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監委通報各州(市)紀委監委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階段性工作“紅白榜”情況。
省紀委監委按照“數質并重、質效優先”原則,從“時度效”整體構建指標體系。為準確反映階段性特征,依托信息統計系統,確定時間區間,在經過大量數據比對分析基礎上,選取受理問題線索數、處置完成數、成案數、系統差錯率、宣傳效果、質量評估等7個指標,并按指標得分高低進行“紅白榜”排序。
與此同時,根據指標體系指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階段性工作中存在的謀劃部署缺乏全局站位和系統思維,落實整治報送制度不規范不及時,整治協調聯動機制存在薄弱環節,整治力度與宣傳發動統籌不夠,典型案件查辦和“以案促改”效果欠佳等問題。
“紅白榜”發布后,省紀委監委要求指標為“紅榜”的州(市)紀委監委,戒驕戒躁、再接再厲,探索特色亮點做法,鞏固拓展整治成效,發揮好榜樣的力量;指標為“白榜”的州(市)紀委監委,要查擺問題、深刻反思,加強整治工作的統籌謀劃,提高監督執紀執法的工作質量,縮小與先進州(市)的差距;工作指標處于“中游”的州(市)紀委監委,要有針對性制定補短板、強弱項的措施,學習先進、趕超先進、爭當先進。
據介紹,今年6月,省紀委監委印發《關于深入開展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實施方案》,把人民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作為整治工作的“第一標尺”,把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抓手和載體,深化運用“2+1+1”“室組地”聯動機制,貫通各類監督主體,“盾構”全要素資源,開發信息統計系統強化過程性監督執紀工作質量把控,探索分項目、分階段、分主體、分載體的“四分”系列宣傳法,引領推動整治工作,突出以問題查處和問題整改為導向的“雙施雙治”。
各州(市)紀委監委聞令而動、同題共答,有力有序推動各項整治工作取得新進展。“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待遇”整治項目違法違規資金追回率達89.67%,“爛尾樓”整治項目化解率達58.68%,“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方面化解率達65.45%……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強有力的監督執紀,確保集中整治階段各整治項目以扎實成效取信于民。(龍瓊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