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體育局:我委在辦理案件中發現,你局及下屬部分學校在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發放中,材料審核把關嚴重失職失責;本有文件可以參照執行的事務,因相關人員對文件規定疏于學習導致招生工作出現問題;部分學校在收取教輔費后因領導監管不到位出現相關費用被存入個人賬戶收支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建議你單位對有關問題全面核查,確保不出現同類問題……”
近日,一份直指勐臘縣教育體育局及下屬學校黨員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及相關體制機制不完善的監察建議書送達到該單位主要負責人手上。
“監察建議書中指出的問題多發生在業務職能方面,但根子還是在管黨治黨不力、干部作風不嚴。縣紀委監委梳理相關問題發現,縣教育體育局因部分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精氣神不足、不作為不擔當,領導班子成員及部門負責人對干部隊伍未履行起監管職責,有關制度尤其是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形同虛設。”勐臘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去年7月6日,縣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監督審查室在對易武鎮某中學副校長違規違紀問題線索進行初核后發現,該校副校長存在違規發放績效獎勵的問題。縱觀案件發生過程,該中學負責分配教職工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工作人員疏于學習,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理解和執行不到位,學校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失守,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審核該名單的工作人員因責任意識不足,工作敷衍了事,從而給一份不符合審核條件的考核名單開了“綠燈”。
對縣教育體育局及下屬學校黨員領導干部此類表現在面上,根子在作風、在監管失職失責上等問題,縣紀委監委果斷“開刀問斬”。問題發生后以監察建議書形式將問題背后的內控機制失守、“僵尸類”參考性文件盛行、干部隊伍監管尤其是對財務人員的監管失守等問題開列清單,面對面約談主要負責人,倒逼自上而下落實主體責任。
“我局重新修訂了2010年制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對已經不適應的條款進行刪減,對原辦法中界限模糊、表述不清的條款進行了修訂。”
從縣教育體育局的整改情況看,監察建議書指病治病的作用得到發揮。在對面上問題整改后,該單位也及時反思自身在干部職工思想教育、權力規范、監督制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根據點上問題進行面上整改。對不符合條件的“僵尸類”文件進行清理和重新修訂;對案件查辦后暴露出來的風險隱患及時排查,制定《勐臘縣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縣教輔材料征訂及收費管理;組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及縣教體局財務工作人員參加財經紀律培訓,對相關財經紀律、內控制度進行學習;印發《學校違規有償招生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有償招生專項整治行動。
“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相關單位全面落實主體責任,防微杜漸、由點及面,起到了立竿見影的良好效果。”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對開列監察建議書的初衷表示道。(高歡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