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紅河州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深化以案促改,將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作為“再監督”的有效手段,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
針對信訪舉報、日常監督、巡察和審查調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州紀委監委列出問題清單,深入分析案發原因和特點,找準廉政風險點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過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向相關責任單位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壓實整改責任,靶向治療,以剛性約束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州紀委監委不斷加強和規范紀檢監察建議工作,準確把握紀檢監察建議的具體適用情形,嚴格遵循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的制發及審批程序,依規依紀依法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建議。
“向監督檢查對象所在單位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既找到癥結又開出藥方,標本兼治,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有力舉措。”州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談道。
為確保紀檢監察建議“落地有聲”,該州紀委監委建立完善跟蹤督查機制,加強日常指導督促和抽查回訪,通過電話督辦、約談提醒、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建議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開展“回頭看”,推動監督單位建制堵漏、以案促改,著力發揮紀檢監察建議的最大效能。
“持續深入推進紀檢監察建議常態化、規范化,進一步完善追責問責機制,對落實建議工作敷衍應付、不按時反饋落實整改情況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堅決進行追責問責,真正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問責生威,確保紀檢監察建議有效性和權威性得到強化,讓紀律的嚴肅性和法律的剛性約束體現在建議書的具體執行中。”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洪季軒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