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勐捧農場二分場黨總支書記、場長沙某,對設立和使用‘小金庫’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近日,西雙版納州勐臘縣紀委監委通報的一起違規私設“小金庫”典型案例在當地引起不小反響。
這要從一次巡察揭開“小金庫”背后的貓膩說起。
2020年4月,勐臘縣委第一巡察組進駐勐捧農場開展巡察。在查閱資料和聽取情況匯報時,巡察組敏銳地捕捉到勐捧農場下屬各分場財務管理可能存在一定問題。經組務會研究,決定帶著問題“巡”,帶著重點“察”,聚焦各分場財務開展延伸巡察。
“勐捧農場10個分場都設有自己的一套財務賬,這一部分要作為我們巡察監督重點。”于是,一場延伸查閱分場財務憑證的“硬仗”就這樣打響了。4天時間,巡察組跑遍勐捧農場各個分場,通過查閱大量財務賬目后,巡察組發現了“三公”經費使用管理不規范、違規接待等一批各分場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
“組長你看,2019年的報賬支付備查表與現金日記賬其他收入明細不相符。”在二分場的財務賬目中,巡察組發現2019年1月至11月的現金日記賬中有房租、罰款、公益費、違約金等收入15萬余元未上交農場賬戶。
隨后,巡察組聯系了二分場班子成員進行個別談話,這才揭開“小金庫”背后隱藏的貓膩。
在掌握相關情況后,巡察組連夜召開組務會,將該“小金庫”問題確定為問題線索。經向領導匯報后決定采取邊巡邊移的方式,按程序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由縣紀委監委進一步調查。
縣紀委監委核查發現,原來,勐捧農場二分場場長沙某通過召開班子會研究決定,以“為方便開展工作,考慮需要維修道路和垃圾池等開支,農場報賬比較麻煩”為由,將2019年收取的集體資產房屋出租費等共計155995元,違規留存于報賬員韋某私人賬戶上,用于支付分場基礎設施建設等費用。
2020年9月,因勐捧農場二分場私設“小金庫”問題,二分場黨總支委員、紀委書記李某,二分場黨總支委員、財務人員韋某受到通報的問責。同年11月,農場原副場長、二分場場長沙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農場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曹某,分管農場財務工作,存在失察失職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勐臘縣紀委監委 曾學文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