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卓

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監獄系統頑瘴痼疾,運用“室組地”聯動協作機制,健全共享監督信息機制,深化治理監獄系統腐敗問題。圖為閩侯縣紀委監委干部就有關案件開展案情討論。黃巧丹 攝
甘肅省紀委監委網站日前發布消息,甘肅省武都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孔令成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官方通報顯示,孔令成嚴重破壞武都監獄政治生態,帶壞了隊伍,造成武都監獄多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除了孔令成,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多位監獄系統干部被查。監獄是國家刑罰執行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做到公平正義,而一些監獄系統黨員干部搞權力尋租,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觸犯黨紀國法,損害司法公正。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保持高壓震懾,對監獄系統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及徇私舞弊“減假暫”行為嚴厲查處,針對監獄系統腐敗暴露出的種種亂象以及存在的廉潔風險點,堅持標本兼治,把監獄系統監督體系與治理體系對接,把提升監督質效與整治頑瘴痼疾貫通,努力鏟除腐敗滋生土壤。
監獄系統“一把手”應知法懂法,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卻目無法紀、肆意妄為,搞權力尋租
今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云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林被開除黨籍。
經查,馬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律和規矩意識,執法破法,帶壞了云南監獄系統的風氣,污染了云南監獄系統政治生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錄用、職務晉升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作為司法系統的干部,馬林本應知法懂法,卻走向了法律的反面。馬林的案例并非個案,近年來,已有多地監獄管理系統領導落馬,其中一些人已經獲刑。
幾乎在馬林被通報的同時,黑龍江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趙金成被通報開除黨籍和公職。在趙金成的履歷中,他擔任省監獄管理局“一把手”達五年之久。
在內蒙古自治區,也出現了多起監獄系統“一把手”落馬的情況。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兼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徐呼和、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連天俊、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徐宏光等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梳理相關案例,一個關鍵詞反復出現——“減假暫”。“減假暫”是對刑罰執行中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簡稱。一段時間以來,在監獄系統,違規違法“減假暫”問題多次發生,給司法公信造成了嚴重影響。
徐呼和的處分通報中提到,他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司法、監獄系統干部疏于管理,致使多人發生徇私舞弊減刑、暫予監外執行等嚴重破壞司法公正的重大問題,且自身肆意用權,違規干預插手罪犯調監和減刑。
“花錢買刑”“紙面服刑”“提錢出獄”……記者了解到,對監獄系統“一把手”的案情通報大多涉及“利用職權便利為涉黑人員獲得從輕、減輕刑罰提供幫助”“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糊涂案”等問題。
前段時間,廣西壯族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健一審獲刑14年。李健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違背案件事實與法律,為服刑人員獲得從輕、減輕判處提供幫助。
李健作為自治區監獄系統“一把手”,本應心存敬畏、遵紀守法,在黨員干部隊伍中起帶頭作用。然而他對黨中央反腐懲惡的決心視若無睹,反腐敗斗爭高壓態勢下目無法紀、肆意妄為,嚴重污染監獄系統的政治生態,破壞刑罰執行的公信力,損害政法隊伍形象。
案件查處后,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督促開展凈化政法系統政治生態專項行動。自治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政法單位等協同發力,與1700多名重點崗位人員談心談話,對涉及李健違規干預案件、插手項目、辦理“減假暫”等問題線索快查快辦。
“在強大震懾下,目前區本級有492人主動說明問題,其中檢察干警75人,監獄干警14人。”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關鍵少數”濫權、違規操作減刑、虛假保外就醫……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監獄黨組織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問題
一些地方監獄系統的“關鍵少數”濫權現象,在已查處的案例中占有不小的比例。
有的監獄“一把手”在監獄中有絕對權威,個人說了算。有的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監督不到位。有的監獄領導兼任監獄所屬單位負責人,權力集中,自由裁量權大。
從監獄系統腐敗的表現形式來看,違規違法“減假暫”變成個別人試圖逍遙法外的快速通道。
減刑作為一種刑罰執行變更制度,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罪犯懲罰與改造相結合、嚴格懲辦與寬大處理相結合的政策。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減刑的程序是,由罪犯所在監獄提出減刑建議書,由檢察機關對減刑的提請、審理、裁定實行法律監督,由服刑地的中級以上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對是否予以減刑作出裁定。
然而,一些監獄的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通過為罪犯在獲得獎勵分方面提供幫助、編造罪犯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情形予以上報、在社會調查表評估意見欄中隱瞞罪犯犯罪事實等方式,使減刑成了一些服刑犯逃脫制裁、逍遙“獄”外的跳板。
與此類似,保外就醫本是人性化關懷和司法人性化的體現,一些服刑人員及其家屬通過買通監獄管理人員,用權錢將其打通成為“特權通道”。
廣西壯族自治區鹿州監獄原監獄長楊雪生利用擔任廣西中渡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的職務便利,明知罪犯黎某某屬于《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的“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不準保外就醫的罪犯,仍接受黎某某的侄子黎某請托,簽字同意罪犯黎某某繼續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及呈報假釋,致使黎某某被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最終,楊雪生因犯徇私舞弊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受賄罪,被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此外,在一些監獄,“雁過拔毛”式的“微腐敗”也較為突出。監獄警察利用手中的刑罰執行權、監督權等權力謀私,有的獄警收受罪犯及其家屬財物,違規為罪犯提供照顧,少數獄警甚至以欺騙方式主動索賄。
今年8月,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7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司法機關人員過問案件及不正當接觸交往的典型案件。其中就有兩起與監獄獄警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有關。
2019年至2021年,海南省三亞監獄三級警長楊海翔先后多次收受罪犯家屬錢款人民幣1.7萬元,用于購買香煙等物品和自己開銷,并按家屬請托違規夾帶物品進入監管區給罪犯使用。楊海翔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
有些案例暴露出監獄系統的監督執紀乏力。一些監獄黨組織存在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問題,個別基層監獄紀檢監察機構甚至長期零立案。
出現這種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協作機制缺乏。部分地區監獄管理局直屬機關、省(區、市)紀委監委駐省(區、市)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因為關系未理順,個別環節出現監督鏈條斷裂,導致基層監獄紀委運轉效率不高。
因此,整合各方面監督力量顯得尤為關鍵。“要制定關于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與監獄系統紀檢機構協作配合制度。”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建議,“建立派駐機構、監獄系統內設紀檢機構與監獄屬地紀委監委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監獄系統問題線索雙向通報、雙向移送機制,增強監督合力。”
以問題為導向,探索“駐點監督”機制,構建“大監督”格局,推動監獄系統頑疾整治破題見效
今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發布消息,廣西貴港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一級高級警長王國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貴港市監委監察調查。
這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監獄系統監督執紀力度的一個縮影。記者了解到,2021年,該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監獄干警違紀違法案件260件,其中監獄紀檢機構立案216件。
“得益于探索駐點監督、壓實‘兩個責任’、貫通整合監督力量等方面進行的體制機制改革,有力推動了監獄系統反腐敗工作提質增效。”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廣西壯族自治區會同自治區司法廳黨委等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區監獄系統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意見》,建立“駐點監督”機制,由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委派一名副組長和一個紀檢監察室常駐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負責對監獄系統開展監督執紀執法,強化對自治區監獄管理局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等的監督。
“這樣一來,監獄紀檢機構問題線索處置和立案審查必須向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報告,進一步強化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在查辦案件方面的領導、指導責任,有利于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司法廳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說。
從“單兵作戰”到“協同作戰”。通過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監督貫通融合提質增效,使各項監督統籌銜接,是凝聚監督合力的關鍵一招。
記者發現,多地紀檢監察機關推行“室組廳局”協同聯動辦案,建立健全共享監督信息機制,加強與檢察機關查辦司法工作人員違法犯罪業務銜接,整合盤活監獄系統監督執紀力量。
浙江省杭州市紀委監委第六監督檢查室今年通過“室組地”協作,在較短時間內成功辦理了市南郊監獄原四級警長殷強案件。“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派駐機構問題線索處置從‘無處著手’到‘查實成案’的比例越來越高。”該室工作人員吳繼賓說。
據杭州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長期實踐,他們已逐漸磨合出“組”在“室”的協調指導下開展核查,固定關鍵證據后再交由“地”審查調查的協作模式,提升了辦案質效。
“紀檢監察組有‘駐’的優勢,在監督檢查室的指導下,更容易找準突破方向,找到核心證據。情節基本清楚、證據固定后,再通過指定管轄交給區縣紀委監委具體承辦,既解決了紀檢監察組力量薄弱、成案率低的問題,又有利于減少核查時間。”杭州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巡視巡察,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是對各級黨組織進行的“政治體檢”。各地通過建立、實行對監獄系統的巡視巡察制度,發現問題、推動改革,切實發揮巡視巡察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黑龍江省注重巡視巡察聯動,省委巡視組巡視省監獄管理局黨委的同時,省司法廳黨委同步對2個省直監獄黨委開展巡察,哈爾濱市委對2個市屬監獄黨委開展提級巡察。巡視巡察組緊扣監獄系統職責開展監督檢查,緊盯罪犯日常管理、考核獎勵、刑罰執行、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挖問題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
整改是巡視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整改見真章,才能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不久前,黑龍江省司法廳黨委在調查統計中發現基層監獄黨組織未完成整改問題比例較大后,要求省監獄管理局黨委以確保巡察整改成效為前提,提級辦理未完成整改事項。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成立專班對問題進行重新梳理,對涉嫌違紀問題的移交紀檢部門辦理。
“我們把巡視巡察成果運用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對巡視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提級整改,聚焦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導向,以重點突破帶動全面整改,堅持各方聯動形成整改合力,確保巡視巡察反饋問題‘見底清零’。”黑龍江省司法廳黨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