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于2020年9月9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目前仍在處分影響期;張某某于2020年7月8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目前仍在處分影響期……”這是石屏縣紀委監委回復縣委組織部的一份黨風廉政意見。
換屆工作開展以來,紅河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堅守“實事求是”生命線,察實情、說實話,做細做實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把好換屆人選“入口關”。
該州充分發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派駐(出)機構及巡察機構優勢,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協調溝通,形成監督鏈條,為精準回復黨風廉政意見夯實基礎。
州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根據平時掌握的受監督單位綜合情況,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收到相關征求意見函后,嚴格按照程序,從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反映情況、黨紀政務處分情況等方面仔細核查,并及時與州紀委監委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等部門溝通查詢,對干部廉潔情況進行客觀評價,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換屆期間,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是一道重要關口,是防止‘帶病提拔’的一個關鍵環節。我們嚴格圍繞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處置等多方面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出具真實、全面、可靠的廉政意見。”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換屆期間回復量大且集中的情況,積極加強與州委組織部溝通協調,提前謀劃部署,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準確性和規范性,推動換屆選舉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在確保準確客觀回復意見的同時,該州紀委監委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換屆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效率,暢通信、訪、網、電“四位一體”舉報渠道,建立換屆信訪辦理綠色通道,并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換屆期間可能涉及干部的問題線索加快研判處置。
此外,州紀委監委嚴格執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在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中,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工作紀律,嚴格回復程序,規范回復用語,要求承辦人員不得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不得私自泄露或議論征求意見對象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情況,確保回復工作嚴謹規范。
“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體現的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與擔當,我們要一一把關,層層簽字負責,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逐項逐人‘過篩子’,科學嚴謹評價干部廉潔情況,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馬艷莎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