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疫情防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重大突發事件中缺乏政治擔當、嚴重失責失職的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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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紀委監委采取牽頭整治、直查直辦整治、督促整治的方式,從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問題入手,結合近日印發的《保山市深入開展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方案》,詳細列出12項整治項目,明確領導小組,嚴格壓實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的相關責任,按照謀劃部署、集中整治、總結鞏固三個階段,系統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
“在具體整治落實過程中,我們深化運用‘2+1+1’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四項監督’統籌銜接,構建起上下聯通、左右聯合、內外聯動的‘團隊作戰模式’。”市紀委監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等部門按職責定位,準確守位、合作換位,統籌總抓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綜合協調、典型舉報交辦督辦、線索集中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室分片主戰,做好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縣(市、區)紀委監委的聯動協調,定期調度、跟進掌握情況;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嵌入式”監督作用,與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定期專題會商、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各縣(市、區)紀委監委統籌對上協調報備,對下督促指導,推動聯動解決問題。由此形成各職能部門既各司其職又并肩作戰、契合互補的疊加效應,實現對整治工作的統籌謀劃、整合部署、靶向推進。
“為進一步鞏固深化整治成效,我們還將適時開展‘回頭看’,通過實地察看、暗訪督查等方式,廣泛聽取黨員干部和群眾對整治成效的意見建議,做出總結評估,列出‘紅白榜’,并進行通報曝光。”該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將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通過邊整治、邊完善,推動職能部門建立健全成果轉化機制,把整治工作的實踐創新用制度機制固化下來,推動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常態化整治。(張斌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