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播出的專題片《杞麓湖的吶喊》第七集“利益的捆綁”中,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賀彬、鄧加忠、田軍等人的聲聲懺悔、句句警醒,發人深省,令人痛心。他們為什么會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因為他們對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他們讓貪欲蒙蔽了理智,讓權勢淹沒了敬畏,一步步突破了紀法的防線,最終走向蛻變腐化、違法犯罪的不歸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站在對黨、對歷史、對人民高度負責的高度,相繼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制定了40多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方案,對生態文明建設進行全面系統部署安排。這些制度規定中,將“終身追究”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一項基本原則。如《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不得轉任重要職務或提拔使用,已經調離的也要問責;《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領導干部任職往往有年限,但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必須追究其責任,而且應該終身追究。”“要狠抓一批反面典型,特別是要抓住破壞生態環境的典型案例不放,嚴肅查處,以正視聽,以儆效尤。”“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重視、加強領導,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政府有關監管部門要各盡其責、形成合力。”
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強化制度執行,對那些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干部,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嚴格用制度管權治吏、護藍增綠,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保證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落地生根見效,這既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題中之義,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經驗總結和形勢任務使然。紀檢監察機關作為政治機關,必須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必須堅定不移地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落地生根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對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來說,紀律和法律是從政做人的底線,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也是觸碰不得的高壓線。必須做到守法紀、守規矩、守本分,清清白白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這是對黨和國家的事業負責,也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云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