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在核實有關問題線索時,發現該州人防系統存在違規減免人防易地建設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對此,德宏州監委及時向州住建局(人防辦)下發監察建議。隨后,德宏州人防系統修改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分級負責制度、問題線索臺賬制度等。
發出一份建議、解決一類問題、完善一批制度、推進一域治理。云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用好紀檢監察建議作為一體推進“三不”的重要手段,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建議利器作用,以小切口推動大整改。
云南省水電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陶關亮、省水利廳原總工程師張天明等系列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后,該省監委就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向省水利廳提出5個方面的監察建議。隨后,駐云南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及時跟進,督促省水利廳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以監察建議提出的問題為“靶向”,全面梳理近年來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制定29條整改措施,組成8個督導組深入16個州市開展問題排查督導……在收到監察建議后,云南省水利廳迅速開展整改。
同時,云南省水利廳還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水利系統腐敗和作風問題大排查,圍繞“是否存在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投標”“是否存在圍標串標”等五個方面,對1353件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排查中累計發現的637個問題正分類、分批逐項“銷號”。
“目前已制定和出臺加強水利行風建設等制度辦法14項,另有5項正在修改完善。”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在監察建議落實中堅持“改”“治”協調和一系列務實舉措,構建了覆蓋水利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制度辦法。
“高質量用好紀檢監察建議,是做好日常監督的題中應有之義。”云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在日常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及巡視巡察等工作中對監督聯系地區和部門精準把脈,運用紀檢監察建議,直擊問題根源,提出糾正措施,切實加強對聯系單位的監督與指導。
“去年以來,楚雄彝族自治州共發出紀檢監察建議151份,提出建議329條,督促完成問題整改315個;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發出紀檢監察建議117份,有效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149個……”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用好紀檢監察建議壓緊壓實責任、推動解決問題、堵住廉政風險,內容涉及“三大攻堅戰”、掃黑除惡、作風建設等方面。一組組數據表明,紀檢監察建議已成為云南開展監督的有力手段。
“利器在手,如何用好是關鍵。”云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此云南省制定出臺《規范運用紀檢監察建議工作辦法(試行)》,從適用情形、主要內容、辦理程序及結果運用等方面對紀檢監察建議工作進行規范,確保建議的提出、審批、執行、整改等各個環節于規有依、于法有據、精準定位,以制度剛性強化紀檢監察建議執行效力。
昆明醫科大學原黨委書記袁斌等人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涉及醫療領域中設備采購、藥品配送、耗材供應、職務提拔、工程建設等多個方面。相關案件查辦后,為確保所提出紀檢監察建議精準有效,云南省紀委監委組織召開全省醫療系統專案座談會,集合行業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圍繞典型案例暴露出的行業亂象和監管漏洞進行會診,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后,省監委向省衛健委、昆明醫科大學、省醫療保障局等7家單位發出監察建議。
在“點穴”準、“開方”實的基礎上,云南省壓實被建議單位黨委(黨組)落實整改的主體責任,將紀檢監察建議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被建議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報告、巡視巡察和監督檢查之中,作為評價被建議單位政治生態的重要內容。
此外,針對發建議的單位(部門),黨風政風監督部門定期會同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案件審理部門,對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駐機構每年制發紀檢監察建議工作開展評查,并將評查情況納入紀檢監察機關年度綜合考核,確保建議精準有效、可操作、能落實、好檢驗。
為防止建議書“一發了之”,該省紀檢監察機關緊盯整改實效,在“跟蹤問效”上再發力。西盟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推行“跟蹤督查和現場督辦”模式,不定期以電話跟蹤、現場督查等方式,對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檢查核實并定期開展“回頭看”;瀾滄縣紀委監委采取單元制監督模式,核實相關責任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防止“虛假整改、敷衍整改”。
同時,該省不斷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職責,形成推動整改的合力,加強對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組探索建立“閉環管理、評估問效、抽查回訪、成果運用、通報問責”全過程跟蹤問效機制,推進紀檢監察建議落到實處。(張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