用量,鼓勵使用有機肥,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而通海縣沒有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方針,在積極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業等方面,沒有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反映出對工作的畏難情緒,回避矛盾,不擔當、不作為。
同時,全縣蔬菜種植面積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萬畝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萬畝。
黨委、政府重不重視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從資金投入就能很好地反映出來。從這方面來看,玉溪市、通海縣在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的資金投入存在很大問題。
——通海縣連續三年未預算和撥付一分錢用于杞麓湖的面源污染治理。
——省級以上的下撥治理杞麓湖農業面源污染、種植結構調整、生產方式轉變的治理資金撥付率低。2018年至2020年中央下達資金3861.74萬元,實際撥付318.10萬元,撥付率僅8.24%。
——玉溪市對杞麓湖的治理投入杯水車薪。2018至2019年,在每年僅預算10萬元的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資金的情況下,未進行資金實際撥付。近三年市級投入資金38.72萬元,實際撥付18.72萬元,撥付率僅48.72%。
對此,省紀委省監委在調查期間,第一時間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責令通海縣加大對杞麓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種植業結構調整、生產方式轉變等財政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投入。
工程項目治標不治本
在“環湖生態調蓄帶龔楊段”的一個截污渠邊,記者試了試,徒手即可轉動打開閘門。
調查組現場勘察發現,環湖截污渠與杞麓湖之間有多座連通入湖閘門,但管理混亂、調度缺失、權限不明,隨便一個人即可隨意開啟閘門,污水直排杞麓湖。
“環湖截污工程的建設目標和實際運行情況形成強烈對比,建而不管的問題突出。”調查組指出,通海縣沒有抓住最關鍵的農村面源問題,卻在“面子工程”上下足了功夫,大力推進一些治標不治本的工程項目。
根據《杞麓湖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2016—2020)》,“十三五”期間,通海縣斥巨資在杞麓湖周邊建設了環湖截污工程,建設用途是收集入湖的農田尾水、養殖廢水、企業排水以及地表徑流區初期雨水。
調查發現,由于通海縣工作作風漂浮,調查研究不充分,工作方法單一,回避征地拆遷等問題,一個直接關乎杞麓湖水質的重大工程,卻成為一個有名無實的、設計和建設標準縮水的工程。
環湖截污工程“有設計、無監測”。根據杞麓湖環湖截污治污工程設計方案,工程投入運行后,應當由環保部門在調蓄塘布設監測點定期進行跟蹤監測,以便摸清工程的水處理效果。
實際卻是,對東岸片區需要設14個監測點定期開展監測一事,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相關問題前,通海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對此完全不知曉,也從未開展過相關監測工作,對截污渠水質情況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只有“截污”,談不上“治理”。
生態環境保護和水利方面的專家均指出,通海縣缺乏系統思維,重末端治理、輕源頭管控,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杞麓湖水體的末端治理、治標的工作上,盤算的是如何通過杞麓湖“十三五”環境治理“大考”,忽視杞麓湖流域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放、農業面源污染等治理問題。
并且,對于應急性的、超常規的水質提升站項目,《通海縣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質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明確指出:“該技術路線只能去除一時的水體污染,在沒有其他措施的幫助下,湖體無法維持良好的水質,會隨著時間,水質慢慢變差,回到處理之前,而且大規模的工程措施會導致破壞湖體的生態環境”,即使如此,通海縣仍然決定上馬水質提升站項目。
變“整改壓力”為“造假動力”
“PVC雙面涂層防水布,名字很專業,但它就是一種防水布而已,你說它對改善水質能起多大作用?”水利專家指出,在杞麓湖湖心國控水質監測點位周邊建設柔性圍隔工程、水質提升站及其排水管道、生態補水延伸管道等項目,系列“措施”用足了心思,卻沒用對地方——通海縣將“整改壓力”變為“造假動力”。
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沒有做,環湖截污工程又是花架子;2019年12月,在杞麓湖湖心國控點的COD高達每升56毫克,玉溪市生態環境局發出預警,而此時“大考”亦如期而至,國家“水十條”和省委、省政府都將要對杞麓湖水質進行考核。
在這樣的“壓力”下,通海縣圍繞讓國控點位監測數據下降、水質“改善”的目標,開啟了有組織的,多部門、多單位、多企業共同參與的造假活動,臨時上馬柔性圍隔、水質提升站、補水管道延伸到監測點位周邊等工程——
用6個多月的時間,花2300萬元,建設柔性圍隔8340米,“包圍”國控水質監測點,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進來,對真正改善水質毫無用處;
花2093萬元,修5條長1.5公里至4.5公里不等的管子,只是為了將處理過的好水輸送到湖中心國控、省控監測點附近,干擾水質監測,美其名曰“增強水動力”;
花2.14億元,建成了應急啟動水質提升站項目,將生態補水和部分水質提升站出水輸送到水質監測點附近區域,“摻水”稀釋水體污染物濃度,人為干擾水質監測采樣環境,截至2020年12月底,相繼建成6座水質提升站。
“取名‘水質提升站’是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種莫大諷刺,其實只是在岸邊取水,處理加工之后再排到湖心,而不是對要流入杞麓湖的污水進行處理。水質提升站直接將出水口對準國測點,就說明了真正目的只是為了稀釋湖心水質監測點附近水體污染濃度。”調查組指出。
系列“措施”立竿見影,2020年國控點COD數據從11月的每升49毫克大幅降至12月的每升26毫克,通海縣“闖關”成功。
“這種所謂超常規的、應急性的工程,有上級部門的默許,有所謂專家的科學論證,有企業的積極參與,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和寶貴的財政資金,實為造假工程。”調查組表示。(謝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