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如何從源頭治理預防腐敗行為發生?如何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可控的廉政風險排查防控機制?近日,文山州就全州進一步抓好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從源頭上有效防治腐敗,離不開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廉政風險排查防控是其中的重要一環。”該州紀委監委法規研究室主任介紹,將全州各級各部門公職人員列入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對象,把風險點查找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細化到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因崗找風險、因崗防風險,做到崗位職責明確、崗位風險清晰、防控風險措施有力,環環相扣才能把“防腐墻”筑得更牢。
找準風險點,繪好流程圖。廉政風險點從崗位職責、制度機制、思想道德和外部環境來查找,通過自己找、群眾提、領導點、組織評等方式找準、找全、找深。該州堅持預防在先、關口前移、堵塞漏洞,針對查找出來的廉政風險點,制定好防控措施,并要求個人作出廉政承諾,從權力內容、潛在風險和防控措施三方面梳理好廉政風險排查防控清單,定期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更好地筑牢思想預防、程序預防、制度預防、科技預防四道防線。
“既要精準排查,又要層層防控。”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強調,該州嚴格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找準廉政風險排查防控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在工作措施上真正解決好“防控什么”“怎樣防控”的問題,抓好關鍵環節排查和重點領域防控,確保廉政風險找得準、防得牢。
同時,該州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級巡察機構在日常巡察中注重發現廉政風險防控上的問題,推動問題整改。同時,強化對“關鍵少數”的監督,進一步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督促“兩個責任”落地生根,有效助推“清廉文山”政治生態建設。(李萬輝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