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稅’協作將有效解決稅務系統問題線索來源渠道不寬、監督執紀手段有限、審查調查經驗不足等問題,推動形成信息通、力量合、效率高的協作配合機制。”近日,紅河州稅務局紀檢組組長介紹道。
紅河州紀委監委與州稅務局同題共答,共同制定紅河州稅務系統紀檢機構與屬地紀檢監察機關協作配合工作實施方案,不斷拓展監督廣度和深度。
立足職責定位,實現優勢互補。該州紀委監委將打好“紀稅”協作“組合拳”作為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及構建一體化綜合監督體系的有力抓手,充分兼顧稅務系統的特殊性,揚優勢、補短板,在日常監督、線索移交、紀律審查、信息共享、人員培訓等方面進行深度探索,與全州稅務系統共同構建全方位、多維度、深層次的立體化合作格局,為共同開展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在方法和途徑上下功夫。州紀委監委制定商請協同開展有關監督檢查函、移送問題線索函、商請聯合初核(審查調查)函等4類14項合作事項清單,明確全州各級稅務部門紀檢機構應與屬地紀委監委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不斷探索全州“紀稅”協作工作方法。
此外,該州紀委監委將稅務紀檢干部納入培訓計劃,為全州各級稅務部門紀檢機構開展學習培訓、專題講座、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提供相關師資力量和工作支持。根據工作需要,各級稅務部門紀檢機構可選派紀檢干部到州、市(縣)紀委監委跟班學習或者參加其他專項工作,著力提升稅務紀檢干部業務能力素質。
“通過健全‘紀稅’協作機制,既彌補了稅務部門紀檢機構執紀審查標準化方面的短板,也能夠提升紀委監委在監督執紀過程中處理涉稅問題的專業化水平。”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推動實現雙方資源共享、業務共商、監管共治、人才共建的精準互助模式,讓“紀稅”協作配合機制不斷走向深入。(盧月婷 || 責任編輯 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