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交通領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資密集、資源集中,是近年來腐敗問題的高發地帶。近期,江蘇省徐州市紀委監委成立調研組,聚焦交通系統腐敗案件,深入調查研究,推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
調研發現,當前交通系統腐敗問題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靠交通吃交通”。個別黨員領導干部長期擔任交通系統一把手或分管交通工作,濫用交通工程立項、招標、監管、資金撥付等權力。有的為相關公司或個人,在承攬交通工程、撥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幫助而收受巨額賄賂;有的借“影子公司”非法牟取暴利,大搞“家族式”腐敗。二是招投標環節問題突出。行賄受賄雙方關系密切、利益捆綁,想方設法鉆制度漏洞,采取邀請招標、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招投標監督程序,事前安排項目預審,人為設定具有指向性、排他性的投標條件,讓招標投標制度淪為擺設。三是腐敗問題呈層級性、鏈條化。一些不法工程承包商為了牟取巨額利潤,在工程發包、過程監管、項目驗收、資金撥付等工程建設環節,按照權力大小和負責事項的重要程度,分層次、多方位“公關”“圍獵”黨員干部。
針對交通領域腐敗問題,調研組提出以下建議。一是持續加大懲治力度。綜合信訪舉報、審查調查、巡察監督等工作情況,全面梳理排查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違規說情打招呼等問題線索,部署工程項目招投標專項治理,嚴查違規掛靠、圍標串標等行為。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依法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的不法企業和個人。二是加快補齊制度短板。成立由財政、住建、交通、審計、發改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重大工程招標委員會,共同負責審查招標方案、招標公告等內容。建立非工程建設領域領導干部打聽工程項目備案制度,明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負面行為清單,加強對招投標代理機構的動態監管。三是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健全警示教育制度,深刻剖析典型違紀違法案件,用好涉案黨員領導干部懺悔錄,制作專題警示教育片,組織黨員干部旁聽交通系統職務犯罪案件庭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嚴肅指出交通系統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舉一反三、以案促改,有效凈化政治生態。(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