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來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都是電腦系統查驗車輛,比以前方便多了。”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到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開展整改回訪“體驗式”監督時,前來辦證的群眾表示道。
今年5月,州紀委監委對嚴重違法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原民警于開龍、何亞蘭二人給予了政務處分,以案促改促治的相關工作隨之啟動。
“案件暴露出州公安局存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隊伍管理寬松軟等問題。”據辦案人員介紹,州公安局存在對下級單位管理要求不嚴,規章制度執行流于形式,內控機制不健全,監管缺失缺位,以及對重點崗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管控嚴重缺失,干部隊伍的思想教育、日常監管寬松軟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州紀委監委對癥下藥,及時下發監察建議書,向州公安局提出五條整改意見,督促州公安局牽頭對全州違規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進行全面排查整改,進一步規范機動車管理秩序,及時向上級報告州車管所違規查驗機動車核查辦理及單位內部存在問題查糾等情況。
收到監察建議書后,州公安局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在全州開展了違規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為加強對車管所查驗崗位和機動車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州公安局啟用機動車智能查驗終端系統,取消人工簽注查驗記錄表的工作模式。“全面啟用綜合監管系統,安排專人對機動車檢驗數據開展分析研判工作等方式,進一步規范了辦理程序。”州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外,還下發《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嚴格規范辦理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知》,加強機動車查驗關、登記審核關。
為確保監察建議書“擲地有聲”,該州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通過現場督查、電話隨訪、個別談話等方式對州公安局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同時,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發揮監督“探頭”的作用,全程跟進督辦,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州公安局真接受、真整改、真落實。
“車輛管理所是公安機關服務群眾的重要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關乎著群眾的辦事體驗。”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推動標本兼治、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切實為群眾紓困解憂,讓群眾感受到紀檢監察就在身邊。(袁靜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