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一問了之,要充分發揮問責工作質量評估的‘指揮棒’作用,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辦結的問責案件進行全面評估,推動問責案件辦理質效不斷提升。”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安排部署2021年度問責工作質量評估相關工作,對歷年來問責案件開展質量評估。
本次評估在自查自評、立卷歸檔的基礎上,采取集中開展綜合評估和個案評估的方式進行。綜合評估的對象是9個縣(市、區)紀委監委,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問責工作質量、問責集中度和問責質量3個指標,由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依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執紀問責系統問責模塊的統計數據、日常問責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年度問責類案件抽查檢查或案件評查工作等情況進行評估。個案評估的對象是市、縣(市、區)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的問責事項個案,市級個案全部納入評估范圍,縣級個案由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抽取不少于3件納入評估范圍,主要評估查清問責事實、找準問責對象、精準分清責任、準確定性量紀、嚴格規范程序、及時執行問責6個指標。
問責質量評估工作堅持政治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問題導向、突出重點,推動整改、提升質量的原則,通過規范和強化問責工作,著力提高紀檢監察機關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準性、實效性,確保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精品案、文明案。
本次問責個案集中評估采取分組交叉評估的方式進行,從市級和縣(市、區)抽調20名業務骨干,分成若干個評估小組,依據調查報告、審理報告、處置決定書、報批流程相關文件等,交叉開展評估工作,既能推動工作順利開展,又能夠鍛煉精兵強將。
據悉,本次評估的案件共計34件,為強化結果運用,市紀委監委將對本次綜合評估分數排列靠后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在同類案件中個案評估分數較低的,在機關案件復盤中將作為負面典型案例使用或通報。(楊云川 鄧雪飛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