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制定下發《2022年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切實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為西雙版納州實現綠水青山永續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方案》明確,州紀委監委對照有關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職能職責,聚焦組織領導、履職盡責、整改落實、紀律作風和資金使用問題5個方面重點內容開展監督檢查,進一步推動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及任務全面落實、取得實效。重點檢查黨委(黨組)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四個意識”是否落實到位,對生態環境、生態文明建設等工作的謀劃、領導、組織和推動情況;黨委(黨組)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各項目標任務情況;巡視巡察、審計、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同時,州紀委監委對照作風革命和效能革命要求,監督檢查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油煙污染)、水土污染等方面突出問題消極應付,對破壞環境違法行為聽之任之的情況;生態環境有關資金使用、環境違法案件查處背后的腐敗問題,生態補償資金以及項目資金等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
《方案》指出,州紀委監委在抓實常態化監督的基礎上,以“小切口”聚焦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針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方面存在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嵌入式”“蹲點式”“下沉式”監督檢查等,不斷提升監督質效。同時提出,強化“室組地”聯動,上下貫通。各監督檢查室、相關派駐機構建立監督清單,明確具體內容,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州紀委監委將加強綜合分析、協調指導,定期進行調度,統籌做好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追責問責、以案促改等相關工作。
《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領域責任追究協作機制,強化問題線索移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對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迅速反應、及時跟進,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堅決查處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整改不“真改”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失職失責行為,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典型問題及時通報。(王妤琦 || 責任編輯 陳雪梅)