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每年至少開展1次監督談話;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每年11月底前向上一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書面報告述責述廉情況……”近日,怒江州出臺《中共怒江州委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提出“硬指標”。
《實施意見》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用權監管薄弱環節,細化實化工作舉措、配套完善制度機制,加大對“一把手”履職用權的監督,推動“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
《實施意見》分為突出政治監督和強化監督重點、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的監督、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加強組織領導等5個部分共26條措施。這些措施既包括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扛牢抓實對年輕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責任、開展領導干部廉政家訪等重點,也對標對表省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最新標準,將相關要求細化量化指標化,構建監督閉環。
為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對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都明確了工作任務。即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防止“一把手”權力“脫韁”;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除了依靠上級監督,同級監督也同樣重要。對此,《實施意見》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規違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報告或者實名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追究連帶責任。
此外,怒江州還建立《“一把手”述責述廉實施細則(試行)》《“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開展監督談話實施細則(試行)》,作為《實施意見》的配套制度。明確了“一把手”述責述廉重點內容、方式程序和結果運用等,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開展監督談話所運用的談心談話、任職談話、履責談話、廉政談話、提醒談話等5種方式進行統一標準、規范要求,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再添“利器”。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一個單位、一個地區的工作起著統領全局的關鍵性作用,監督管理如果出現寬松軟,將會嚴重影響該領域和地區的政治生態。抓住‘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這個關鍵,就抓住了監督工作的‘牛鼻子’。”怒江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怒江州將進一步加強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對在“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上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監督不力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袁靜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