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黨支部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組織黨員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及時發現并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日前,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召開黨員大會,宣布上級黨組織關于成立臨時黨支部的批復,并就加強黨組織建設、嚴格黨員管理作出安排部署。
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范黨員管理、提升工作質效,今年以來,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大力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光榮傳統,采取三項措施加強抽調借調、跟班學習人員臨時黨支部建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讓臨時黨支部作用不臨時。
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規定,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臨時黨支部管理辦法,列出13項條款,規定臨時黨支部的設立初衷、設立程序、主要任務等內容,確保工作推進到哪里,黨組織就建到哪里,教育監督管理就延伸到哪里。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綜合研判抽調借調、跟班學習黨員的實際情況,按照便于開展工作和組織活動的原則,成立3個臨時黨支部,強化組織建設,配齊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及支委,讓在外工作的黨員有組織管理、有組織依靠。各臨時支部組織開展“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活動,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黨員管好、用好、培養好、關心好。
在此基礎上,該紀檢監察組黨支部加強對臨時黨支部的管理監督,抓學習、抓管理、抓黨建、抓工作,全面提升臨時黨支部組織力、凝聚力、執行力,實現黨建工作對業務工作的促進推動作用。(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