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在開展政治生態研判中研判什么、誰來研判、怎么研判三個關鍵問題?近日,文山州委出臺《文山州政治生態分析研判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分析研判的對象、總體要求、原則、重點、方式和成果運用作出規定,對上述問題作出制度設計層面上的詳細解答,要求突出政治視角,精準開展“政治體檢”,推進構建好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常態化規范化。
《辦法》將各縣(市)黨委、州委各部委、州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州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列為分析研判對象,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的落實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著力糾正各縣(市)、各部門(單位)在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生活、政治文化、選人用人、紀律作風、履行職能職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達到靶向治療、精準施策的目的。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報備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是否執行到位?圈子文化、碼頭文化、山頭文化情況整治如何?推進“清廉文山”建設情況進度如何?該《辦法》從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政治生活開展情況、政治文化建設情況、選人用人情況、紀律作風落實情況、履行職能職責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分析研判的情況等方面為被監督者量身定制研判內容。
《辦法》要求通過自檢自查、巡察分析研判和紀檢監察監督分析研判三種方式進行,明確各縣(市)黨委、州級各部門(單位)黨組織要緊緊圍繞政治生態分析研判重點內容,認真總結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全面開展“政治體檢”和“政治掃描”,形成政治生態自查分析研判報告。州委巡察機構立足政治監督站位,結合每輪巡察情況,對當年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的政治生態作出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態分析研判報告。州紀委監委通過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等方式,每年選擇部分縣(市)黨委和州級各部門(單位)黨組織開展專題調研,進一步摸清底數、找準問題、分析成因、核查糾偏,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政治生態監督分析研判報告。
“政治畫像畫得像不像,取決于問題找得準不準、整改落實到不到位、成果運用實不實。《辦法》的出臺,能夠幫助我們用足用好分析研判成果,切切實實把整改落實、踐行‘四種形態’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考核評價的依據,推動整改出實效。”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李萬輝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